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 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 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 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 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 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 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 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 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 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 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 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 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 务
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 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 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 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 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 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 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 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 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 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 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 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 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 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 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 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 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 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 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 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 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 下工作: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 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 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 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 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 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 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 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 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 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 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 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 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 关费用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 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 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 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 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 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 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8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 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 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 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 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 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 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8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 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 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 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 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 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 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 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 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 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 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9条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 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 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 批准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 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 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 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 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 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 偿。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9条 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 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 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