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GWUHAICOOTO《会计学原理》资源共享课程第十二章会计工作组织第四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学原理》教学团队
武汉理工大学 《会计学原理》资源共享课程 《会计学原理》教学团队 第十二章 会计工作组织 第四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CG第十二章第四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宏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的宏观管理体制是指政府部门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会计法》充分肯定了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的作用和经验,并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这是划分会计工作管理权责的重要原则,也体现了管理的效率原则虽然会计工作的主管机关是财政部门,但是不排斥其他部门的相关管理。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银行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二章 第四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宏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工作的宏观管理体制是指政府部门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会计法》充分肯定了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的作用和经验,并 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 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这是划分会计工作管理权责的重要原则,也体现了管理的效率原则。 虽然会计工作的主管机关是财政部门,但是不排斥其他部门的 相关管理。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银行 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 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C第十二章第四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是指政府管理部门对处理会计事务所制定的规章、准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对会计工作、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人员、会计档案等方面所作出的规范性文件。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有特殊要求的行业,系统可以制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但应按规定报批或备案。(三)我国会计工作宏观管理的机构设置国家财政部设置会计事务管理司主要职责详见教材地方财政部门设置会计事务管里局(处)
第十二章 第四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是指政府管理部门对处理会计事务所制定的规章、准则、办法等规范性 文件的总称,包括对会计工作、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人员、会计 档案等方面所作出的规范性文件。 (三)我国会计工作宏观管理的机构设置 国家财政部设置会计事务管理司 地方财政部门设置会计事务管里局(处) 主要职责详见教 材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 布。有特殊要求的行业、系统可以制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 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但应按规定报批或备案
C第十二章第四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二、微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的微观管理体制指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的责任主体《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经济组织)的负责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第十二章 第四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二、微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工作的微观管理体制指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的责任主体 《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 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指 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家机关、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企业(经济组织)的负责人。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是指依法代表非法 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人独资 企业的投资人
C第四节第十二章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二)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的核算方式集中核算(统一核算或一级核算)1:独立核算方式非集中核算(分散核算)独立核算方式适合具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有独立经营自主权,能单独编制计划,单独计算盈亏,单独在银行开立账户,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2.非独立核算方式非独立核算方式适合有一定的经济管理权,计算盈亏,对内报送会计报表,但不具有独立的资本金,不单独在银行开立账户,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所属的部门或下属单位
第十二章 第四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二)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的核算方式 1.独立核算方式 集中核算(统一核算或一级核算) 非集中核算(分散核算) 2.非独立核算方式 独立核算方式适合具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有独立经营自主权, 能单独编制计划,单独计算盈亏,单独在银行开立账户,并经工商 行政部门登记的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 非独立核算方式适合有一定的经济管理权,计算盈亏,对内报 送会计报表,但不具有独立的资本金,不单独在银行开立账户, 并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所属的部门或下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