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从这个讯息可以看得出我国大陆沿海资源因为污染已近耗竭。现在日本的养殖很少,捕 量更多来自于远洋渔业,他们有很强的船队,续航力很强,可以开到南极去捕南极虾、鲸鱼, 一条船就是一个工厂,捕获、加工一条龙。但用这样的方法又会造成其他海域的污染, 三、海洋功能的保护 1、现代人喜欢在海边度假,或定居于沿海城市已渐成一种趋势。这样是否会对沿海的生 态造成一些影响? 据《财经》杂志报道,在国内各大城市调控房价的背景下,有两个地方的房价仍逆势上 扬,秦皇岛和海南。这说明人们对海边居住还是很有向往的。 英国南海岸线域市南开普敦曾挂牌出售一处海岸别墅,标价一英榜。不是广告,不是噱 头。这栋独特的别墅二十年前距离海岸线五百公尺,而现在一推门,人在悬崖。就是因为缺 少湿地保护而导致的海岸线内缩。国内目前还没有遇到这种情况,但不表示以后不会遇到。 伴随着旅游业、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大量的人群涌入沿海地区,海岸地区的生态环境遭 受破坏。潮汐和陆地交接的地方,有很多湿地受到破坏。湿地具有生态调节功能。一般人认 识不到湿地的重要性 我国目前还缺少一部海岸地区管理法。没有一部法律限制海岸地区的开发,房地产现在 为所欲为。要有“on step ahead”(意为“未雨绸缪”)的意识。一定要防患于未然。我们 现在不去处理这个问题,以前别人面对的生态浩劫就是我们以后要面对的。 2、远弹航行的船只是不是也会对海洋造成污染?听说泄入海水中的大量污水,曾经是 被允许的。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海洋环境污染作了专门规定。陆源污染占到整个海洋环境 污染的70%以上,这个部分可以从源头上处理。 还有很大一块是海洋使用中的污染。 有一种现象叫做海抛。船只一出领海,把所有船上的废弃物全部扔向大海,包括压舱水 油污、人的排泄物、厨余等等。国际海洋公约只是规范到了有毒物质的排放,并没有规制到 己经航行在船上的人的行为。海抛的不仅仅是垃圾,还有核废料,用铁桶水泥加固,然后直 接海抛。日本地震的时候,我第一个不是担心日本的电厂,日本在海底丢弃了很多核废料, 一旦受到挤压后变形泄漏了,后果不堪设想。 3、目前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法律法规可以依据? 目前通行的海洋法是1982年联合国的《海洋法公约》,我国于1996年加入。但这个公约 也有缺陷,它侧重于在会员国之间怎样去分配海弹资源,却没有关注污染发生后怎样规制, 没有规定如果违反相关规定怎么样处罚。有法和没法一个样。国内现有的海洋环境保护法, 是少数有关海域的法规里走在时代前端的。它对海域功能进行了划分,比如养殖业,鱼群鱼 种富裕的区域在交配生产期休渔禁渔,立法理念非常前沿。但遗憾的是,这部法律只是划分 了功能,缺乏一个协调的机构
少,从这个讯息可以看得出我国大陆沿海资源因为污染已近耗竭。现在日本的养殖很少,捕 量更多来自于远洋渔业,他们有很强的船队,续航力很强,可以开到南极去捕南极虾、鲸鱼, 一条船就是一个工厂,捕获、加工一条龙。但用这样的方法又会造成其他海域的污染。 三、海洋功能的保护 1、现代人喜欢在海边度假,或定居于沿海城市已渐成一种趋势。这样是否会对沿海的生 态造成一些影响? 据《财经》杂志报道,在国内各大城市调控房价的背景下,有两个地方的房价仍逆势上 扬,秦皇岛和海南。这说明人们对海边居住还是很有向往的。 英国南海岸线城市南开普敦曾挂牌出售一处海岸别墅,标价一英镑。不是广告,不是噱 头。这栋独特的别墅二十年前距离海岸线五百公尺,而现在一推门,人在悬崖。就是因为缺 少湿地保护而导致的海岸线内缩。国内目前还没有遇到这种情况,但不表示以后不会遇到。 伴随着旅游业、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大量的人群涌入沿海地区,海岸地区的生态环境遭 受破坏。