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同时存在、相互依存的。一方面,必然性要通过 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另一方面, 偶然性的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必然性和偶然性之间的关系实质上也就是规 律和规律的表现之间的关系。规律是隐藏在事物内部的必然性,它要通过偶然性表现出来, 因此要从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统一中去发现和理解事物的规律性。 2.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及其关系 事物存在的质、量、度。事物发展中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分析]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 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认识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 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 定性,量和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质和量的统 为度,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认识度才能确切地把握事物的质, 掌握适度原则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条件。 由于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因而事物的变化表现为量变和质变两种运动状态 量变和质变既相区别,又相联系。其区别的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其联系是相互转 化和相互渗透:量变向质变转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向 量变转化,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拓道路。量变中渗透质变,即在总 的量变过程中包含部分质变;质变中渗透量变,即在质变中包含新质在量上的扩张。事物的 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由部分质变到根本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如 此循环往复、相互交替、以至无穷。唯物辩证法关于量变质变关系的原理是无产阶级政党制 定纲领、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依据之一,也是我们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应遵循的重要思 想原则。 事物发展中的肯定和否定及其辫证关系。辫证的否定观及其方法论意义。事物发展是 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分析]任何事物都包含肯定和否定两种因素,肯定是事物中保持其存在的因素,否定 是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因素。肯定和否定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渗 透。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内在矛盾引起的自我否定,是包含肯定的否定:它既是发展的环节, 又是联系的环节,即扬弃。对一切事物都要采取科学的分析态度和方法,必须同时看到它的 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在肯定中看到否定,在否定中看到肯定,不能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 辩证的否定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经历两次否定、三个阶段的有规律的过程,即“肯定一否 定一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事物的这种否定之否定过程,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 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方向是前进上升的, 道路是迂回曲折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新生事物必然要战胜旧事物的哲学依据,也是我们坚 持原则坚定性和策略灵活性相统一的理论基础。 3.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辨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分析1唯物辩证法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包括一系列的基本规律和范畴,其中对 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这是因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 系的实在内容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它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矛盾 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瓣证关系的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 [分析]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相互关系,矛盾即对立统一。 要区分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逻辑矛盾是指人们思维过程中由于违反形式逻辑规则所造成的 自相矛盾。辩证矛盾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对立统一关系。任何科学的认识,一方面要排除逻
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同时存在、相互依存的。一方面,必然性要通过 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另一方面, 偶然性的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必然性和偶然性之间的关系实质上也就是规 律和规律的表现之间的关系。规律是隐藏在事物内部的必然性,它要通过偶然性表现出来, 因此要从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统一中去发现和理解事物的规律性。 2.事物发展过程中的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及其关系 事物存在的质、量、度。事物发展中量变和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分析]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是一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 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认识质是认识和实践的起点。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 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 定性,量和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认识事物的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质和量的统 一为度,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量的范围、幅度和限度。