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非歧视原则 ·二、非歧视原则的适用 (一)非歧视原则的具体规定 ·1.GATT第一条(最惠国待遇) ·2.GATT第二条(关税减让承诺) ·3.GATT第三条(国民待遇 4.GATS第二条(最惠国待遇)、第十七条 (国民待遇)和TRPS第3条(国民待遇)、 第4条(最惠国待遇 )
• 二、非歧视原则的适用 • (一)非歧视原则的具体规定 • 1. GATT第一条(最惠国待遇) • 2. GATT第二条(关税减让承诺) • 3. GATT第三条(国民待遇) • 4. GATS第二条(最惠国待遇)、第十七条 (国民待遇)和TRIPS第3条(国民待遇)、 第4条(最惠国待遇)
第一节非歧视原则 (二)非歧视原则的例外 1.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例外(GATT 第六条、) 2.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GATT第二十四 条、GTAS第十条) 3.对发展中国家成员差别待遇例外(GATT 第三十六至三十八条、GTAS第四条)
• (二)非歧视原则的例外 • 1. 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例外(GATT 第六条、) • 2. 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GATT第二十四 条、 GTAS第十条) • 3. 对发展中国家成员差别待遇例外(GATT 第三十六至三十八条、 GTAS 第四条)
第一节非歧视原则 ·4.一般例外(GATT第二十条、GATS第十 四条) ·5.安全例外(GATT第二十一条) 6.外汇安排例外(GATT第十五条、GTAS 第十二条、GATS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7.服务贸易中的边境贸易与经济一体化例 外(GATS第五条及补充条款)
• 4. 一般例外(GATT第二十条、GATS第十 四条) • 5. 安全例外(GATT第二十一条) • 6. 外汇安排例外(GATT第十五条、GTAS 第十二条、 GATS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 7. 服务贸易中的边境贸易与经济一体化例 外(GATS第五条及补充条款)
第二节互惠原则 。一、 互惠原则的含义 (一)狭义的定义 互惠原则也叫“对等原则”,指世贸组织 成员在国际贸易中相互给予对方以优惠待 遇
• 一、互惠原则的含义 • (一)狭义的定义 • 互惠原则也叫“对等原则” ,指世贸组织 成员在国际贸易中相互给予对方以优惠待 遇
第二节互惠原则 (二)广义的定义 在多边贸易体制下,除了成员之间彼此给 予对方优惠待遇外,发展中国家成员与发 达国家成员在双方互惠的基础上,协商多 边贸易体制的调整范围
• (二)广义的定义 • 在多边贸易体制下,除了成员之间彼此给 予对方优惠待遇外,发展中国家成员与发 达国家成员在双方互惠的基础上,协商多 边贸易体制的调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