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马克思致法律顾问维贝尔 柏 林 1860年2月24日于曼彻斯特 牛津路特隆克利夫小林坊6号 尊敬的先生: 我感到奇怪,直到昨天我还没有从柏林得到关于您收到我2 月13日寄上的挂号信①的通知。 昨天我从这里—— 曼彻斯特—— 寄给您第二封挂号信,内附 委托书和七个附件②。今天我要引用上述编号的附件,对重要的几 点作更进一步的说明,我认为,这几点是对柏林《国民报》提起诽谤 诉讼时所必须特别注意的。同时附上1852年11月19日的一封 信437和一本我在1853年发表的《揭露》③。 .(α)匿名传单《警告》。 在柏林报纸《国民报》第41号第1版发表的标题为《怎样伪造 激进传单》的社论第3栏这样写道: “马克思派之所以能够轻而易举地把传单说成是布林德写的,正是由于 后者事先在同马克思的谈话中和在《自由新闻》上的一篇文章里表示过类似 的看法;利用布林德的这些意见和说法,就可以把传单伪造成象是· 他· 的〈布林 德的〉作品一样。” 454 13 马克思致维贝尔(1860年2月24日) ① ② ③ 卡·马克思《揭露科伦共产党人案件》。—— 编者注 见本卷第446—448页。—— 编者注 见本卷第437—443页。—— 编者注
13 马克思致法律顾问维贝尔 柏 林 1860年2月24日于曼彻斯特 牛津路特隆克利夫小林坊6号 尊敬的先生: 我感到奇怪,直到昨天我还没有从柏林得到关于您收到我2 月13日寄上的挂号信①的通知。 昨天我从这里—— 曼彻斯特—— 寄给您第二封挂号信,内附 委托书和七个附件②。今天我要引用上述编号的附件,对重要的几 点作更进一步的说明,我认为,这几点是对柏林《国民报》提起诽谤 诉讼时所必须特别注意的。同时附上1852年11月19日的一封 信437和一本我在1853年发表的《揭露》③。 .(α)匿名传单《警告》。 在柏林报纸《国民报》第41号第1版发表的标题为《怎样伪造 激进传单》的社论第3栏这样写道: “马克思派之所以能够轻而易举地把传单说成是布林德写的,正是由于 后者事先在同马克思的谈话中和在《自由新闻》上的一篇文章里表示过类似 的看法;利用布林德的这些意见和说法,就可以把传单伪造成象是· 他· 的〈布林 德的〉作品一样。” 454 13 马克思致维贝尔(1860年2月24日) ① ② ③ 卡·马克思《揭露科伦共产党人案件》。—— 编者注 见本卷第446—448页。—— 编者注 见本卷第437—443页。—— 编者注
总之,这一栏的整个意思是,把我描绘成是伪造上述传单的 人,同时卑鄙地指控我,说我把这个传单弄得好象是布林德伪造的。 在谈昨天寄上的附件中的证据之前,我认为有必要简单地告 诉您这件事情的经过。 奥格斯堡《总汇报》在同福格特进行诉讼的时候,同其他文件 一起发表了我以下的信: “1859年10月19日于伦敦哈佛斯托克小山 梅特兰公园路格拉弗顿坊9号 阁下: 我参加德国报刊工作时,攻击过《总汇报》,《总汇报》也攻击过 我。但当《总汇报》履行在我看来是报刊的首要职责,即揭发招摇撞 骗的职责时,决不会有碍于我尽力帮助它。附去的文件,要是在伦 敦这里,是具有司法文件的作用的。不知在奥格斯堡是否如此。我 之所以要取得这份文件,是因为布林德不肯承认他向我和其他人 说过的话,我把这些话又告诉了李卜克内西,他对匿名传单里所进 行的揭露也就毫不怀疑了。 您的顺从的仆人 卡·马克思博士”① 致《总汇报》的这封信中所附的文件该报也发表了,文件写道: “当着卡尔·马克思博士和威廉·李卜克内西的面,特此声明如下:《人 民报》第7号转载的那个题为《警告》的没有注明印刷地点的匿名传单,(1)是 在索荷区利奇菲耳德街3号菲德利奥·霍林格尔印刷所排版和印刷的,原稿 一部分由我本人排版,另一部分由菲·霍林格尔排版;(2)原稿是卡尔·布林 德的笔迹,我是根据卡尔·布林德为《海尔曼》报写的稿件和卡尔·布林德写 的一些匿名传单认出他的笔迹的,这些传单的印刷地点表面上说是在‘美因 13 马克思致维贝尔(1860年2月24日) 455 ① 卡·马克思《给〈总汇报〉编辑的信》。—— 编者注