认识度才能确切地把握事物的质, 掌握适度原则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条件。 由于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因而事物的变化表现为量变和质变两种运动状态。 量变和质变既相区别,又相联系。其区别的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其联系是相互转 化和相互渗透:量变向质变转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向 量变转化,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并为新的量变开拓道路。量变中渗透质变,即在总 的量变过程中包含部分质变;质变中渗透量变,即在质变中包含新质在量上的扩张。事物的 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由部分质变到根本质变,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如 此循环往复、相互交替、以至无穷。唯物辩证法关于量变质变关系的原理是无产阶级政党制 定纲领、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依据之一,也是我们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应遵循的重要思 想原则。 事物发展中的肯定和否定及其辩证关系。辩证的否定观及其方法论意义。事物发展是 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分析] 任何事物都包含肯定和否定两种因素,肯定是事物中保持其存在的因素,否定 是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因素。肯定和否定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渗 透。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内在矛盾引起的自我否定,是包含肯定的否定;它既是发展的环节, 又是联系的环节,即扬弃。对一切事物都要采取科学的分析态度和方法,必须同时看到它的 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在肯定中看到否定,在否定中看到肯定,不能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 辩证的否定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经历两次否定、三个阶段的有规律的过程,即“肯定一否 定一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事物的这种否定之否定过程,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 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方向是前进上升的, 道路是迂回曲折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是新生事物必然要战胜旧事物的哲学依据,也是我们坚 持原则坚定性和策略灵活性相统一的理论基础。 3.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分析 l 唯物辩证法是一个完整的科学体系,包括一系列的基本规律和范畴,其中对 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这是因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 系的实在内容和发展的内在动力;它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矛盾 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 [分析]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相互关系,矛盾即对立统一。 要区分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逻辑矛盾是指人们思维过程中由于违反形式逻辑规则所造成的 自相矛盾。辩证矛盾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对立统一关系。任何科学的认识,一方面要排除逻
辑矛盾,另一方面要研究事物自身所固有的矛盾 斗争性和同一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关系的两个方面。斗争性是指 矛盾双方之间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之间相互联系、相互 吸引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是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 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寓于同一性 之中。矛盾斗争性和同一性相互联结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 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这是辩证认识的实质,也是指导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的方法 论原则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分析]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不仅揭示了事物联系的实在内容,而且揭示了事物发展 的内在动力。所谓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斗争、又统一,由此推动 事物的发展,或者说矛盾的相对同一性和绝对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 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推动事物发展中各有其作用。同一性的作用是:矛盾的一方可以利用另 方的发展使自己获得发展;矛盾双方可以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矛盾双 方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斗争性的作用是:斗争推动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发生变 化,造成事物的量变;斗争促使矛盾双方地位或性质转化,实现事物的质变。矛盾的同一性 和斗争性不能孤立地起作用,它们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只有在两者的结合中才能实现 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说明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在事物内部的矛盾 性。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是变化 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是我国实行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方针 的哲学基础。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辨证关系及其方法论意义 [分析]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 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承认矛盾普遍性是坚持彻底辩证法的前提,矛盾分析方法是认 识事物的根本方法。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 有其特点,也就是构成每一事物(过程)的诸多矛盾以及构成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 性质、地位和作用以及不同的解决矛盾的具体形式。