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保险费及保费率 、保险费 Premium 1、概念:保险费简称保费,它是投何人向保险人购买保险所支付的 价格,它等于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的乘积 2、纯保费:保险人用于支付损失的那一部分保费 纯保费率×保险金额 Price=W*QW为纯保费率Q保险金额 3、附加保费:保险人的经营费与预期利润之和称附加保费 4、毛保费,纯保费与附加费之和 毛保费根据损失概率得来。 由P=WQ可知,P与W、Q成正比 二、保险费率及其计算原则,P94-96 1、保险费率简称费率,它是保险人按照单位保险金额,向投 保人收取保费的标准。 2、费率制定的原则 (1)适当性:主要考虑:1)因损失发生保险人需进行赔偿的 金额 2)营业费用 (2)公平性,应合法律P95 故此应事先分析各种风险数据 ·(3)稳定性:短期内不宣经常变动P95 因投保人有适应性预期 (4)损失预防的鼓励性(P95) (5)合理性(P95~%6) 是否合理,只需根据五年平均损失率来估算评定 (修正费率M=实际损失率4预期损失率E 调整率=M-l 修正费率时应注意的因素:
§-6保险费及保费率 • 一、保险费Premium 1、概念:保险费简称保费,它是投何人向保险人购买保险所支付的 价格,它等于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率的乘积。 2、纯保费:保险人用于支付损失的那一部分保费 =纯保费率×保险金额 Price = W*Q W为纯保费率 Q保险金额 3、附加保费:保险人的经营费与预期利润之和称附加保费 4、毛保费,纯保费与附加费之和 毛保费根据损失概率得来。 由P=WQ可知,P与W、Q成正比 • 二、保险费率及其计算原则,P94-96 1、保险费率简称费率,它是保险人按照单位保险金额,向投 保人收取保费的标准。 2、费率制定的原则: (1) 适当性:主要考虑:1) 因损失发生保险人需进行赔偿的 金额 2) 营业费用 (2) 公平性,应合法律 P95 故此应事先分析各种风险数据 • (3) 稳定性:短期内不宣经常变动 P95 因投保人有适应性预期 (4) 损失预防的鼓励性(P95) (5) 合理性(P95~96) 是否合理,只需根据五年平均损失率来估算评定 • (修正费率M=实际损失率A/预期损失率E 调整率=M-1 修正费率时应注意的因素:
统计方面的因素 经验方面的因素 经济方面的因素 例:P96) Chap-3保险合同 Insurance Contracts(上) (吴P38,外P198) §-1保险合同概述 保险合同的定义(P37) 它是保险关系双方之间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 议:即根据双方的约定,一方支持保险费于对方,另一方在 保险标的发生约定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或者当约定 事故出现时,履行给付义务的一种法律行为。 Contract terminology duties for those who are parties to it.gre Contract: A contract is a legal binding agreement creating rights and Valid contract: a valid contract is one a court will enforce Voidable contract: A voidable contract allows one party the option of breaking the agreement because of an act or omission ofan act(a breach) by the other party. Void Contract. a void contract is one a court will not enforce because from its beginning it lacked one or more features of a valid contract Binder: A temporary contract is called as binder. (mainly used in property insurance) 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P38)
统计方面的因素 经验方面的因素 经济方面的因素 例:P96) Chap-3 保险合同 Insurance Contracts(上) (吴P38,外P198) • §-1 保险合同概述 保险合同的定义(P37): 它是保险关系双方之间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 议:即根据双方的约定,一方支持保险费于对方,另一方在 保险标的发生约定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或者当约定 事故出现时,履行给付义务的一种法律行为。 Contract Terminology • Contract: A contract is a legal binding agreement creating rights and duties for those who are parties to it. • Valid contract: A valid contract is one a court will enforce. • Voidable contract: A voidable contract allows one party the option of breaking the agreement because of an act or omission of an act (a breach) by the other party. • Void Contract: A void contract is one a court will not enforce because from its beginning it lacked one or more features of a valid contract. • Binder: A temporary contract is called as binder. (mainly used in property insurance) 一、保险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共性(P38)
1、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 Capacity: Minors, the insane, and the intoxicated cannot enter into a binding agreement 2、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 Procedure: offer and acceptance Must be: the meeting of The minds 任何一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当事 人的意思表示进行非法干预。 3、必须合法。 Legal purpose: a contra must have an end or intention permitted by law 4、报酬性。 Consideration: the consideration is what each party of a contract gives to the other 保险合同的特性(P38) ·(一)最大诚信: Doctrine of utmost good faith 此原则是基于保险人的利益而产生的,是世界各国保险合同 法的基本原则 对于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惩罚是,当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损失 以后,保险人可以拒绝赔偿 (二)双务性。 Bilateral contract 合同: (1)单务 Unilateral contract):只对当事人一方发生权力,对另一方只发生义务 的合同。如赠与合同,无偿贷款合同 Unilateral contract: only one party of the contract make an enforceable promise (2)双务 Bilateral contract):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力和承担义务的合同,一方 的权力即是另一方的义务。 ※保险合同与一般的买卖双务合同不同,它不是一种双方同时对等给付的合
