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杆先于孔壁破坏,故承压强度只列出构件为3号钢和16Mn 钢的值。考虑到现行钢材标准中Q345钢的f=470N/mm Q390钢的∫=490N/mm2,按此计算Q390钢1类孔的f= 590N/mm2,还小于原规范中l6Mn钢(t≤16mm)的f"=610、Nmm 故这次将Q390钢增加列入。 另外,表3.4.1-5中的数值是根据H2铆钉(f1=335N/mm) 算得的,BL3铆钉(/=370N/mm2)虽然强度较高,但塑性较差 在工程中亦不常用,为安全计,将其强度设计值取与B-:2铆钉相 有关铆钉孔的分类,因无新的规定,仍按原规范不变 其中碳钢铸件的强度设计值,由于资料不足,近来亦未见新的 科研成果,故仍按原规范不变。所引国家标准GB/T1135289 中虽还有ZG340640的牌号,但因其塑性太差(;=10%),冲击 功亦低(A=10J),故未列入。 3.4.2第3.4.条所规定的强度设计值是结构处于正常工作情 况下求得的,对一些工作情况处于不利的结构构件或连接,其强度 设计值应乘以相应的折减系数,兹说明如下: 1单面连接的受压单角钢稳定性。实际上,单面连接的受压 单角钢是双向压弯的构件。为计算简便起见,习惯上将其作为轴 心受压构件来计算,并用折减系数以考虑双向压弯的影响。 近年来,根据开口薄壁杆件几何非线性理论,应用有限单元 法,并考虑残余应力初弯曲等初始缺陷的影响,对单面连接的单 角钢进行弹塑性阶段的稳定分析。这一理论分析方法得到了一系 列实验结果的验证,证明具有足够的精确性。根据这一方法,可以 得到本规范条文中规定的折减系数,即: 等边单角钢:0.6+0.0015A,但不大于1.0; 短边相连的不等边角钢:0.5+0.0025A,但不大于1.0; 长边相连的不等边角钢:0.70。 按上述规定的计算结果与理论值相比较见表4。 第26页
第 26 页 @ 筑 龙 网 www.zhulong.com 《钢结构设计规范 》 条文说明 资料编号:GB 50017-2003-SM @
表4单面连接单角钢压杆强度设计值折减系数与理论值的比较 入 22 62 96|119145176222 等 按双向压弯理论 NA论0.5840.5200.408|0.3340.2600.200.140 角按本规范公式,墨想0.60.52|0.432|0.340.25710.2021014 钢 N本现范 1.0451.0621.0591.0301.027|1.0101.029 入 短边 3.466103126153187237 相连按双向压弯理论,厘0.437|0.432|0.408|0.3960.37210.2600.173 的不 等边|按本规范公式 ,0.5270.4450.3400.2900.2390.1910.131 角钢 规范 1.2061.0300.83310.7320.6430.7350.757 0.9l 长边 66103126153237 相连按双向压弯理论,0.7520.5800.460|0.312|0.252|0.198|0.090 的不 等边按本规范公式, N本在0.6916.5610.4680.3140.2490.1900.092 角钢 范 0.920.961.021.010.990.961.02 (有关单面连接的受压单角钢研究参见沈祖炎写的“单角钢压 杆的稳定计算”,载于《同济大学学报》,1982年3月)。 2无垫板的单面施焊对接焊缝。一般对接焊缝都要求两面 施焊或单面施焊后再补焊根。若受条件限制只能单面施焊,则应 将坡口处留足间隙并加垫板(对钢管的环形对接焊缝则加垫环)才 容易保证焊满焊件的全厚度。当单面施焊不加垫板时,焊缝将不 能保证焊满,其强度设计值应乘以折减系数0.85。 潸游鉴omuooHNNo3 3施工条件较差的高空安装焊缝和铆钉连接。当安装的连 接部位离开地面或楼面较高,而施工时又没有临时的平台或吊框 设施等,施工条件较差,焊缝和铆钉连接的质量难以保证,故其强 度设计值需乘以折减系数0.90。 4沉头和半沉头铆钉连接。沉头和半沉头铆钉与半圆头铆 第27页
第 27 页 @ 筑 龙 网 www.zhulong.com 《钢结构设计规范 》 条文说明 资料编号:GB 50017-2003-SM @
钉相比,其承载力较低,特别是其抵抗拉脱时的承载力较低,因而 其强度设计值要乘以折减系数0.80。 3.5结构或构件变形的规定 3.5.1钢结构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主要指影响正常使用或外观 的变形和影响正常使用的振动。所谓正常使用系指设备的正常运 行、装饰物与非结构构件不受损坏以及人的舒适感等。本条主要 针对结构和构件变形的限值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一般结构在动力 影响下发生的振动可以通过限制变形或杆件的长细比来控制;对 有特殊要求者(如高层建筑或支承振动设备的结构等)应按专门规 程进行设计。 