任何事物都是由诸多矛盾构成的系统, 其中包括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 面。由于矛盾的性质、地位以及条件的复杂性,矛盾解决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 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矛盾双方同归于尽;矛盾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以及创造出一种使 矛盾双方可以长期共存的形式。在社会领域还有对抗形式和非对抗形式的区别。分析矛盾的 特殊性是科学地认识事物的基础,也是正确地解决矛盾的关键。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即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绝对和相对的关系,它们既 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的区别是:普遍(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特殊(个别)的一部分、一方 面或本质: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被包括在一般之中。它们的联系是: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 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都是一般,都具有一般的本质或属性。任何事物都是普遍和 特殊的统一。普遍和特殊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矛盾的共性和 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它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又是科学 的认识方法。在矛盾普遍性原理指导下着重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 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统一的原理,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各 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依据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分析]构成事物的多种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 不同的,这是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是矛盾特殊性的重要表现
辑矛盾,另一方面要研究事物自身所固有的矛盾。 斗争性和同一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是矛盾双方相互关系的两个方面。斗争性是指 矛盾双方之间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之间相互联系、相互 吸引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是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 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在,斗争性寓于同一性 之中。矛盾斗争性和同一性相互联结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 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这是辩证认识的实质,也是指导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的方法 论原则。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分析]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不仅揭示了事物联系的实在内容,而且揭示了事物发展 的内在动力。所谓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斗争、又统一,由此推动 事物的发展,或者说矛盾的相对同一性和绝对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 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推动事物发展中各有其作用。同一性的作用是:矛盾的一方可以利用另 一方的发展使自己获得发展;矛盾双方可以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矛盾双 方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斗争性的作用是:斗争推动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发生变 化,造成事物的量变;斗争促使矛盾双方地位或性质转化,实现事物的质变。矛盾的同一性 和斗争性不能孤立地起作用,它们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只有在两者的结合中才能实现。 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说明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在事物内部的矛盾 性。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是变化 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是我国实行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方针 的哲学基础。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意义 [分析]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 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承认矛盾普遍性是坚持彻底辩证法的前提,矛盾分析方法是认 识事物的根本方法。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 有其特点,也就是构成每一事物(过程)的诸多矛盾以及构成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 性质、地位和作用以及不同的解决矛盾的具体形式。任何事物都是由诸多矛盾构成的系统, 其中包括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 面。由于矛盾的性质、地位以及条件的复杂性,矛盾解决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 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矛盾双方同归于尽;矛盾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以及创造出一种使 矛盾双方可以长期共存的形式。在社会领域还有对抗形式和非对抗形式的区别。分析矛盾的 特殊性是科学地认识事物的基础,也是正确地解决矛盾的关键。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即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绝对和相对的关系,它们既 有区别,又有联系。它们的区别是:普遍(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特殊(个别)的一部分、一方 面或本质;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被包括在一般之中。它们的联系是: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 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都是一般,都具有一般的本质或属性。