• 1、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 • Capacity :Minors, the insane, and the intoxicated cannot enter into a binding agreement. 2、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Procedure: offer and acceptance • Must be :the Meeting of The Minds. • 任何一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当事 人的意思表示进行非法干预。 • 3、必须合法。 • Legal purpose: a contra must have an end or intention permitted by law. 4、报酬性。 • Consideration: the consideration is what each party of a contract gives to the other. 二、保险合同的特性(P38) • (一)最大诚信:Doctrine of utmost good faith 此原则是基于保险人的利益而产生的,是世界各国保险合同 法的基本原则。 • 对于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惩罚是,当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损失 以后,保险人可以拒绝赔偿。 (二)双务性。Bilateral contract • 合同: • (1)单务(Unilateral contract):只对当事人一方发生权力,对另一方只发生义务 的合同。如赠与合同,无偿贷款合同。 • Unilateral contract : only one party of the contract make an enforceable promise. (2)双务(Bilateral contract):当事人双方都享有权力和承担义务的合同,一方 的权力即是另一方的义务。 ※ 保险合同与一般的买卖双务合同不同,它不是一种双方同时对等给付的合
同,而一般的买卖合同则同时对等给付 保险人只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方才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 (三)机会性( aleatory contracts) 即保险合同是建立在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基础之上的。 若不发生损失,保险人浄赚,若发生损失,则保险人净赔。 被保险人则相反 (四)补偿性 indemnity 所谓的补偿性即保险人对投保人所承担的义务,仅限于对损失部分的 补偿。赔偿不能高于损失的数额。 否则会导致道德风险。 五)条件性: conditional( contract) 指只有在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 才履行自己的义务;反之则可不履行其义务。 (六)附和性: contract of adhesion 即当事人的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另一方只是作出取或 舍的决定,一般没有商议变更的余地。 但并非所有保险合同都如此。 (七)个人性: Personal contract 其含义是:被保险标的与保险者个人是紧密相联的。 例: A购买了汽车保险之后,将车转让给B。 但B的条件与A相差较大,B投保时,保险公司很可能不接受, 因此A不能将保单擅自转让给B,此即其个人性的体现 Distinguishing Characteristcs of Insurance Contract Princip le of indemnity Rules of insurable interests Limiting recovery to actual cash value: Insured can not get more than the
同,而一般的买卖合同则同时对等给付。 • 保险人只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方才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 • (三)机会性(aleatory contracts) 即保险合同是建立在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基础之上的。 若不发生损失,保险人净赚,若发生损失,则保险人净赔。 被保险人则相反。 (四)补偿性 indemnity 所谓的补偿性即保险人对投保人所承担的义务,仅限于对损失部分的 补偿。赔偿不能高于损失的数额。 否则会导致道德风险。 • (五)条件性:conditional (contract) 指只有在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 才履行自己的义务;反之则可不履行其义务。 (六)附和性:contract of adhesion 即当事人的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另一方只是作出取或 舍的决定,一般没有商议变更的余地。 但并非所有保险合同都如此。 (七)个人性:Personal contract • 其含义是:被保险标的与保险者个人是紧密相联的。 例: • A购买了汽车保险之后,将车转让给B。 但B的条件与A相差较大,B投保时,保险公司很可能不接受, 因此A不能将保单擅自转让给B,此即其个人性的体现。 Distinguishing Characteristcs of Insurance Contract • Principle of indemnity • Rules of insurable interests • Limiting recovery to actual cash value: Insured can not get more than the
actual cash value (replacement) Subrogation in insurance Doctrine ofadhesion Personal contract Doctrine ofutmost good faith Aleatory contract §-2保险合同的种类P43 保险合同可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不同的分类 、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 1、财产保险合同;财产包含有形的和无形的; 2、人身保险合同;生命,健康,身体为标的。 二、根据保险价值是否预先在合同中确定 1、定值保险合同 定义: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 同中载明,以确定保险金不是最高限额的保险合同。 适用范围:多用于艺术品、古董等;海上保险;原因在于此类标的 旦发生损失,共价值很难估量。 优缺点 ·A优点:(1)、价值先定,故理赔方便;(2)、保险金额的确定简便易行,避免人事 纠纷。 ·B.缺点:保险人若非行家,则易面临欺诈等道德风险。 不定值保险合同 指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标的不事先确定其价值,而在保险事故 发生后再估算价值,进行赔付的保险合同。 绝大多数财产保险都采用不定值保险合同。 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
actual cash value.(replacement) • Subrogation in insurance • Doctrine of adhesion • Personal contract • Doctrine of utmost good faith • Aleatory contract §-2 保险合同的种类 P43 • 保险合同可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不同的分类 一、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 1、财产保险合同;财产包含有形的和无形的; 2、人身保险合同;生命,健康,身体为标的。 二、根据保险价值是否预先在合同中确定 • 1、定值保险合同 定义: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 同中载明,以确定保险金不是最高限额的保险合同。 适用范围:多用于艺术品、古董等;海上保险;原因在于此类标的一 旦发生损失,共价值很难估量。 优缺点: • A.优点:(1)、价值先定,故理赔方便;(2)、保险金额的确定简便易行,避免人事 纠纷。 • B.缺点:保险人若非行家,则易面临欺诈等道德风险。 • 2、不定值保险合同 指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标的不事先确定其价值,而在保险事故 发生后再估算价值,进行赔付的保险合同。 绝大多数财产保险都采用不定值保险合同。 三、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