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毛泽东文集第五卷 关于各地召开各界代表会议的指示 337 (一九四九年九月四日) 开好县的各界代表会议… 340 (一九四九年九月七日) 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 342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中国人民大团结万岁 347 (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 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350 (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
关 于 各 地 召 开 各 界 代 表 会 议 的 指 示 … … … … … … … … … … 3 3 7 ( 一 九 四 九 年 九 月 四 日 ) 开 好 县 的 各 界 代 表 会 议 … … … … … … … … … … … … … … … … 3 4 0 ( 一 九 四 九 年 九 月 七 日 ) 中 国 人 从 此 站 立 起 来 了 … … … … … … … … … … … … … … … … 3 4 2 ( 一 九 四 九 年 九 月 二 十 一 日 ) 中 国 人 民 大 团 结 万 岁 … … … … … … … … … … … … … … … … … 3 4 7 ( 一 九 四 九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 人 民 英 雄 永 垂 不 朽 … … … … … … … … … … … … … … … … 3 5 0 ( 一 九 四 九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 1 0 毛 泽 东 文 集 第 五 卷
三军协力解决大别山困难 (一九四八年一月二月) 刘邓,粟陈唐,陈谢0并告徐滕薄②: (一)粟、陈、唐东晨电悉。此次粟、陈两军④歼灭三师及 围攻确山之行动,已从大别山方面调动敌人六个旅向西向北, 八十五师亦被赵纵同之行动调至应城地区,五师、七十五师亦 被调动至沙河附近。这一形势有利于大别山方面之作战,亦有 利于郑徐线南北我军之活动。但因二十师未能歼灭,刘邓方面 尚未来得及执行由分散工作到集中歼敌,白崇禧⑥所部进攻 刘邓之实力并未减少,如果此时粟陈唐部迅即转回郑徐线,陈 谢准备向渭南,则大别山之困难仍难解决:而大别山困难只有 由刘邓、粟陈、陈谢三军协力在一至二个月内歼敌数个旅,方 能开辟胜利解决之道路。大别山根据地之确立则是整个南线 胜利的重要环节。 (二)因此我们意见:甲、刘邓在内线于本月内开始集中相 当兵力,以寻机歼敌二个至三个旅为目标。乙、刘邓之一纵仍 在准河以北执行钳制任务,必要时配合粟陈、陈谢作战。丙、粟 陈、陈谢己会合之各部统在确山、许昌之间集结休整若干天, 吸引敌人于自己周围,以利刘邓之作战,并准备寻机歼敌一 路。如南面无好打之仗,许昌之敌好打则打许昌之敌:如许昌
三 军 协 力 解 决 大 别 山 困 难 ( 一 九 四 八 年 一 月 二 月 ) 刘 邓 , 粟 陈 唐 , 陈 谢 〔 1 〕 并 告 徐 滕 薄 〔 2 〕 : ( 一 ) 粟 、 陈 、 唐 东 晨 电 〔 3 〕 悉 。 此 次 粟 、 陈 两 军 〔 4 〕 歼 灭 三 师 及 围 攻 确 山 之 行 动 , 已 从 大 别 山 方 面 调 动 敌 人 六 个 旅 向 西 向 北 , 八 十 五 师 亦 被 赵 纵 〔 5 〕 之 行 动 调 至 应 城 地 区 , 五 师 、 七 十 五 师 亦 被 调 动 至 沙 河 附 近 。 这 一 形 势 有 利 于 大 别 山 方 面 之 作 战 , 亦 有 利 于 郑 徐 线 南 北 我 军 之 活 动 。 