总之,这一栏的整个意思是,把我描绘成是伪造上述传单的 人,同时卑鄙地指控我,说我把这个传单弄得好象是布林德伪造的。 在谈昨天寄上的附件中的证据之前,我认为有必要简单地告 诉您这件事情的经过。 奥格斯堡《总汇报》在同福格特进行诉讼的时候,同其他文件 一起发表了我以下的信: “1859年10月19日于伦敦哈佛斯托克小山 梅特兰公园路格拉弗顿坊9号 阁下: 我参加德国报刊工作时,攻击过《总汇报》,《总汇报》也攻击过 我。但当《总汇报》履行在我看来是报刊的首要职责,即揭发招摇撞 骗的职责时,决不会有碍于我尽力帮助它。附去的文件,要是在伦 敦这里,是具有司法文件的作用的。不知在奥格斯堡是否如此。我 之所以要取得这份文件,是因为布林德不肯承认他向我和其他人 说过的话,我把这些话又告诉了李卜克内西,他对匿名传单里所进 行的揭露也就毫不怀疑了。 您的顺从的仆人 卡·马克思博士”① 致《总汇报》的这封信中所附的文件该报也发表了,文件写道: “当着卡尔·马克思博士和威廉·李卜克内西的面,特此声明如下:《人 民报》第7号转载的那个题为《警告》的没有注明印刷地点的匿名传单,(1)是 在索荷区利奇菲耳德街3号菲德利奥·霍林格尔印刷所排版和印刷的,原稿 一部分由我本人排版,另一部分由菲·霍林格尔排版;(2)原稿是卡尔·布林 德的笔迹,我是根据卡尔·布林德为《海尔曼》报写的稿件和卡尔·布林德写 的一些匿名传单认出他的笔迹的,这些传单的印刷地点表面上说是在‘美因 13 马克思致维贝尔(1860年2月24日) 455 ① 卡·马克思《给〈总汇报〉编辑的信》。—— 编者注
河畔法兰克福’,而实际上,它们是在索荷区利奇菲耳德街3号菲·霍林格尔 那里排版和印刷的;(3)菲德利奥·霍林格尔亲自对我说过卡尔·布林德是 那张反对福格特教授的传单《警告》的作者。 排字工人 奥古斯特·费格勒 (本签字由威·李卜克内西和卡·马克思博士证实) 1859年9月17日于伦敦”438 (见福格特的小册子《我对〈总汇报〉的诉讼》。文件第30、31 页。) 对此,《总汇报》第313号和《科伦日报》上出现了下面这封卡 尔·布林德的信和信中所附的霍林格尔和维耶的证词。 “1859年11月3日于伦敦圣约翰 伍德区汤斯赫德路23号 为了驳斥关于我是传单《警告》的作者的声明,我公布下面的文件。我这 样做仅仅是为了自卫,而不是为了替卡尔·福格特辩解,他的品德自从我们 在半年前知道以后,我和共和派里的朋友就无条件地予以谴责。我能够证明 尤利乌斯·弗吕贝尔先生的报道是真实的,这里确实由福格特提供过酬金, 目的在于激励这里的德国人在一定的意义上对祖国的报刊起作用。 卡尔·布林德”。 (a)“兹声明:排字工人费格勒在《总汇报》第300号上断言传单《警告》系 在我的印刷所印刷,并认为卡尔·布林德先生是传单的作者,纯系恶意捏 造。 菲德利奥·霍林格尔 1859年11月2日于伦敦索荷区 利奇菲耳德街3号” (b)“本人十一个月以来一直在利奇菲耳德街3号居住和工作,可以证明 霍林格尔先生所说确系实情。 排字工人 约·弗·维耶 1859年11月2日于伦敦” 456 13 马克思致维贝尔(1860年2月24日)
