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语法 关于词类的划分 ()划分词类的标准 我们这里讲的词类是指词在语法上的分类。汉语里词的分类是一个十 分复杂、争论最多的问题。究竞以什么标准来划分词类,语法学界还 没有一个统一的意见。语法教学中曾经通行、影响最大的《暂拟汉语教 学语法系统》以及后来的是根据词的意义和语法特点相结合的标准来划 分词类的。词的语法特点,即指词在语法功能上表现出来的特点。它 主要包括:词的组合能力、词的造句功能(即能不能充当句子成分,能 充当什么样的句子成分)、词的形态变化(如能不能重叠,能按什么方式 重叠,重叠以后表示什么附加意义等)。因此,具体地说,划分词类主 要根据以下三个标准: 1概念标准(又叫“意义标准” 即以词的意义或概念的类别来划分词类的标准。 2形态标准 即以词的形态变化来划分词类的标准。 3句法标准 即以词的组合能力和词的功能来划分词类的标准
26 (一)划分词类的标准 我们这里讲的词类是指词在语法上的分类。汉语里词的分类是一个十 分复杂、争论最 多的问 题。究竟以什么标准来划分词类,语法学界还 没有一个统一的意见。语法教学中曾经通行、 影响最大的《暂拟汉语教 学语法系统》以及后来的是根据 词的意义和语法特点相结合的标准来划 分词类的。词的语法特点,即指词在 语法功能上表现 出来的特点。它 主要包括:词的组合能力、词的造句功能(即能不能充当句子成分, 能 充当 什么样的句子成分)、词的形态变化(如能不能重叠,能按什么方式 重叠,重叠以后表示什么 附加意义等)。因此,具体地说,划分词类主 1 概念标准(又叫“意义标准”) 即以词的意义或概念的类别来划分词类的标准。 2 形态标准 3 句法标准 即以词的组合能力和词的功能来划分词类的标准
第四章语法 这三个标准在实际运用中并不是平等的、并列的,其中 句法标准是主要的,特别是“词的组合功能”可以较广泛 地用来鉴别词类,是划分词类的重要标准之一。形态标准 对形态变化发达的语言来说,是一个可靠的标准,但是汉 语没有丰富的形态变化,上面列举的重叠和加前缀、后缀 的形态变化,在汉语里都不是普遍的语法形式,因此形态 标准对划分汉语词类没有普遍的意义。意义标准只能作参 考。因为纯粹按意义分类,有很多缺点。从实用上说,它 不能解决汉语词类的划分问题。例如“战争”,单从意义 上看应是动词,可是按句法标准来看又不是动词(它不能同 副词组合)。再说,按意义分成多少类没有定规,即使这样 分的类很清楚,也只是意义上而不是语法上的分类。所以 我们不能脱离语法功能而以意义标准来划分词类。可是词 的意义往往可以帮助我们辨认词类,所以我们也把它作为 划分词类的参考标准
27 这三个标准在实际运用中并不是平等的、并列的,其中 句法标准是主要的,特别是“词的组 合功能”可以较广泛 地用来鉴别词类,是划分词类的重要标准之一。形态标准 对形态 变化发 达的语言来说,是一个可靠的标准,但是汉 语没有丰富的形态变化,上面列举的重叠和加前 缀、后缀 的形态变化,在汉语里都不是普遍的语法形式,因此形态 标准对划分汉语词类没有普遍的意义。意义标准只能作参 考。因为纯粹按意义分类,有很多缺点。从实用上说,它 不 能 解决汉语词类的划分问题。例如“战争”,单从意义 上看应是动词,可是按句法标准来看又不是动词(它不能同 副词组合)。再说,按意义分成多少类没有定规,即使这样 分的类很清楚 ,也只是意义上而不是语法上的分类。所以 我们不能脱离语法功能而以意义标准来划分词类 。可是词 的意义往往可以帮助我们辨认词类,所以我们也把它作为 划分词类的参考标准