但 因 二 十 师 未 能 歼 灭 , 刘 邓 方 面 尚 未 来 得 及 执 行 由 分 散 工 作 到 集 中 歼 敌 , 白 崇 禧 〔 6 〕 所 部 进 攻 刘 邓 之 实 力 并 未 减 少 , 如 果 此 时 粟 陈 唐 部 迅 即 转 回 郑 徐 线 , 陈 谢 准 备 向 渭 南 , 则 大 别 山 之 困 难 仍 难 解 决 ; 而 大 别 山 困 难 只 有 由 刘 邓 、 粟 陈 、 陈 谢 三 军 协 力 在 一 至 二 个 月 内 歼 敌 数 个 旅 , 方 能 开 辟 胜 利 解 决 之 道 路 。 大 别 山 根 据 地 之 确 立 则 是 整 个 南 线 胜 利 的 重 要 环 节 。 ( 二 ) 因 此 我 们 意 见 : 甲 、 刘 邓 在 内 线 于 本 月 内 开 始 集 中 相 当 兵 力 , 以 寻 机 歼 敌 二 个 至 三 个 旅 为 目 标 。 乙 、 刘 邓 之 一 纵 仍 在 淮 河 以 北 执 行 钳 制 任 务 , 必 要 时 配 合 粟 陈 、 陈 谢 作 战 。 丙 、 粟 陈 、 陈 谢 已 会 合 之 各 部 统 在 确 山 、 许 昌 之 间 集 结 休 整 若 干 天 , 吸 引 敌 人 于 自 己 周 围 , 以 利 刘 邓 之 作 战 , 并 准 备 寻 机 歼 敌 一 路 。 如 南 面 无 好 打 之 仗 , 许 昌 之 敌 好 打 则 打 许 昌 之 敌 ; 如 许 昌 1
2 毛泽东文集第五卷 之敌不好打,则考虑以粟陈唐部攻占南阳,陈谢部攻占襄 樊),吸引白崇禧部向西,以利刘邓之作战并寻机歼灭向西之 敌之一部。同时让敌重占许昌、确山段,以利尔后粟陈唐回师 歼其一部。陈谢占襄樊后与己占郧阳之刘旅⑧打通联系,在汉 水中段建立自己的巩固后方,以利尔后向渭南之行动(在大别 山困难已获初步克服之后),并协助王、赵两纵⑨开辟桐柏、江 汉两区。如果我军采取此项行动,还可能分散白崇禧一部向宜 昌一带布防。丁、八、十、十一纵于攻克菏泽后休整若干天即举 行徐蚌段破击战役,该三纵在两个月内即在徐蚌东西、郑徐南 北地区单独作战,不要盼望主力向东。 (三)你们对上述部署意见如何,盼考虑电复。 军 委 子冬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 (1)刘,指刘伯承(一八九二一一九八六),四川开县人,当时任晋冀鲁豫野 战军司令员。邓,指邓小平,一九O四年生,四川广安人,当时任晋冀鲁豫野战军政 治委员。粟,指粟裕(一九O七一一九八四),湖南会同人,当时任华东野战军副 司令员。陈,指陈士渠(一九O九一一九九五),湖北荆门人,当时任华东野战军 参谋长。唐,指唐亮(一九一O一一九八六),湖南浏阳人,当时任华东野战军政 治部主任。陈,指陈赓(一九O三一一九六一),湖南湘乡人,当时任晋冀鲁豫野 战军陈谢集团前委书记。谢,指谢富治(一九O九一一九七二),湖北黄安(今红 安)人,当时任晋冀鲁豫野战军陈谢集团前委副书记。 (2)徐,指徐向前(一九O一一一九九O),山西五台人,当时任晋冀鲁豫军
之 敌 不 好 打 , 则 考 虑 以 粟 陈 唐 部 攻 占 南 阳 , 陈 谢 部 攻 占 襄 樊 〔 7 〕 , 吸 引 白 崇 禧 部 向 西 , 以 利 刘 邓 之 作 战 并 寻 机 歼 灭 向 西 之 敌 之 一 部 。 同 时 让 敌 重 占 许 昌 、 确 山 段 , 以 利 尔 后 粟 陈 唐 回 师 歼 其 一 部 。 陈 谢 占 襄 樊 后 与 已 占 郧 阳 之 刘 旅 〔 8 〕 打 通 联 系 , 在 汉 水 中 段 建 立 自 己 的 巩 固 后 方 , 以 利 尔 后 向 渭 南 之 行 动 ( 在 大 别 山 困 难 已 获 初 步 克 服 之 后 ) , 并 协 助 王 、 赵 两 纵 〔 9 〕 开 辟 桐 柏 、 江 汉 两 区 。 如 果 我 军 采 取 此 项 行 动 , 还 可 能 分 散 白 崇 禧 一 部 向 宜 昌 一 带 布 防 。 