河畔法兰克福’,而实际上,它们是在索荷区利奇菲耳德街3号菲·霍林格尔 那里排版和印刷的;(3)菲德利奥·霍林格尔亲自对我说过卡尔·布林德是 那张反对福格特教授的传单《警告》的作者。 排字工人 奥古斯特·费格勒 (本签字由威·李卜克内西和卡·马克思博士证实) 1859年9月17日于伦敦”438 (见福格特的小册子《我对〈总汇报〉的诉讼》。文件第30、31 页。) 对此,《总汇报》第313号和《科伦日报》上出现了下面这封卡 尔·布林德的信和信中所附的霍林格尔和维耶的证词。 “1859年11月3日于伦敦圣约翰 伍德区汤斯赫德路23号 为了驳斥关于我是传单《警告》的作者的声明,我公布下面的文件。我这 样做仅仅是为了自卫,而不是为了替卡尔·福格特辩解,他的品德自从我们 在半年前知道以后,我和共和派里的朋友就无条件地予以谴责。我能够证明 尤利乌斯·弗吕贝尔先生的报道是真实的,这里确实由福格特提供过酬金, 目的在于激励这里的德国人在一定的意义上对祖国的报刊起作用。 卡尔·布林德”。 (a)“兹声明:排字工人费格勒在《总汇报》第300号上断言传单《警告》系 在我的印刷所印刷,并认为卡尔·布林德先生是传单的作者,纯系恶意捏 造。 菲德利奥·霍林格尔 1859年11月2日于伦敦索荷区 利奇菲耳德街3号” (b)“本人十一个月以来一直在利奇菲耳德街3号居住和工作,可以证明 霍林格尔先生所说确系实情。 排字工人 约·弗·维耶 1859年11月2日于伦敦” 456 13 马克思致维贝尔(1860年2月24日)
(参照福格特的书。文件,第37、38页439) 我在《总汇报》第325号上对此作了答复①。从奥格斯堡《总汇 报》上剪下的有关材料,我已经附在从伦敦寄给您的第一封信 中。② 卡尔·布林德在12月11日《总汇报》的附刊上从自己方面发表了新的 反对意见。编辑部在附刊上声明说: “卡尔·布林德先生说的基本内容如下:‘我再一次引用由印刷所老板霍 林格尔先生和排字工人维耶签名的文件,并最后一次声明,断定我是经常提 到的传单的作者这样一种纯系诽谤的说法,是明显的谎言。对我的别的说法 则包含有最粗暴的歪曲。我再重复一遍,我作此声明只是为了保卫自己不受 马克思—比斯康普—李卜克内西的攻击,而不是替我早就反对的福格特辩 解。’” 关于这个声明,《总汇报》编辑部加了如下按语: “因为在本报上继续对这些情况进行解释和争论,广大读者早已不感兴 趣,因此我们要求与此有关的各位先生不再继续争论。”440 (参照福格特的书。文件第41、42页) 文件的公布暂时到此为止。当我一看到《国民报》上的文章摘 录了福格特小册子中的话并且对此加以评论时,我就首先公布了 致伦敦报纸《自由新闻》编辑的英文通告信③(附件三)。这样做的 目的在于迫使卡·布林德以侮辱罪对我起诉,从而使我有可能,第 一,向伦敦法院提出关于传单《警告》的印刷和作者的证据,第二, 迫使这个传单的真正作者向英国法院提出他所拥有的反对福格特 13 马克思致维贝尔(1860年2月24日) 457 ① ② ③ 卡·马克思《对〈奥格斯堡报〉的诉讼》。—— 编者注 见本卷第438—442页。—— 编者注 卡·马克思《致〈总汇报〉编辑部的声明》。—— 编者注
(参照福格特的书。文件,第37、38页439) 我在《总汇报》第325号上对此作了答复①。从奥格斯堡《总汇 报》上剪下的有关材料,我已经附在从伦敦寄给您的第一封信 中。② 卡尔·布林德在12月11日《总汇报》的附刊上从自己方面发表了新的 反对意见。编辑部在附刊上声明说: “卡尔·布林德先生说的基本内容如下:‘我再一次引用由印刷所老板霍 林格尔先生和排字工人维耶签名的文件,并最后一次声明,断定我是经常提 到的传单的作者这样一种纯系诽谤的说法,是明显的谎言。对我的别的说法 则包含有最粗暴的歪曲。我再重复一遍,我作此声明只是为了保卫自己不受 马克思—比斯康普—李卜克内西的攻击,而不是替我早就反对的福格特辩 解。’” 关于这个声明,《总汇报》编辑部加了如下按语: “因为在本报上继续对这些情况进行解释和争论,广大读者早已不感兴 趣,因此我们要求与此有关的各位先生不再继续争论。”440 (参照福格特的书。文件第41、42页) 文件的公布暂时到此为止。当我一看到《国民报》上的文章摘 录了福格特小册子中的话并且对此加以评论时,我就首先公布了 致伦敦报纸《自由新闻》编辑的英文通告信③(附件三)。这样做的 目的在于迫使卡·布林德以侮辱罪对我起诉,从而使我有可能,第 一,向伦敦法院提出关于传单《警告》的印刷和作者的证据,第二, 迫使这个传单的真正作者向英国法院提出他所拥有的反对福格特 13 马克思致维贝尔(1860年2月24日) 457 ① ② ③ 卡·马克思《对〈奥格斯堡报〉的诉讼》。—— 编者注 见本卷第438—442页。—— 编者注 卡·马克思《致〈总汇报〉编辑部的声明》。—— 编者注