潮汐和陆地交接的地方,有很多湿地受到破坏。湿地具有生态调节功能。一般人认 识不到湿地的重要性。 我国目前还缺少一部海岸地区管理法。没有一部法律限制海岸地区的开发,房地产现在 为所欲为。要有“on step ahead”(意为“未雨绸缪”)的意识。一定要防患于未然。我们 现在不去处理这个问题,以前别人面对的生态浩劫就是我们以后要面对的。 2、远洋航行的船只是不是也会对海洋造成污染?听说泄入海水中的大量污水,曾经是 被允许的。 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海洋环境污染作了专门规定。陆源污染占到整个海洋环境 污染的 70%以上,这个部分可以从源头上处理。 还有很大一块是海洋使用中的污染。 有一种现象叫做海抛。船只一出领海,把所有船上的废弃物全部扔向大海,包括压舱水、 油污、人的排泄物、厨余等等。国际海洋公约只是规范到了有毒物质的排放,并没有规制到 已经航行在船上的人的行为。海抛的不仅仅是垃圾,还有核废料,用铁桶水泥加固,然后直 接海抛。日本地震的时候,我第一个不是担心日本的电厂,日本在海底丢弃了很多核废料, 一旦受到挤压后变形泄漏了,后果不堪设想。 3、目前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法律法规可以依据? 目前通行的海洋法是 1982 年联合国的《海洋法公约》,我国于 1996 年加入。但这个公约 也有缺陷,它侧重于在会员国之间怎样去分配海洋资源,却没有关注污染发生后怎样规制, 没有规定如果违反相关规定怎么样处罚。有法和没法一个样。国内现有的海洋环境保护法, 是少数有关海域的法规里走在时代前端的。它对海域功能进行了划分,比如养殖业,鱼群鱼 种富裕的区域在交配生产期休渔禁渔,立法理念非常前沿。但遗憾的是,这部法律只是划分 了功能,缺乏一个协调的机构
4、缺乏协调机构的后果是什么? 遇到一个事件,涉及到不同部门的时候,最终需要听哪一个部门的?例如现在正在进行 的康菲事件,这并不是单一事件,是一个复合性灾难,必然需要不同部门去协调。第一个海 洋环境污染,渔政部门应当考虑要怎样把渔业资源的损失降到最低,那就需要把溢油的面积 限制到最小,而有能力这么做的是海监部门。漏油事故后,港口的所有船只要进出,航道是 不是要变?会不会有安全方面的忧虑,又需要由海事部门来协调。国内最缺乏的就是这个机 制。 环境保护必须从小地方做起。海洋有再生能力,谁都不可否认,但目前的污染己经超过 了它自净的能力,如果所有的作为都是在可持续范围之内,就不会像现在这么严重。我们需 要think it out of the box(意为“开阔思路”),站在更高点上。国人的海洋意识不够。 中华民族一直是以中原为主的农业国家,耕者有其田是国人的传统观念。可是,我们的领士 不单纯只是陆地,海域也是。总面积三百万平方公里的蓝色国土,相当于陆地国土面积的 分之一,绝不可忽视 思考题 1、海洋生态经济功能有哪些?有哪些潜在功能还没有得到利用? 2、有哪些海洋生态经济功能保护措施? 3.2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中信息流障碍分析 2005年11一12月,中国松花江发生苯污染事件。危机传播的信息分为识别信息和应对 信息两类。这次城市生态危机的信息流障碍,前期在吉林省政府方面主要表现为“内紧外松 的传播政策和地方保护主义,后期在黑龙江省政府方面,主要表现为“政绩意识”和对人民 知情权的轻视。在国际层面,国家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俄罗斯方面通报危机识别信息,缺乏国 际环保的责任意识。在涉及公共利益的危机事件中,信息公开是基本原则,不公开则是例外 一、事件报道回顷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省吉林市的石化公司双苯厂胺苯车间发生操炸,成百吨苯流 入松花江,最高检测浓度超过安全标淮108倍。