丁 、 八 、 十 、 十 一 纵 于 攻 克 菏 泽 后 休 整 若 干 天 即 举 行 徐 蚌 段 破 击 战 役 , 该 三 纵 在 两 个 月 内 即 在 徐 蚌 东 西 、 郑 徐 南 北 地 区 单 独 作 战 , 不 要 盼 望 主 力 向 东 。 ( 三 ) 你 们 对 上 述 部 署 意 见 如 何 , 盼 考 虑 电 复 。 军 委 子 冬 根 据 毛 泽 东 手 稿 刊 印 。 注 释 〔 1 〕 刘 , 指 刘 伯 承 ( 一 八 九 二 — — 一 九 八 六 ) , 四 川 开 县 人 , 当 时 任 晋 冀 鲁 豫 野 战 军 司 令 员 。 邓 , 指 邓 小 平 , 一 九 ○ 四 年 生 , 四 川 广 安 人 , 当 时 任 晋 冀 鲁 豫 野 战 军 政 治 委 员 。 粟 , 指 粟 裕 ( 一 九 ○ 七 — — 一 九 八 四 ) , 湖 南 会 同 人 , 当 时 任 华 东 野 战 军 副 司 令 员 。 陈 , 指 陈 士 榘 ( 一 九 ○ 九 — — 一 九 九 五 ) , 湖 北 荆 门 人 , 当 时 任 华 东 野 战 军 参 谋 长 。 唐 , 指 唐 亮 ( 一 九 一 ○ — — 一 九 八 六 ) , 湖 南 浏 阳 人 , 当 时 任 华 东 野 战 军 政 治 部 主 任 。 陈 , 指 陈 赓 ( 一 九 ○ 三 — — 一 九 六 一 ) , 湖 南 湘 乡 人 , 当 时 任 晋 冀 鲁 豫 野 战 军 陈 谢 集 团 前 委 书 记 。 谢 , 指 谢 富 治 ( 一 九 ○ 九 — — 一 九 七 二 ) , 湖 北 黄 安 ( 今 红 安 ) 人 , 当 时 任 晋 冀 鲁 豫 野 战 军 陈 谢 集 团 前 委 副 书 记 。 〔 2 〕 徐 , 指 徐 向 前 ( 一 九 ○ 一 — — 一 九 九 ○ ) , 山 西 五 台 人 , 当 时 任 晋 冀 鲁 豫 军 2 毛 泽 东 文 集 第 五 卷
三军协力解决大别山困难 3 区第一副司令员。滕,指滕代远(一九O四一一九七四),湖南麻阳人,当时任晋 冀鲁豫军区第二副司令员。薄,指薄一波,一九O八年生,山西定襄人,当时任晋冀 鲁豫军区第一副政治委员。 (3)指粟裕、陈士渠、唐亮一九四八年一月一日晨给中共中央军委的请示电 报。电报就配合大别山战斗提出三种行动方案:一是粟陈部、陈谢部及刘邓之一纵 三军沿平汉线南下,威胁武汉,以调动敌人。二是三军分开行动,陈谢部向西,月底 进入渭南:刘邓之一纵仍东返淮河以北、正阳息县以东地区活动:粟陈部回个纵队 转至沙河以北、许昌郑州以东地区,会合八、十、十一纵队全力东向击破津浦。三是 陈谢部仍留确山以西地区活动,吸引分散敌人。电报认为以执行第二方案为适当。 (4④)指粟裕任副司令员的华东野战军和陈赓任前委书记的晋冀鲁豫野战军 陈谢集团。 (⑤)赵纵,指赵基梅任司令员的晋冀鲁豫野战军第十二纵队。 (6)白崇禧(一八九三一一九六六),广西桂林人。当时任因民党政府国防 部部长兼国防部九江指挥部主任。 (7)指湖北的襄阳和樊城,一九五○年合并为襄樊市。 8)刘旅,指刘金轩任旅长的晋冀鲁豫野战军第四纵队第十二旅。 (9)王、赵二纵,指王宏坤和赵基梅分别任司令员的晋冀鲁豫野战军第十纵 队和第十二纵队
区 第 一 副 司 令 员 。 滕 , 指 滕 代 远 ( 一 九 ○ 四 — — 一 九 七 四 ) , 湖 南 麻 阳 人 , 当 时 任 晋 冀 鲁 豫 军 区 第 二 副 司 令 员 。 薄 , 指 薄 一 波 , 一 九 ○ 八 年 生 , 山 西 定 襄 人 , 当 时 任 晋 冀 鲁 豫 军 区 第 一 副 政 治 委 员 。 〔 3 〕 指 粟 裕 、 陈 士 榘 、 唐 亮 一 九 四 八 年 一 月 一 日 晨 给 中 共 中 央 军 委 的 请 示 电 报 。 电 报 就 配 合 大 别 山 战 斗 提 出 三 种 行 动 方 案 : 一 是 粟 陈 部 、 陈 谢 部 及 刘 邓 之 一 纵 三 军 沿 平 汉 线 南 下 , 威 胁 武 汉 , 以 调 动 敌 人 。 