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机构与金融体系 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活 动的备类信用机构的总称,主要包括各类 银行、信用合作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 互助基金、投资基金、金融公司等。 我国金融体系构成:我国初步形成了一个 以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以国 有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 行相分离,多种金融机构并存与分工协作 的新的金融体系
6 • 二、我国金融机构与金融体系 • 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活 动的各类信用机构的总称,主要包括各类 银行、信用合作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 互助基金、投资基金、金融公司等。 • 我国金融体系构成:我国初步形成了一个 以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以国 有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 行相分离,多种金融机构并存与分工协作 的新的金融体系
(1)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 (2)政策性银行。指由政府设立、专闩从事某 方面的政策性货币信用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金 删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衣业发展银行和 国进出口 (3)商业银行。指以获得利润为目标的企业。目 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主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4家国有商业银行 以及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城市商 亚很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 (4)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保险公 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证券公
7 • (1)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 • (2)政策性银行。指由政府设立、专门从事某一 方面的政策性货币信用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金 融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 中国进出口银行。 • (3)商业银行。指以获得利润为目标的企业。目 前我国的商业银行主要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4家国有商业银行, 以及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城市商 业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 • (4)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保险公 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证券公 司等
第二节支付结算的法律规定 支付结算概述 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 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 委托收款、信用证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 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是国民经济活动 中资金清算的中介 支付结算的原则,是指单位、个人和银 在办理支付结算时必须遵守的准则。即恪 用、履约付款原则;谁的款进谁的账、 由谁支配原则;银行不垫款原则
8 第二节 支付结算的法律规定 • 一、支付结算概述 •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 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 委托收款、信用证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 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是国民经济活动 中资金清算的中介。 • 支付结算的原则,是指单位、个人和银行 在办理支付结算时必须遵守的准则。即恪 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谁的款进谁的账、 由谁支配原则;银行不垫款原则
二、票据结算之外的结算方式 汇弟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 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为信汇、电汇两种 方式,由汇款人选择使用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 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 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 款项的结算方式
9 • 二、票据结算之外的结算方式 • 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 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为信汇、电汇两种 方式,由汇款人选择使用。 • 托收承付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 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 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 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 款项的结算方式
支付结算纪律与责任 支付结算纪律: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 守下列结算纪律:不准笠发没有资金倮证的票据 或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 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 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银行在办理支付 结算时应当遵守下列纪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压票 狂意退票、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不准无理 拒绝支付应由银行支付的票据款项;不准无理拒 付、不扣少扣滞纳金等
10 • 三、支付结算纪律与责任 • 支付结算纪律: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 守下列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 或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 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 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银行在办理支付 结算时应当遵守下列纪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压票、 任意退票、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不准无理 拒绝支付应由银行支付的票据款项;不准无理拒 付、不扣少扣滞纳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