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的允许含量所作的限制规定。它是最基本的大气环境标准,是进行大气环境科学管理,制定大 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是环境管理部门的执法依据。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对污染源排人大气的污染物允许含量的 限制规定。它是控制大气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量和选择设计净化装置的重要依据,也是环境管 理部门的执法依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根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可以制定大气污染控制技术标准,如燃料和原材料使用标准,净 化装置选用标准,排气筒高度标准及卫生防护带标准等。这类标准都是为保证达到污染物排放 标准或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作出的具体技术规定,目的是便于生产、设计和管理人员掌握和执行 大气污染警报标准是为保护大气环境不致恶化,或根据大气污染发展趋势预防发生污染事 故而规定的空气中污染物含量的极限值。超过这一限值就应发出警报,以便采取必要的预防措 施,尽量减少对人们的危害。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创造清洁舒适的生仔环境,防止生态系统破坏,保护人们健康,促进经 济发展,各国陆续制定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我国于1982年制定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在此 之前还制定了居民区及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标准等。这些标准的贯彻实施对保 护我国的大气环境质量和人民身体健康起了重要作用。为向国际先进标准靠拢,1996年中国修 定公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进一步明确了对环境空气质量的要求。 (一)制定标准的原则 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主要考虑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质量不受破坏。这就需要综 合研究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与大气中污染物浓度之间的关系,定量分析其相关性,以确定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规定的污染物及其允许浓度。目前,各国判断环境空气质量,多数依据世界卫生组织 (WHO)1963年通过的空气质量四级水平 第一级:在处于或低于所规定的浓度和接触付间内,看不到直接或间接的反应(包括反射性 或保护性反应)。 第二级:达到或高于规定的浓度和接触时间时,对人的感觉器官有刺激,对植物有损害,或对 环境产生其他有害作用 第三级:达到或高于规定的浓度和接触时间时,将使人的生理功能发生障碍或衰退,引起慢 性病,缩短生命。 第四级:达到或高于规定的浓度和时间时,敏感者将发生急性中毒或死亡。 此外,还要合理协调实现标准所需的代价与社会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这就需要进行损益 分析,以确定最佳环境质量标准—实施该标准应该投人费用最少,收益最大。此外,还应遵循 区域差异性原则,特别是中国地域广阔,经济发展不平衡,更应充分考虑各地区的人群构成、生态 系统结构功能等差异性。因此,除国家标准外,也可以根据各地情况,制定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标 准 (二)中国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规定了二氧化硫(SO2)、总悬浮颗粒物(TSF)、可吸人 颗粒物(PM1)氮氧化物(N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铅(Pb)、苯并(a)芘
(B[a]P)、氟化物(F)10种污染物的浓度限值。该标准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三类:一类区 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 合区,文教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三类区为特定T业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分为三级,一类 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标准值见表1-6 表1-6各种污染物的质量浓度限值 质量浓度限值 质量浓度单位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闻 级标准 级标准 级标准 (标准状态) 年平均 0.10 二氧化硫SO2 日平均 0.15 1小时平均 050 0.70 总悬浮颗粒物 年平均 F平均 0,30 可吸入颗粒物 牛平均 t).0 PM,o 日平均 0.15 年平均 0.10 氮氧化物NOx 日平均 0.l5 1小时平均 0.15 0.30 年平均 0.04 0.08 二氧化氮NO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0.12 0.24 氧化碳U 小时平均 J0.00 臭氧O3 1小时平均 0.16 钋Pb 乎平均 年平均 苯并(a)芘B(a)P 日平均 0.0l 化物F 日平均 月平均 3.0 植物生长 季平均 注:①适用于城市地区;②适用于牧业区和以牧业为主的半农半牧区,蚕桑区;③适用于农业和林业风 (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为贯衔执行“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和宪法中有关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 和其他公害以及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的规定,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1979年重新修订公布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36-79,规定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 最高容许浓度”和“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
