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乙种本)(示范文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乙种本)(示范文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月日开工,于 年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 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 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 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査, 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 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 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 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 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 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 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 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 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 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 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査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 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 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 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 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 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 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 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 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折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 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 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 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 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 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折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 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 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 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73一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 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 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査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 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 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 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 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 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 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 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 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 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 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 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 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