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修改要点
刑事诉讼法修改要点
总则部分的修改一、在刑事诉讼法任务中,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步在基本原则部分突现、强化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保障(第14条),在证据部分,明确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已有罪”(第50条)
总则部分的修改 一、在刑事诉讼法任务中,增加“尊重和保 障人权”,同步在基本原则部分突现、强化 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保障” (第14条),在证据部分,明确了“不得 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第50条)
(一)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1.非法证据的范围:54条一言词证据:绝对排除-实物证据:相对排出2.适用的诉讼阶段:54条3.启动调查程序:171条、56条4.调查与处理:57条、58条5:人民检察院的调查权:171条、55条
(一)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1.非法证据的范围:54条 −言词证据:绝对排除 −实物证据:相对排出 2 .适用的诉讼阶段: 54条 3 .启动调查程序:171条、56条 4 .调查与处理:57条、58条 5 .人民检察院的调查权:171条、55条
(二)讯问犯罪嫌疑人程序1.讯问地点(1)拘留、逮捕到案的:83.2;91.2(2)拘传、传唤到案的:117条(3)现场讯问:116条、117条2.询问步骤:保留“如实回答”的要求;增加告知从宽处理的规定。(118条)3.同步录音录像:121条4.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70条5.第一次讯问的法律效果:33.1
(二)讯问犯罪嫌疑人程序 1.讯问地点 (1)拘留、逮捕到案的:83.2;91.2 (2)拘传、传唤到案的:117条 (3)现场讯问:116条、117条 2.询问步骤:保留“如实回答”的要求;增加告 知从宽处理的规定。(118条) 3.同步录音录像:121条 4.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70条 5.第一次讯问的法律效果:33.1
(三)为贯彻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对死刑复核程序进行了诉讼化改造1.审理方式:-讯问听取双方意见(240条)2.处理方式:239条3.强化外部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复完(240条)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三)为贯彻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对死刑复 核程序进行了诉讼化改造 1.审理方式: −讯问 −听取双方意见(240条) 2.处理方式:239条 3.强化外部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复 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24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