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认定 1投放危险物质罪与以投放危险物质 方法实施的其他犯罪的界限。 关键要看投放危险物质行为是否足以危害 到公共安全。如为其他目的的实现而实施的投 放危险物质行为足以危及到公共安全,行为人 对此也明知,应认定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反之 如果投放危险物质行为不足以危及公共安全, 则应按相应的犯罪处理
26 (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认定 1.投放危险物质罪与以投放危险物质 方法实施的其他犯罪的界限。 关键要看投放危险物质行为是否足以危害 到公共安全。如为其他目的的实现而实施的投 放危险物质行为足以危及到公共安全,行为人 对此也明知,应认定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反之, 如果投放危险物质行为不足以危及公共安全, 则应按相应的犯罪处理
2.投放危险物质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 1)侵害的客体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侵害的是公共 安;重大环境污染罪侵害的是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 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足以危害公共安, 就构成犯罪既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必须造成重大环境污 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 果,才能构成犯罪。 (3)主体范围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是以自然人为主 体的犯罪;而重大环境污染的主体是单位和个人。 (4)主观方面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主观上是故意; 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虽然是有意排放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的有害物质,但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 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则是过失
27 2.投放危险物质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 (1)侵害的客体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侵害的是公共 安;重大环境污染罪侵害的是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 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足以危害公共安, 就构成犯罪既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必须造成重大环境污 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 果,才能构成犯罪。 (3)主体范围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是以自然人为主 体的犯罪;而重大环境污染的主体是单位和个人。 (4)主观方面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主观上是故意; 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虽然是有意排放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的有害物质,但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 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则是过失
3投放危险物质罪与危险物品肇事 罪的界限。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故意犯罪,可能 发生在任何场合,不受范围和地点的限 制;危险物品肇事罪是过失犯罪,通常 是指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的 重大事故,受特定范围的限制
28 3.投放危险物质罪与危险物品肇事 罪的界限。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故意犯罪,可能 发生在任何场合,不受范围和地点的限 制;危险物品肇事罪是过失犯罪,通常 是指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的 重大事故,受特定范围的限制
4投放危险物质罪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界限 (1)侵害的客体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侵害的是公共安 全;后者侵害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行为方式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投 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危害公共 安全的行为;后者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 有害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 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3)故意的内容不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牟利的目的,对造成的危害公共安全的 后果只能是间接故意。如果行为人主动追求公共危险的后 果发生,应定为投放危险物质罪。 (4)主体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 而后者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29 4.投放危险物质罪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界限。 (1)侵害的客体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侵害的是公共安 全;后者侵害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行为方式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投 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危害公共 安全的行为;后者是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 有害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 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3)故意的内容不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牟利的目的,对造成的危害公共安全的 后果只能是间接故意。如果行为人主动追求公共危险的后 果发生,应定为投放危险物质罪。 (4)主体不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 而后者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115条第1款)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 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 为
30 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115条第1款)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是指使用与放火、决水、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 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 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