随者下泻的减缓,污染带从80公里蔓延到 200公里,导致下游松花江沿岸的大城市哈尔滨、佳木斯,以及松花江注入黑龙江后的沿江 俄罗斯大城市哈巴罗夫斯克等面临严重的城市生态危机。这是我国首例城市生态危机事件, 并殃及外国。 我国传媒关于这一事件的报道可以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11月14一18日,这 四家媒体的报道限于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件本身:第二阶段11月19一21日,因为没有新的 新闻源,四家媒体处于共同的沉默期,其中《吉林日报》的沉默持续到11月23日:11月 22一28日为第三阶段,三家媒体的报道对象由吉林转向哈尔滨,关注哈尔滨宣布四天停水 的事件,并溪渐与吉林的爆炸联系起来。《吉林日报》在这一阶段报道主题是吉林的环保和
4、缺乏协调机构的后果是什么? 遇到一个事件,涉及到不同部门的时候,最终需要听哪一个部门的?例如现在正在进行 的康菲事件,这并不是单一事件,是一个复合性灾难,必然需要不同部门去协调。第一个海 洋环境污染,渔政部门应当考虑要怎样把渔业资源的损失降到最低,那就需要把溢油的面积 限制到最小,而有能力这么做的是海监部门。漏油事故后,港口的所有船只要进出,航道是 不是要变?会不会有安全方面的忧虑,又需要由海事部门来协调。国内最缺乏的就是这个机 制。 环境保护必须从小地方做起。海洋有再生能力,谁都不可否认,但目前的污染已经超过 了它自净的能力,如果所有的作为都是在可持续范围之内,就不会像现在这么严重。我们需 要 think it out of the box (意为“开阔思路”),站在更高点上。 国人的海洋意识不够。 中华民族一直是以中原为主的农业国家,耕者有其田是国人的传统观念。可是,我们的领土 不单纯只是陆地,海域也是。总面积三百万平方公里的蓝色国土,相当于陆地国土面积的三 分之一,绝不可忽视。 思考题 1、海洋生态经济功能有哪些?有哪些潜在功能还没有得到利用? 2、有哪些海洋生态经济功能保护措施? 3.2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中信息流障碍分析 2005 年 11-12 月,中国松花江发生苯污染事件。危机传播的信息分为识别信息和应对 信息两类。这次城市生态危机的信息流障碍,前期在吉林省政府方面主要表现为“内紧外松” 的传播政策和地方保护主义,后期在黑龙江省政府方面,主要表现为“政绩意识”和对人民 知情权的轻视。在国际层面,国家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俄罗斯方面通报危机识别信息,缺乏国 际环保的责任意识。在涉及公共利益的危机事件中,信息公开是基本原则,不公开则是例外。 一、事件报道回顾 2005 年 11 月 13 日,吉林省吉林市的石化公司双苯厂胺苯车间发生爆炸,成百吨苯流 入松花江,最高检测浓度超过安全标准 108 倍。随着下泻的减缓,污染带从 80 公里蔓延到 200 公里,导致下游松花江沿岸的大城市哈尔滨、佳木斯,以及松花江注入黑龙江后的沿江 俄罗斯大城市哈巴罗夫斯克等面临严重的城市生态危机。这是我国首例城市生态危机事件, 并殃及外国。 我国传媒关于这一事件的报道可以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 11 月 14-18 日,这 四家媒体的报道限于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件本身;第二阶段 11 月 19-21 日,因为没有新的 新闻源,四家媒体处于共同的沉默期,其中《吉林日报》的沉默持续到 11 月 23 日;11 月 22-28 日为第三阶段,三家媒体的报道对象由吉林转向哈尔滨,关注哈尔滨宣布四天停水 的事件,并逐渐与吉林的爆炸联系起来。《吉林日报》在这一阶段报道主题是吉林的环保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