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是以居民区大气卫生学调查资料及动物实验 研究资料为依据制定的。由于居民区中有老、弱、幼病,昼夜接触有害物质时间长等特点,所以 采用了较严格的指标。该标准以保障居民不发生急性、慢性中毒,不引起粘膜刺激,闻不到异常 气味,不影响卫生条件为依据。在中国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制定之前,这一标准基本上起着大气 环境质量标准的作用。至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未规定的污染物,仍参考此标准执行。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标准”是以工矿企业现场卫生学调查,工人健康状况的 观察以及动物实验研究资料为主要依据制定的。最高允许浓度是指工人在该浓度下进行长期劳 动,不致引起急性或慢性职业性危害的数值。鉴于在车间工作的都是健康的成年人,接触时间短 等原因,污染物浓度值较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值高得多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制定原则和方法 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依据,同时还应综合考虑治理技术的可 行性,经济的合理性及地区的差异性,并尽量做到简明易行和适用。制定排放标准的方法,大体 上有两种:按最佳适用技术确定法和按污染物在大气中的扩散规律推算法。 最佳适用技术是指现阶段实施效果最好,经济合理的污染物治理技术。按最佳适用技术确 定污染物排放标准,就是根据污染现状,最佳治理技术效果,并对已有治理得较好的污染源进彳 损益分析来确定排放标准。这样确定的排放标准便于实施和管理,但有时不能满足大气环境质 量标准的规定,有时也可能显得过于严格。这样制定的标准有浓度标准、林格曼黑度标准及单位 产品允许排放量标准等。 按污染物在大气中的扩散规律推算时,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依据,应用大气扩散模式推算 出不同烟囱高度污染物的允许排放量或排放浓度,或根据污染物排放量推算出最低排放高度。 这样确定的排放标准,由于模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受地理环境、气象条件及污染源密集程度等影 响较大,对有的地区可能偏严,对另一些地区可能偏宽。 (二)工业“三废”排放标准 我国于1973年颁布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4-73,于1974年1月试行,它规定 了13类有害物质的排放标准。该标准以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值为依据,按大气扩 散模式推算出不同烟囱高度污染物的允许排放量或浓度。经过20多年的试行,1996年修改制 定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H113201-91,是在总结国内外经验的基础 上,考虑到我国各地区差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可行性等制定的,国家环保局1991年8月 批准,1992年6月1日实施。本标准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为控制目标,在大气污染物扩散稀释 规律的基础上,使用控制区排放总量允许限值和点源排放允许限值控制大气污染的方法制定地 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气态大气污染物分为总量控制区和非总量控制区。总量控制区是当地 人民政府根据城镇规划、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要求而决定对大气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的区域。 总量控制区外的区域称为非总量控制区,例如广大农村以及工业化水平较低的边远荒僻地区 但对大面积酸雨危害地区应尽量设置SO2和NO2排放总量控制区
(1)燃烧产生的气态污染物年排放标准的制定方法气态污染物系指各种燃烧设备燃烧各 种矿物燃料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如颡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等。总量控制区内大气 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计算式如下 Q 1.4 A;=A·C 式中Qa—总量控制区某种污染物允许排放总量限值,单位:10+t; Qa;第i功能区某种污染物年允许排放总量限值,单位:0t; n—功能区总数 a—总量下标; i—总量控制区内各功能分区的编号; k—某种污染物下标; S第i功能区面积,单位km2; S—总量控制区总面积,单位:km2; A;第i功能区某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系数,单位:10a1km C;GB3095-1996等国家和地方有关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所规定的与第i功能区类 别相应的年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单位:mg/m3(标态); A—地理区域性总量控制系数,单位:104km2a1,可参考表1-7所列数据选取。 Ak;可按GBT13201-91的有关方法求取。 表1-7我国各地区总量控制系数A、低源分担率a点源控制系数P值 地区 省市名 序号 总量控制区排总量控制区 新疆、西藏、青海 70~8.40.15100 2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占(阴山以北) 56~700.25120~180120~240 3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 42-5:60.15100-180120-240 内蒙古(阴山以南)、山西、陕西(秦岭以北)、宁夏、甘肃(溟河以 3.5~4 0.20100 上海广东广图湖南湖北,江苏、断江、支徽海南、台,操3.5-4902550-1050-150 建、江西 6云南责州、四川、甘肃(渭河以南)陕西(秦岭以南) 28-420.15 7静风区(年平均风速小于lms) 1.4-2.80.25 40~80 〈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HT13201-91中还给出了总量控制区内低 架源(<30m的排气筒或无组织排放源)大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限值的计算式,点源污染物排放
率限值计算式和有关参数的计算。 (2)总量控制区二氧化硫排放标准制定方法二氧化硫排放率超过14kg/h时,排气筒高度 必须超过30m。二氧化硫年允许排放总量按式(13)、(1.4)、(1.5)和(16)计算,其中Cx按 〔B3095相应的日平均浓度标准限值作实施值,取相应等级的年日平均浓度标准限值作目标值。 采暖期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限值和低架源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限值分别用式(1.7)和(18)计算 Q M 1.7 式中Q第i功能区采暖期二氧化硫允许排放总量,单位:10t a。二氧化硫总量季节调整系数,0.6<a3<1.5,取as=0.6作为目标值; M——采暖月数; Qa第i功能区二氧化硫年允许排放总量,单位:10t; 第i功能区釆暧期低架源二氧化硫允许排放总量,单位: ab:氧化硫低架源季节调节系数,0.6<ab<1.5,取a=0.6作为目标值; Qb一第i功能区二氧化硫低架源年允许排放总量,单位:10°t 其他,如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气态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制定方法,也有 明确的公式和方法,不再详细介绍。 3)烟尘排放标准的制定方法烟姻尘系指火电厂烟尘、锅炉烟尘和生产性粉尘等。点源烟 尘排放率计算式如下 Q=Pt·H 1.9 式中Q烟尘允许排放率单位:th-1; P—烟尘排放控制系数,单位th-·m-2,按所在行政区及功能区查表1-8; H排气筒有效高度,单位:m 表1-8点源烟尘P值表 地区序号 一类功能区 二类功能区 三类功能区 30~50 2.5 7.5~15 12.5-38 6 2.5 7.5~10 摘自GBT13201-91,1991。地区序号同表1-7 (四)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91,国家环保局1992年批准,同年8月1日实施 该标准不仅代替GH3841-83锅炉烟尘排放标准而且规定了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以及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