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函数的定义 在C语言中,函数定义的一般形式为 类型标识符函数名(形参表列) 形参类型说明 说明部分 语句部分
5.1.2 函数的定义 在C语言中,函数定义的一般形式为 类型标识符 函数名(形参表列) 形参类型说明 { 说明部分 语句部分 }
在定义C函数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函数类型标识符同变量类型说明符,它表示返回 的函数值类型。 (2)如果省略函数的类型标识符,则默认为是int型 (3)C语言允许定义空函数。如 )dummy
在定义C函数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函数类型标识符同变量类型说明符,它表示返回 的函数值类型。 (2)如果省略函数的类型标识符,则默认为是int型。 (3)C语言允许定义空函数。如 dummy(){ }
(4)函数中返回语句的形式为 return(表达式) 或 ,return表达式 (5)如果“形参表列”中有多个形式参数,则它们 之间要用“,”分隔 (6)C语言允许在形参表中直接对形参的类型进行 说明
(4)函数中返回语句的形式为 return(表达式); 或 return 表达式; (5)如果“形参表列”中有多个形式参数,则它们 之间要用“,”分隔。 (6)C语言允许在形参表中直接对形参的类型进行 说明
5.13函数的调用 函数调用的一般形式为 函数名(实参表列) (1)函数调用可以出现在表达式中(有函数值返回);也 可以单独作为一个语句(无函数值返回) (2)实参表中的各实参可以是表达式,但它们的类型和个 数应与函数中的形参一一对应 (3)在调用函数中,通常要对被调用函数的返回值类型进 行说明(一般在调用函数的函数体中的说明部分),包括函 数类型、函数名和一对圆括号
5.1.3 函数的调用 函数调用的一般形式为 函数名(实参表列) (1)函数调用可以出现在表达式中(有函数值返回);也 可以单独作为一个语句(无函数值返回)。 (2)实参表中的各实参可以是表达式,但它们的类型和个 数应与函数中的形参一一对应。 (3)在调用函数中,通常要对被调用函数的返回值类型进 行说明(一般在调用函数的函数体中的说明部分),包括函 数类型、函数名和一对圆括号
例52下列程序的功能是计算输出一个圆台两底面积之和。 #include ' stdio. h'" main( i double rl, r2; double go printf(input rl, r2: ) 99 scanf("%lf, %If"',&rl, &r2); printf("s=%of\",q(rl, r2)) double qlx, y) double x, y i double S; s=3.1415926*(x*x+yxy); return(s)
例5.2 下列程序的功能是计算输出一个圆台两底面积之和。 #include "stdio.h" main() { double r1,r2; double q(); printf("input r1 ,r2: "); scanf("%lf,%lf",&r1,&r2); printf("s=%f\n",q(r1,r2)); } double q(x,y) double x,y; { double s; s=3.1415926*(x*x+y*y); return(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