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采购合同备案 采购合同自订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合 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 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 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 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 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 5.采购合同备案 采购合同自订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合 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 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 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并 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 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三)采购合同的履行及其管理阶段 1履行采购合同 2验收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组织供 应商履行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门, 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3付款
• (三)采购合同的履行及其管理阶段 1.履行采购合同 2.验收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组织供 应商履行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门, 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3.付款
·4妥善保存采购文件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 貌釆购文件当器糞!:不得伪造÷变-隐惑煮销 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值报告、定标吝件金同文本 验收证明、质嶷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 料。其中,采购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采购项目类别、名称;(2)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 合同价格;(3)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 式的,应当载明原因:(4)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 原因;(5)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6)废标的 原因;(7)采用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相应记载
• 4.妥善保存采购文件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 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 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 年。 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 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 料。其中,采购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 采购项目类别、名称;(2)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 合同价格;(3)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 式的,应当载明原因;(4)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 原因;(5)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6)废标的 原因;(7)采用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相应记载
五、政府采购合 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 (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及必备条款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采用口 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订立的政府采购合同都是无效的。 (三)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履行 同。年标、成交槟应商履行跋府菜购同时,经夸来购人扬商,最得 其同意后,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一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供应 商,由受让供应商负责履行。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合同主 体资格并不改变 标、成交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项同和分包项目向采 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也要接受政府采购合同的约束,就分包项目承 担责任
• 五、政府采购合同 (一)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 (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及必备条款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采用口 头形式或其他形式订立的政府采购合同都是无效的。 (三)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履行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 同。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时,经与采购人协商,取得 其同意后,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一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供应 商,由受让供应商负责履行。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合同主 体资格并不改变,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项同和分包项目向采 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也要接受政府采购合同的约束,就分包项目承 担责任
(四)政府采购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 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 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 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 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政府采购补充合同 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 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如果重新按照采购程序 进行采购,会增加采购成本,降低采购效率,这时法律允 许采购人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 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 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补充合同也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并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补充合同副本 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 (四)政府采购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 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 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 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 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政府采购补充合同 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 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如果重新按照采购程序 进行采购,会增加采购成本,降低采购效率,这时法律允 许采购人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 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 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补充合同也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并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补充合同副本 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