任何事物都是普遍和 特殊的统一。普遍和特殊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矛盾的共性和 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它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又是科学 的认识方法。在矛盾普遍性原理指导下着重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 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统一的原理,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各 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依据。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分析] 构成事物的多种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 不同的,这是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是矛盾特殊性的重要表现
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要求我们把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结合起来。两点论就是 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以及主次之间的辩证关 系,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 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为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不 能把两者等量齐观,更不能颠倒主次。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统一的,重点论要以两点论为前提, 两点论要以重点论为补充。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它 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抓住重点,带动全盘:看问题时要看主流,同时注意支流;在克服一种主 要倾向时,也要注意可能掩盖着的另一种倾向,防止思想上的片面性。 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矛盾观及其现代意义 [分析]在中国传统哲学中,不仅有丰富的系统整体观念,而且还有丰富的辩证矛盾观 念。中国传统哲学常用“有两”、“有对”、,·有耦”等来说明事物普遍地存在着矛盾,用“相 反相成”、“相依相济”、“相形相生”“一分为二”、“合二而一”等来阐明矛盾双方的辩证关 系及其在事物运动发展中的作用,用“和而不同”、“执两用中”的态度和方法来对待、处理 矛盾。《易经》以阴阳的变化解释世界,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刚柔相推,变在其中” 中国哲学家历来:为“万物莫不有对”,史墨提出“物生有两”,王安石说万物“皆各有耦” 耦之中又有耦”,程颢说“无独必有对”、“万物莫不有对”,程颐说“天地之间皆有对”, 朱熹提出“万物皆有两端”、“独中又自有对”。老子的《道德经》提出了一系列“相反相成、 物极必反”的概念,《孙子兵法》对于战争中一系列矛盾关系进行了分析,它们是中国古代 辩证法的杰出篇章。张载提出“一物两体”的命题,朱熹将其概括为“一分为二”:“一分为 节节如此,以至无穷,皆是一生两尔”。方以智在此基础上提出“合二而一”:“有一必 有二,二本于一”,“两间无不交,无不二而一”,“交也者,合二而一也”。王夫之则将两者 结合起来:“故合二以一者,既分一为二之所固有矣”。中国哲学家还提出了“和而不同” 执两用中”的解决矛盾的辩证方式。史伯说:“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主张“尚和去同”, 孔子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礼之用,和为贵”。《中庸》提出“致中和” “执其两端,庸其中于民”即“执两用中”的方法论。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与马克 思主义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有许多相似、相通之处,这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和马 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奠定了深厚的思想文化基础。中国传统哲学中注重和谐统一的矛盾观 和“中和”、“中庸”之道,对于维护生态平衡、维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对于争取社会的 和谐稳定、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对于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有序等都有十分 重要的积极意义。 (四)认识的本质和过程 1.认识的发生和本质 实践是认识发生的现实基础 [分析]人的认识是怎样发生的,也就是人的认识能力是怎样来的?这是认识论首先要 解决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劳动实践出发考察认识的发生,认为劳动在认识的发生中起 了决定作用。首先,劳动实践的发生和发展为人类认识活动的发生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 其次,劳动实践活动促进了人脑的发展,并通过这种活动在人脑中的内化,产生了人所特有 的认识结构和图式,形成了人的认识能力;再次,劳动实践活动促进了人的交往及语言、符 号的产生和发展,使人的认识活动获得了不同于生物遗传的社会遗传方式。实践不但决定了 认识的产生,还推动着认识的发展,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 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实践还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越来越丰富的经验 材料和日益完备的物质手段,不断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 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认识主体在反映中的创造性。反映与信 息、选择、重构的关系
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要求我们把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结合起来。两点论就是 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以及主次之间的辩证关 系,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 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为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不 能把两者等量齐观,更不能颠倒主次。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统一的,重点论要以两点论为前提, 两点论要以重点论为补充。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是唯物辩证法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它 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抓住重点,带动全盘;看问题时要看主流,同时注意支流;在克服一种主 要倾向时,也要注意可能掩盖着的另一种倾向,防止思想上的片面性。 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矛盾观及其现代意义 [分析] 在中国传统哲学中,不仅有丰富的系统整体观念,而且还有丰富的辩证矛盾观 念。