附录A中所列的变形容许值是在原规范GBJ17-88规定的 基础上,根据国内的研究成果和国外规范的有关规定加以局部修 改和补充而成。所规定的变形限值都是多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 是行之有效的。在一般情况下宜遵照执行,但众所周知,影响变形 容许值的因素很多,有些很难定量,不像承载力计算那样有较明确 的界限。国内外各规范、规程对同类构件变形容许值的规定亦不 尽相同。国内亦有少数车间柱子水平侧移的计算值超出原规范的 规定值而未影响正常使用者。因此,本条着重提出,当有实践经验 或用户有特殊要求(如新的使用情况)时,可根据不影响正常使用 和外观的原则进行适当地调整,欧洲钢规对此亦有类似的规定 对原规范所列变形容许值的主要修改内容: 1将吊车梁及吊车桁架的挠度容许值由过去习惯上考虑两 台吊车改为按结构自重和起重量最大的一台吊车进行计算(详见 “工业建筑”1991年第8期“关于钢吊车梁设计中几个问题的探 讨”,赵熙元、吴志超)。 通过调查研究和实践证明,若按两台吊车考虑,原规范的规定 值大体上是合适的。表A.1.1中提出的吊车梁挠度限值是根据 不同吊车和不同跨度的吊车梁按一台吊车考虑并与按两台吊车计
第 28 页 @ 筑 龙 网 www.zhulong.com 《钢结构设计规范 》 条文说明 资料编号:GB 50017-2003-SM @
算时进行对比分析后换算而得的相应值。其中手动吊车时,因原 规范的数值与日本及前苏联的规定(均按一台吊车考虑)相同,故 未作改变 2在表A.1.1中分别列出了由全部荷载标准值产生的挠度 (如有起拱应减去拱度)容许值[v1]和由可变荷载标准值产生的挠 度容许值[v],这是因为[v1]主要反映观感而[v则主要反映使 用条件。在一般情况下,当[v1大于l/250后将影响观瞻,故在项 次4的楼(屋)盖梁或桁架和平台梁中分别规定了两种挠度容许 值,具体数值是参照 Eurocode31993确定的。 表A.1.1中项次5的墙架构件是指围护结构(建筑物各面的 围挡物,包括墙板及门窗)的支承构件,不属于围护结构。为避免 误解,故特别注明计算时可不考虑《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中规定的阵风系数,而可按习惯取该处的风载体型系数为1.0。 3在框架结构的水平位移容许值中,参考 eurocode31993 和北美的经验,增加了在风荷载作用下无桥式吊车和有桥式吊车 的单层框架(或排架)的柱顶水平位移限值。其中 eurocode没有 说明荷载情况,为略偏于安全,仍按原规范的精神,统一规定为在 风荷载作用下的水平位移限值 4控制重级工作制厂房柱在吊车梁顶面处的横向变位(即保 证厂房的刚度)是为了保证桥式吊车的正常运行,提高吊车及厂房 结构的耐久性,避免外围结构的损坏,使操作人员在吊车运行中不 致产生不适应的感觉等因素而确定的 对原规范规定的重级工作制吊车的吊车梁或吊车桁架制动结 构的水平挠度,以及设有重级工作制吊车的厂房柱,在吊车梁或吊 车桁架的顶面标高处的计算变形值,国内有些单位认为规定偏严, 忘鉴OuooHNNO,03 希望能适当放宽。由于上述内容牵涉面广,试验研究的工作量很 大,目前很难准确定量,只能参照前苏联1981年钢结构设计规范 的修改通知,缩小上述变形的验算范围,即仅限于冶金工厂及类似 车间中设有A7、A8级吊车的跨间,才需进行上述横向变形的验 第29页
第 29 页 @ 筑 龙 网 www.zhulong.com 《钢结构设计规范 》 条文说明 资料编号:GB 50017-2003-SM @
算。但对于厂房柱的纵向位移,则凡设有重级I作制吊车(A6~ A8级)的厂房均需进行验算 3.5.2由于孔洞对整个构件抗弯刚度的影响一般很小,故习惯上 均按毛截面计算。 3.5.3起拱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外观和符合使用条件,因此起拱的 大小应视实际需要而定,不能硬性规定单一的起拱值。例如,大跨 度吊车梁的起拱度应与安装吊车轨道时的平直度要求相协调,位 于飞机库大门上面的大跨度桁架的起拱度,应与大门顶部的吊挂 条件相适应等等。但在一般情况下,起拱度可以用恒载标准值加 1/2活载标准值所产生的挠度来表示。这是国内外习惯用的,亦 是合理的。按照这个数值起拱,在全部荷载作用下构件的挠度将 等于Va由可变荷载产生的挠度将围绕水平线在士υV。范围 内变动。当然,用这个方法计算起拱度往往比较麻烦,有经验的设 计人员可以参考某些技术资料用简化方法处理,例如对跨度L≥ l5m的三角形屋架和L≥24m的梯形或平行弦桁架,其起拱度可 取为L/500。 潸游鉴omuooHNNo3 第30页
第 30 页 @ 筑 龙 网 www.zhulong.com 《钢结构设计规范 》 条文说明 资料编号:GB 50017-2003-S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