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辅修专业 民 王国金主讲 江苏科大经笞院法学副教授、法律辅修专业首席负责人 江苏镇江南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学辅修专业 民 法 王 国 金 主讲 江苏科大经管院法学副教授、法律辅修专业首席负责人 江苏镇江南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课程性质 法律专业的专业课 学习方法 (1)听课 (2)讨论 (3)收集有关资料
二、课程性质 : 法律专业的专业课。 三、学习方法 (1)听课 (2)讨论 (3)收集有关资料
民法绪论 一、讲授内容 民法概述 讲民事主体 3)第三讲民事客体 4)第四讲民事法律行为和个 (5)第五讲民事权利 6)第六讲民事责仟
民法绪论 一、讲授内容 (1)第一讲 民法概述 (2)第二讲 民事主体 ( 3 ) 第三讲 民事客体 (4)第四讲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5)第五讲 民事权利 (6)第六讲 民事责任
第一讲民法概述 民法的概急和调整对象 三、民法的语源和简 三、民法的性质 四、民法的基本原则 五、民事法律关糸
第一讲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二、民法的语源和简史 三、民法的性质 四、民法的基本原则 五、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包括民事基本法、民事单行法(合同法)、民事特别法(海商法 (一)财产关系 (1)静态财产关系:物权 (2)动态财产关系:物权 (二)人身关系 (1)人格关系: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 身体健康权 2)身份关系:荣誉权、亲权(父母子女关系) 监护权、配偶权
一、 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包括民事基本法、民事单行法(合同法)、民事特别法(海商法) 、 (一) 财产关系: (1) 静态财产关系:物权 (2) 动态财产关系:物权 (二) 人身关系 (1)人格关系: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 身体健康权 (2)身份关系:荣誉权、亲权(父母子女关系)、 监护权、 配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