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C+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3.1类和对象 作业1 3.2继承和派生类 作业2 3.3多态和虚函数 3.4运算符重载 作业3 3.5输入输出流库 作业4
第3章C++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3.1 类和对象 作业1 3.2 继承和派生类 作业2 3.3 多态和虚函数 3.4 运算符重载 作业3 3.5 输入输出流库 作业4
31类和对象 311类的定义 定义类的一般格式如下: class<类名〉 private <私有数据和函数习 . public:[<公有数据和函数>] 各个成员函数的实现 类中的数据和函数是类的成员,分别称为数据成员和成员函数 public类成员,是公有的,能被外面的程序访问 private类成员,是私有的,只能由类中的函数所使用,而不能被外 面的程序所访问 <各个成员函数的实现>是类定义中的实现部分,这部分包含所有在 类体中声明的函数的定义 当类的成员函数的函数体在类的外部定义时,必须由作用域运算符 “∷∴:”来通知编译系统该函数所属的类
3.1类和对象 3.1.1类的定义 定义类的一般格式如下: class <类名> { private: [<私有数据和函数>] public:[<公有数据和函数>] }; <各个成员函数的实现> 类中的数据和函数是类的成员,分别称为数据成员和成员函数。 public类成员,是公有的,能被外面的程序访问; private类成员,是私有的,只能由类中的函数所使用,而不能被外 面的程序所访问。 <各个成员函数的实现>是类定义中的实现部分,这部分包含所有在 类体中声明的函数的定义。 当类的成员函数的函数体在类的外部定义时,必须由作用域运算符 “::”来通知编译系统该函数所属的类
31类和对象 定义类时应注意: (1)不允许对所定义的数据成员进行初始化,例如类 MEter中,下面的定义是 错误的 class Meter private int m nPos =10 }; (2)在“ public:或“ private:”后面定义的所有成员都是公有或私有的,直到 下一个“ public:”或“ private:”出现为止。 (3)关键字 public和 private可以在类中出现多次,且前后的顺序没有关系; (4)关键字 protected(保护)也可修饰成员的类型,它与 private两者基本相似, 但在类的继承时有所不同。 (5)数据成员的类型可以是整型、浮点型、字符型、数组、指针和引用等,也 可以是另一个类的对象。 (6)尽量将类单独存放在一个文件中或将类的声明放在h文件中而将成员函数 的实现放在与h文件同名的cpp文件中
3.1类和对象 定义类时应注意: (1) 不允许对所定义的数据成员进行初始化,例如类CMeter中,下面的定义是 错误的: class CMeter { ... private: int m_nPos = 10; ... }; (2) 在“public:”或“private:”后面定义的所有成员都是公有或私有的,直到 下一个“public:”或“private:”出现为止。 (3) 关键字public和private可以在类中出现多次,且前后的顺序没有关系; (4) 关键字protected(保护)也可修饰成员的类型,它与private两者基本相似, 但在类的继承时有所不同。 (5) 数据成员的类型可以是整型、浮点型、字符型、数组、指针和引用等,也 可以是另一个类的对象。 (6) 尽量将类单独存放在一个文件中或将类的声明放在.h文件中而将成员函数 的实现放在与.h文件同名的.cpp文件中
31类和对象 312对象的定义 定义对象,格式:<类名〉<对象名表〉 定义的对象既可是一个普通对象,也可是一个数组对象或指针对象 对象的成员就是该对象的类所定义的成员。对象成员有数据成员和成员函 数,其表示方式如下 〈对象名>.<成员名> 对象名>.<成员名>(<参数表>) 前者用来表示数据成员,后者用来表示成员函数。“.”是一个运算符,用来 表示对象的成员。 指向对象的指针的成员表示如下 对象指针名>-<成员名> 对象指针名>×<成员名>(<参数表>) 与“.”运算符的区别是:“->用来表示指向对象的指针成员,“.”用 来表示一般对象成员。前者表示数据成员,后者表示成员函数。 下面的两种表示是等价的: 对象指针名>-×<成员名> (*<对象指针名>).<成员名 这对于成员函数也适用。另外,引用对象的成员表示与一般对象的成员表示 相同
3.1类和对象 3.1.2 对象的定义 ▪ 定义对象,格式:<类名> <对象名表> ▪ 定义的对象既可是一个普通对象,也可是一个数组对象或指针对象。 ▪ 对象的成员就是该对象的类所定义的成员。对象成员有数据成员和成员函 数,其表示方式如下: <对象名>.<成员名> <对象名>.<成员名>(<参数表>) 前者用来表示数据成员,后者用来表示成员函数。“.”是一个运算符,用来 表示对象的成员。 ▪ 指向对象的指针的成员表示如下: <对象指针名>-><成员名> <对象指针名>-><成员名>(<参数表>) ▪ “->”与“.”运算符的区别是:“->”用来表示指向对象的指针成员, “.”用 来表示一般对象成员。前者表示数据成员,后者表示成员函数。 ▪ 下面的两种表示是等价的: <对象指针名>-><成员名> (*<对象指针名>).<成员名> 这对于成员函数也适用。另外,引用对象的成员表示与一般对象的成员表示 相同
31类和对象 3.13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 >构造函数 为了能给数据成员自动设置某些初始值,就要使用类的特殊成员函数——构 造函数。构造函数的最大特点是在对象建立时它会被自动执行,用于变量、 对象的初始化代码一般放在构造函数中。 构造函数必须与相应的类同名,可以带参数,也可以不带参数,可以重载 例如: class meter I public CMeter (int nPos= 10 /构造函数 m nPos= nPos 构造函数 MEter( int nPos=10)中,nPos被设置了10,构造函数中相应实参 没有被指定时,使用此缺省值。由于构造函数的参数只能在定义对象时指定 MEter oMeter 和 CMeter oMeter(10)
3.1类和对象 3.1.3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 ➢ 构造函数 为了能给数据成员自动设置某些初始值,就要使用类的特殊成员函数——构 造函数。构造函数的最大特点是在对象建立时它会被自动执行,用于变量、 对象的初始化代码一般放在构造函数中。 构造函数必须与相应的类同名,可以带参数,也可以不带参数,可以重载。 例如: class CMeter { public: CMeter(int nPos = 10) // 构造函数 { m_nPos = nPos; } ... } 构造函数CMeter(int nPos=10)中,nPos被设置了10,构造函数中相应实参 没有被指定时,使用此缺省值。由于构造函数的参数只能在定义对象时指定。 CMeter oMeter; 和 CMeter oMeter(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