中国传统哲学常用“有两”、“有对”、,·有耦”等来说明事物普遍地存在着矛盾,用“相 反相成”、“相依相济”、“相形相生”、“一分为二”、“合二而一”等来阐明矛盾双方的辩证关 系及其在事物运动发展中的作用,用“和而不同”、“执两用中”的态度和方法来对待、处理 矛盾。《易经》以阴阳的变化解释世界,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刚柔相推,变在其中”。 中国哲学家历来:为“万物莫不有对”,史墨提出“物生有两”,王安石说万物“皆各有耦”、 “耦之中又有耦”,程颢说“无独必有对”、“万物莫不有对”,程颐说“天地之间皆有对”, 朱熹提出“万物皆有两端”、“独中又自有对”。老子的《道德经》提出了一系列“相反相成、 物极必反”的概念,《孙子兵法》对于战争中一系列矛盾关系进行了分析,它们是中国古代 辩证法的杰出篇章。张载提出“一物两体”的命题,朱熹将其概括为“一分为二”:“一分为 二,节节如此,以至无穷,皆是一生两尔”。方以智在此基础上提出“合二而一”:“有一必 有二,二本于一”,“两间无不交,无不二而一”,“交也者,合二而一也”。王夫之则将两者 结合起来:“故合二以一者,既分一为二之所固有矣”。中国哲学家还提出了“和而不同”、 “执两用中”的解决矛盾的辩证方式。史伯说:“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主张“尚和去同”, 孔子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礼之用,和为贵”。《中庸》提出“致中和”、 “执其两端,庸其中于民”即“执两用中”的方法论。中国传统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与马克 思主义哲学中的辩证法思想有许多相似、相通之处,这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和马 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奠定了深厚的思想文化基础。中国传统哲学中注重和谐统一的矛盾观 和“中和”、“中庸”之道,对于维护生态平衡、维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对于争取社会的 和谐稳定、不同民族和国家之间的和平共处,对于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有序等都有十分 重要的积极意义。 (四)认识的本质和过程 1.认识的发生和本质 实践是认识发生的现实基础 · [分析] 人的认识是怎样发生的,也就是人的认识能力是怎样来的?这是认识论首先要 解决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劳动实践出发考察认识的发生,认为劳动在认识的发生中起 了决定作用。首先,劳动实践的发生和发展为人类认识活动的发生提供了必要性和可能性; 其次,劳动实践活动促进了人脑的发展,并通过这种活动在人脑中的内化,产生了人所特有 的认识结构和图式,形成了人的认识能力;再次,劳动实践活动促进了人的交往及语言、符 号的产生和发展,使人的认识活动获得了不同于生物遗传的社会遗传方式。实践不但决定了 认识的产生,还推动着认识的发展,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的发展不断地提出认识的 新课题,推动着认识向前发展;实践还为认识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包括越来越丰富的经验 材料和日益完备的物质手段,不断强化主体的认识能力。 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认识主体在反映中的创造性。反映与信 息、选择、重构的关系
[分析]如何理解认识的本质,这是认识论的关键问题。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反 映论,科学地揭示了认识的本质,即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首先,坚 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原则,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其次,揭示出人的认识所具有的 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特征:再次,强调能动性和反映性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主体对客体的能 动反映是以实践为中介而实现的 认识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和结果,既有客体对主体的作用,更有主体对客体的 作用。主体是具有复杂结构和进行活动的社会性的人,它在反映客体的过程中,必然会动用 其内部结构的所有功能,对所反映对象的内容进行选择、整理、改造、解释、猜想等等。因 此人的认识不仅能对客观对象进行直观的摹写,而且能对客观对象作出抽象和概括的反映 不仅能反映事物当下的样子,而且能反映它由于人的改造活动而可能成为的样子。人的认识 不仅仅是客观事物的“摹本”,并且为改造客观事物提供“蓝图”,这就是认识主体在反映中 的创造性 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就是主体获取并加工、处理客体信息的过程,需要发挥人的信息选 择机制和信息重构机制的作用,这是主体能动性的重要表现。选择、重建是主体能动地反映 客体的具体环节,它不是否定反映,而是进一步说明了如何进行反映。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与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分析]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具体表现在:实践是认识的源泉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根本标准,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 的 认识对于实践也有巨大的反作用:实践作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本身就包含认识的 因素,需要以正确的认识作先导: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遵循其特有的逻辑 认识能够反过来指导实践。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有两种情况:一是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会使实 践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二是当错误的理论指导实践时,就会对实践产生消极乃至破 坏性的作用,使实践失败。 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知行观及其现代意义 [分析]在中国哲学中,认识和实践的关系表述为知与行的关系。从孔夫子到孙中山, 十分重视知行问题的探讨,提出不少深刻的见解,主要表现在:第一,知和行是不可分割的 两个方面。知行相须,知行互发。朱熹说:“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 明”。王夫之则概括为“知行相资以为用”、“知行并进而有功”。第二,知和行既相互区别 又彼此联系。知行两端,不离不一。王夫之提出“知行终始不相离”。王守仁提出“知行合 ,“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第三,重视“知”的作 用。知然后行,“行为知功”。荀子说“知明”则“行无过矣”。《礼记·大学》把“格物致知” 放在八条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首。孙中山提出“因 知以进行”,“能知必能行”。第四,重视“行”的作用。行而后知,行以验知。孔子提出要 “听其言而观其行”。荀子认为“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 行之”。第五,重视实际行动和勤于实践。孔子强调道德修养要落实到“行”。宋以后的思想 家则提倡“习行”、“习功”。孙中山也强调行的重要,鼓励人们勇于实践和勤于实践 2.认识的发展过程 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及其辨证关系。现象和本质 [分析]辩证的认识运动,首先是由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其中包括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两个阶段。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是对事物外部形态的直接的、具体的反映,它包括 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其特点是直接性和具体性。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对 事物内部联系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以及假说和理论等形式,其 特点是间接性和抽象性
