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属法人类型上,国有企业具有特殊性: 第一,国有企业兼具私法人与公法人的特点。 第二,国有企业兼具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特点 。 第三,1 国有企业兼具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的特点
在所属法人类型上,国有企业具有特殊性: • 第一,国有企业兼具私法人与公法人的特点。 • 第二,国有企业兼具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特点 。 • 第三,国有企业兼具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的特点
3.认识国有企业特殊性的重要意义 国家可由此来恰当确立政府同企业的关系,制定正 确的政策和法律。 ①对于那些担负重要的政策性任务的企业,国家 有必要适当地予以控制和管理; ②对于其他国有企业,国家可以适当强化其企业 性的一面,但这类企业不宜成为社会中主要的企 业形态
3.认识国有企业特殊性的重要意义 • 国家可由此来恰当确立政府同企业的关系,制定正 确的政策和法律。 – ①对于那些担负重要的政策性任务的企业,国家 有必要适当地予以控制和管理; – ②对于其他国有企业,国家可以适当强化其企业 性的一面,但这类企业不宜成为社会中主要的企 业形态
四、国有企业的经营权 (一)国有企业的经营权的概念 国有企业的经营权指企业依据国家所有权主体的 授权,对企业财产行使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 的权利
四、国有企业的经营权 (一)国有企业的经营权的概念 国有企业的经营权指企业依据国家所有权主体的 授权,对企业财产行使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 的权利
(二)国有企业的经营权的性质 经营权是对物的直接支配权。 经营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 法律保护主体对国家财产的合法占有和利用,禁 止经营主体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企业财产主张 或行使与经营权相对抗的权利,包括不得向企业 摊派。 企业行使经营权,可以享有部分物质利益
(二)国有企业的经营权的性质 • 经营权是对物的直接支配权。 • 经营权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 – 法律保护主体对国家财产的合法占有和利用,禁 止经营主体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企业财产主张 或行使与经营权相对抗的权利,包括不得向企业 摊派。 • 企业行使经营权,可以享有部分物质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