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第二条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 评标,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 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 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 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 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 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租赁经营期限为年,即 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第九条本厂共有财产 ,其中;国家资产 ,流动资金 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 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 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 年____月____日起,至 年 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本厂共有财产 元,其中;国家资产 ,流动资金 __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租金定为 元,为年缴纳。 其中: 年度 年度 年度 第十一条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 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的折旧基金和% 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条 租金定为 元,为____年缴纳。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 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 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 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 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 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 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 工商量决定
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 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 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 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 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 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 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 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 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 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 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 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 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 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 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