[分析] 如何理解认识的本质,这是认识论的关键问题。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反 映论,科学地揭示了认识的本质,即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首先,坚 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原则,认为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其次,揭示出人的认识所具有的 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特征;再次,强调能动性和反映性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主体对客体的能 动反映是以实践为中介而实现的。 认识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和结果,既有客体对主体的作用,更有主体对客体的 作用。主体是具有复杂结构和进行活动的社会性的人,它在反映客体的过程中,必然会动用 其内部结构的所有功能,对所反映对象的内容进行选择、整理、改造、解释、猜想等等。因 此人的认识不仅能对客观对象进行直观的摹写,而且能对客观对象作出抽象和概括的反映; 不仅能反映事物当下的样子,而且能反映它由于人的改造活动而可能成为的样子。人的认识 不仅仅是客观事物的“摹本”,并且为改造客观事物提供“蓝图”,这就是认识主体在反映中 的创造性。 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就是主体获取并加工、处理客体信息的过程,需要发挥人的信息选 择机制和信息重构机制的作用,这是主体能动性的重要表现。选择、重建是主体能动地反映 客体的具体环节,它不是否定反映,而是进一步说明了如何进行反映。: 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与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分析]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具体表现在:实践是认识的源泉,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根本标准,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 的。 认识对于实践也有巨大的反作用:实践作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本身就包含认识的 因素,需要以正确的认识作先导;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遵循其特有的逻辑; 认识能够反过来指导实践。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有两种情况:一是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会使实 践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二是当错误的理论指导实践时,就会对实践产生消极乃至破 坏性的作用,使实践失败。 中国传统哲学中的知行观及其现代意义 [分析] 在中国哲学中,认识和实践的关系表述为知与行的关系。从孔夫子到孙中山, 十分重视知行问题的探讨,提出不少深刻的见解,主要表现在:第一,知和行是不可分割的 两个方面。知行相须,知行互发。朱熹说:“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 明”。王夫之则概括为“知行相资以为用”、“知行并进而有功”。第二,知和行既相互区别, 又彼此联系。知行两端,不离不一。王夫之提出“知行终始不相离”。王守仁提出“知行合 一”,“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第三,重视“知”的作 用。知然后行,“行为知功”。荀子说“知明”则“行无过矣”。《礼记·大学》把“格物致知” 放在八条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首。孙中山提出“因 知以进行”,“能知必能行”。第四,重视“行”的作用。行而后知,行以验知。孔子提出要 “听其言而观其行”。荀子认为“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 行之”。第五,重视实际行动和勤于实践。孔子强调道德修养要落实到“行”。宋以后的思想 家则提倡“习行”、“习功”。孙中山也强调行的重要,鼓励人们勇于实践和勤于实践。 ’ 2.认识的发展过程 认识过程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及其辩证关系。现象和本质 [分析] 辩证的认识运动,首先是由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其中包括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两个阶段。感性认识是认识的低级阶段,是对事物外部形态的直接的、具体的反映,它包括 感觉、知觉、表象三种形式,其特点是直接性和具体性。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对 事物内部联系的间接的、概括的反映,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以及假说和理论等形式,其 特点是间接性和抽象性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理性 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必须以感性认识为基础;感性认识是在理性认识指导下进行的并要发 展到理性认识:在现实的认识活动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互相渗透的。 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哲学史上表现为经验论和唯理论,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经 验主义和教条主义 认识过程之所以经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阶段,这同客观世界有现象与本质的区分密切 相关。任何事物都是现象和本质的统一体。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能为人的感 官直接感知。现象有真象和假象之分,假象与错觉不是一回事。本质是深藏于现象背后并制 约现象的内部联系,只有靠人的抽象思维才能把握。现象和本质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 任何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的,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 现着本质,即使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透过现象看本质是认识事物的科学方法 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在 认识过程中的作用 分析]从感性认识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过程中的第一次飞跃。实现这一飞跃的 条件是:必须占有丰富而真实的感性材料: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制作 从理性认识到实践,这是认识过程中更为重要的一次飞跃。