的证据。 这个通告信(附件三)—— 它刚一印出我就立即给卡尔·布林 德寄去了——的最近的结果,是卡·布林德在2月13日《总汇报》 第44号附刊上发表的声明。在这个标题为《反对卡尔·福格特》的 声明中,布林德重申他不是那个反对福格特的传单《警告》的“作 者”,但是他为我的通告信所迫,不得不提出一些论据来证明福格 特是在伦敦进行波拿巴主义宣传的代理人。我所采取的第一个步 骤—— 公布通告信(附件三)—— 的直接结果就是这样。 同时,我得到了排字工人费格勒和维耶的affidavits①(附件一 和附件二)。这些affidavits证明:第一,我的论断,即传单《警告》是 在霍林格尔印刷所印的并且是布林德亲笔写的,是符合实情的。第 二,布林德在《总汇报》第313号和《科伦日报》上报道的、后来他又 在12月11日《总汇报》附刊上提到的霍林格尔和维耶的证词,是 假的。第三,布林德和霍林格尔(见排字工人维耶的affidavit,附件 二)为了弄到反对我的假证词,使我在大众心目中成为撒谎者和诽 谤者,他们进行了conspiracy(秘密勾结)。根据英国法律,这种秘 密勾结是应受刑事惩办的行为。只是由于考虑到布林德的家庭,我 才没有对霍林格尔和布林德提出刑事追究。 两个排字工人费格勒和维耶的affidavits(附件一和附件二) 的抄本,我寄给了某些常同布林德见面的流亡者,他们已经把这两 个抄本给他看过。这样做的直接结果是沙伊伯勒医生在1860年2 月15日《每日电讯》上的声明,沙伊伯勒在声明中称自己是传单 《警告》的作者,并且自己承担传单中斥责福格特的责任(见附件 458 13 马克思致维贝尔(1860年2月24日) ① 向法官作的声明,与宣过誓的证词有同等效力。—— 编者注
的证据。 这个通告信(附件三)—— 它刚一印出我就立即给卡尔·布林 德寄去了——的最近的结果,是卡·布林德在2月13日《总汇报》 第44号附刊上发表的声明。在这个标题为《反对卡尔·福格特》的 声明中,布林德重申他不是那个反对福格特的传单《警告》的“作 者”,但是他为我的通告信所迫,不得不提出一些论据来证明福格 特是在伦敦进行波拿巴主义宣传的代理人。我所采取的第一个步 骤—— 公布通告信(附件三)—— 的直接结果就是这样。 同时,我得到了排字工人费格勒和维耶的affidavits①(附件一 和附件二)。这些affidavits证明:第一,我的论断,即传单《警告》是 在霍林格尔印刷所印的并且是布林德亲笔写的,是符合实情的。第 二,布林德在《总汇报》第313号和《科伦日报》上报道的、后来他又 在12月11日《总汇报》附刊上提到的霍林格尔和维耶的证词,是 假的。第三,布林德和霍林格尔(见排字工人维耶的affidavit,附件 二)为了弄到反对我的假证词,使我在大众心目中成为撒谎者和诽 谤者,他们进行了conspiracy(秘密勾结)。根据英国法律,这种秘 密勾结是应受刑事惩办的行为。只是由于考虑到布林德的家庭,我 才没有对霍林格尔和布林德提出刑事追究。 两个排字工人费格勒和维耶的affidavits(附件一和附件二) 的抄本,我寄给了某些常同布林德见面的流亡者,他们已经把这两 个抄本给他看过。这样做的直接结果是沙伊伯勒医生在1860年2 月15日《每日电讯》上的声明,沙伊伯勒在声明中称自己是传单 《警告》的作者,并且自己承担传单中斥责福格特的责任(见附件 458 13 马克思致维贝尔(1860年2月24日) ① 向法官作的声明,与宣过誓的证词有同等效力。—— 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