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供应商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 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 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 上述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并应当向 釆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 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2.供应商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 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 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 上述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并应当向 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 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依 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招 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以及政府采购咨 询、培训等相关专业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分为两种,一种是政府设立的政府集中 采购机构,属于非营利性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活 动;另一种是必须依法取得财政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 部门认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 认定的招标公司、设计、认证、检验等社会中介机构
• 3.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依 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招 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以及政府采购咨 询、培训等相关专业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分为两种,一种是政府设立的政府集中 采购机构,属于非营利性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活 动;另一种是必须依法取得财政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 部门认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 认定的招标公司、设计、认证、检验等社会中介机构
由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不实行政府 釆购代理杋构资格认定制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资格 和乙级资格:取得乙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只能代理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1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
• 由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不实行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制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资格 和乙级资格:取得乙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只能代理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方式 开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是指招标采购单位(即采购 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 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方式。 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 必须采公并招标方式。 米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 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 开控标米购。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 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不得少于20日
• 三、政府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方式,是指招标采购单位(即采购 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 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方式。 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 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 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 开招标采购。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 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 不得少于20日
2邀请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方式,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 格条仵的供应商中随杌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 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邀请招 标方式采购:(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闺的供应 商处采的:(2)采用公升拓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 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 审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 得少于7 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 前,按公眚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 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杌万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 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 2.邀请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方式,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 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 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邀请招 标方式采购:(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 商处采购的;(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 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 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 得少于7个工作日。 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 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 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 其发出投标邀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