这是因为:只有通过这次飞 跃,才能使认识物化、对象化,使认识变为现实,使精神力量转化为物质力量;才能使认识 受到实践的检验而得到修正、补充、丰富和发展。实现这一飞跃的条件是:坚持从实际出发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把对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同主体自身利益和需要的认识结合起 来,形成正确合理的实践观念:理论必须掌握群众,化为群众的行动:要有正确的实践方法 即工作方法。 认识过程主要是理性思维的过程,同时又包含非理性因素的参与。理性因素是指人的理 性直观、理性思维等能力,它在认识过程中起主导作用:非理性因素是指人的情感、意志 包括动机、欲望、信念、信仰、习惯、本能等,以非逻辑形式出现的幻想、想象、直觉、灵 感等也属于非理性因素。非理性因素对人的认识活动的发动与停止、对主体认识能力的发挥 与抑制起着重要的控制和调节的作用。非理性因素对理性因素起着动力调控的作用,同时又 要受人的理性因素的决定与制约。 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分析]由于客观事物本身的复杂性及发展过程的无限性,人对事物的认识要受到主观 和客观条件的限制,特别是受到具体的实践水平的限制,因此,认识的发展要经过“实践 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过程。就某个具体事物而言,人们对它的 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就对于过程的推 移而言,人们的认识又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 认识运动的反复性和无限性决定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具体的和历史的 也就是说,人们的认识和客观过程的符合是一定的具体历史条件下的符合,是在社会实践发 展的一定的具体历史阶段上的符合。反对割裂二者统一的“左”和右的错误。 人类的实践和认识是永无止境的过程,要求我们不断地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实践的 基础上不断进行创新,使我们的思想和理论不断随着客观实际的变化而变化,随着时代的发 展而发展,以实现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创新包括理论创新和实践 创新,理论创新是实践创新的先导,实践创新是理论创新的基础,两者相互依赖、相互促进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发展理论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的哲学基础。党的“从群众中 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正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在实际工作中的创造性运用。 3.认识的真理性及其检验标准 真理及其客观性
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统一的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理性 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必须以感性认识为基础;感性认识是在理性认识指导下进行的并要发 展到理性认识;在现实的认识活动中,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又是互相渗透的。 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在哲学史上表现为经验论和唯理论,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经 验主义和教条主义。 认识过程之所以经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阶段,这同客观世界有现象与本质的区分密切 相关。任何事物都是现象和本质的统一体。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能为人的感 官直接感知。现象有真象和假象之分,假象与错觉不是一回事。本质是深藏于现象背后并制 约现象的内部联系,只有靠人的抽象思维才能把握。现象和本质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 任何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的,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 现着本质,即使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透过现象看本质是认识事物的科学方法。 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在 认识过程中的作用 [分析] 从感性认识发展到理性认识,这是认识过程中的第一次飞跃。实现这一飞跃的 条件是:必须占有丰富而真实的感性材料;运用科学的思维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制作。 从理性认识到实践,这是认识过程中更为重要的一次飞跃。这是因为:只有通过这次飞 跃,才能使认识物化、对象化,使认识变为现实,使精神力量转化为物质力量;才能使认识 受到实践的检验而得到修正、补充、丰富和发展。实现这一飞跃的条件是:坚持从实际出发,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把对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同主体自身利益和需要的认识结合起 来,形成正确合理的实践观念;理论必须掌握群众,化为群众的行动;要有正确的实践方法 即工作方法。 认识过程主要是理性思维的过程,同时又包含非理性因素的参与。理性因素是指人的理 性直观、理性思维等能力,它在认识过程中起主导作用;非理性因素是指人的情感、意志, 包括动机、欲望、信念、信仰、习惯、本能等,以非逻辑形式出现的幻想、想象、直觉、灵 感等也属于非理性因素。非理性因素对人的认识活动的发动与停止、对主体认识能力的发挥 与抑制起着重要的控制和调节的作用。非理性因素对理性因素起着动力调控的作用,同时又 要受人的理性因素的决定与制约。 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分析] 由于客观事物本身的复杂性及发展过程的无限性,人对事物的认识要受到主观 和客观条件的限制,特别是受到具体的实践水平的限制,因此,认识的发展要经过“实践、 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过程。就某个具体事物而言,人们对它的 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就对于过程的推 移而言,人们的认识又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 认识运动的反复性和无限性决定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统一是具体的和历史的。 也就是说,人们的认识和客观过程的符合是一定的具体历史条件下的符合,是在社会实践发 展的一定的具体历史阶段上的符合。反对割裂二者统一的“左”和右的错误。 人类的实践和认识是永无止境的过程,要求我们不断地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实践的 基础上不断进行创新,使我们的思想和理论不断随着客观实际的变化而变化,随着时代的发 展而发展,以实现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创新包括理论创新和实践 创新,理论创新是实践创新的先导,实践创新是理论创新的基础,两者相互依赖、相互促进。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发展理论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的哲学基础。党的“从群众中 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正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在实际工作中的创造性运用。 3.认识的真理性及其检验标准 真理及其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