二 是 三 军 分 开 行 动 , 陈 谢 部 向 西 , 月 底 进 入 渭 南 ; 刘 邓 之 一 纵 仍 东 返 淮 河 以 北 、 正 阳 息 县 以 东 地 区 活 动 ; 粟 陈 部 回 个 纵 队 转 至 沙 河 以 北 、 许 昌 郑 州 以 东 地 区 , 会 合 八 、 十 、 十 一 纵 队 全 力 东 向 击 破 津 浦 。 三 是 陈 谢 部 仍 留 确 山 以 西 地 区 活 动 , 吸 引 分 散 敌 人 。 电 报 认 为 以 执 行 第 二 方 案 为 适 当 。 〔 4 〕 指 粟 裕 任 副 司 令 员 的 华 东 野 战 军 和 陈 赓 任 前 委 书 记 的 晋 冀 鲁 豫 野 战 军 陈 谢 集 团 。 〔 5 〕 赵 纵 , 指 赵 基 梅 任 司 令 员 的 晋 冀 鲁 豫 野 战 军 第 十 二 纵 队 。 〔 6 〕 白 崇 禧 ( 一 八 九 三 — — 一 九 六 六 ) , 广 西 桂 林 人 。 当 时 任 国 民 党 政 府 国 防 部 部 长 兼 国 防 部 九 江 指 挥 部 主 任 。 〔 7 〕 指 湖 北 的 襄 阳 和 樊 城 , 一 九 五 ○ 年 合 并 为 襄 樊 市 。 〔 8 〕 刘 旅 , 指 刘 金 轩 任 旅 长 的 晋 冀 鲁 豫 野 战 军 第 四 纵 队 第 十 二 旅 。 〔 9 〕 王 、 赵 二 纵 , 指 王 宏 坤 和 赵 基 梅 分 别 任 司 令 员 的 晋 冀 鲁 豫 野 战 军 第 十 纵 队 和 第 十 二 纵 队 。 三 军 协 力 解 决 大 别 山 困 难 3
4 应向全军施行政策与纪律教育〔) (一九四八年一月九日) 我军到任何地方,原则上不许没收任何商店及向任何商 人捐款。官僚资本,在该地成为根据地时,亦只许由民主政府 接收经营,不许军队没收或破坏。军队给养应取给于敌人仓 库、地主阶级、土地税及政府向商人征收之正当的营业税及关 税。没收敌军官佐家属的财产,亦是完全错误的。高家堡破坏 纪律的行为,应追究责任,并向全军施行政策教育与纪律教 育。 毛泽东 一月九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 (1)这是毛泽东在西北野战军副政治委员兼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政治委员习 仲勋一九四八年一月二日关于我军攻克高家堡时发生破坏纪律事件的报告上的 批语
应 向 全 军 施 行 政 策 与 纪 律 教 育 〔 1 〕 ( 一 九 四 八 年 一 月 九 日 ) 我 军 到 任 何 地 方 , 原 则 上 不 许 没 收 任 何 商 店 及 向 任 何 商 人 捐 款 。 官 僚 资 本 , 在 该 地 成 为 根 据 地 时 , 亦 只 许 由 民 主 政 府 接 收 经 营 , 不 许 军 队 没 收 或 破 坏 。 军 队 给 养 应 取 给 于 敌 人 仓 库 、 地 主 阶 级 、 土 地 税 及 政 府 向 商 人 征 收 之 正 当 的 营 业 税 及 关 税 。 没 收 敌 军 官 佐 家 属 的 财 产 , 亦 是 完 全 错 误 的 。 高 家 堡 破 坏 纪 律 的 行 为 , 应 追 究 责 任 , 并 向 全 军 施 行 政 策 教 育 与 纪 律 教 育 。 毛 泽 东 一 月 九 日 根 据 手 稿 刊 印 。 注 释 〔 1 〕 这 是 毛 泽 东 在 西 北 野 战 军 副 政 治 委 员 兼 陕 甘 宁 晋 绥 联 防 军 政 治 委 员 习 仲 勋 一 九 四 八 年 一 月 二 日 关 于 我 军 攻 克 高 家 堡 时 发 生 破 坏 纪 律 事 件 的 报 告 上 的 批 语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