第四章语法 另外,这三个标准不是互相抵触的,而是相互补充、有机联系着的 它们能多方面地反映词类的特点,所以我们应把它们统一起来作为划分 词类的标准 根据上面所说的标准,现代汉语的词可划分为实词与虚词两大类 关于各类词的语法特点,有几点我们必须注意:第一,语法书上的某 类词的语法特点,指的是主要的特点,并不是全部特点。第二,就某 个具体的词而言,并不一定具备某类词的全部特点,一般地说,它具备 该类词的某些主要特点。第三,词的语法特点是指一个词在绝大多数句 子里经常具备的特点,而不是指它在某一个具体句子中的语法特点。因 为在具体句子中的词只能体现它的部分特点。例如“说”是动词,能加 “着”“了”“过”“起来”“下去”等。但是在“请你再说一遍”中, 这些词就都加不上了。第四,某一个特点往往不是某一类词专有的。因 此,我们学习语法、给词归类以及划分句子成分,都应在复杂纷纭的现 象中分清主次,要记住什么是一般规律,什么是有条件的特殊现象,什 么是个别现象。不能拿特殊的或个别的来否定一般的,也不能把这三者 混淆起来,否则就没有多少语言规则可谈了,词类也就不好划分了
28 另外,这三个标准不是互相抵触的,而是相互补充、有机联系着的。 它们能多方面地反映词 类的特点,所以我们应把它们统一起来作为划分 关于各类词的语法特点,有几点我们必须注意:第一,语法书上的某 类词的语法特点,指的 是主要的特点,并不是全部特点。第二,就某一 个具体的词而言,并不一定具备某类词的全 部特点,一般地说,它具备 该类词的某些主要特点。第三,词的语法特点是指一个词在绝大 多数句 子里经常具备的特点,而不是指它在某一个具体句子中的语法特点。因 为在具体句子 中的词只能体现它的部分特点。例如“说”是动词,能加 “着”“了”“过”“起来”“下 去”等。但是在“请你再说一遍”中, 这些词就都加不上了。第四,某一个特点往往不是某 一类词专有的。因 此,我们学习语法、给词归类以及划分句子成分,都应在复杂纷纭的现 象 中分清主次,要记住什么是一般规律,什么是有条件的特殊现象,什 么是个别现象。不能拿 特殊的或个别的来否定一般的,也不能把这三者 混淆起来,否则就没有多少语言规则可谈了 ,词类也就不好划分了
第四章语法 (二)词类和词性 词类是指词在语法上的分类,也就是把汉语里的所有词,根据它们的词 汇意义和语法特点进行分类,这样得出的结果就是词类。词类是对全体词 进行分类的结果。词性是给个别的具体的词进行归类的结果。“就许多词 来说,哪些词属于哪一类,这是词类;就一个词来说,它属于哪一类,这 是这个词的词性。”因此,就某一个词来说,我们可以说“这个词属于哪 类”或“这个词的词性是什么”,但不能说“这个词的词类是什么”。 例如“国旗”这个词,我们可以说“它属于名词”或“它的词性是名词”, 但不能说“它的词类是名词”。 (三)词的兼类和活用 从分类的角度看,各类词因其意义和语法特点不同而互相区别,它们的 界限是明显的;从归类的角度看,有些词经常具备两类或两类以上的词的 语法特点,这种词当然就应该归属几类了,这就是兼类词。例如:“在” 这个词,在“他在学校”中,是动词;在“他在学校读书”中,是介词; 而在“他在考试”中,它又是表示时间的副词了。“低”这个词,在“声 音很低”中,是形容词;在“他低着头走了进来”中是动词。 29
29 (二) 词类是指词在语法上的分类,也就是把汉语里的所有词,根据它们的词 汇意 义和语法特点进 行分类,这样得出的结果就是词类。词类是对全体词 进行分类的结果。词性 是给个别的具体 的词进行归类的结果。“就许多词 来说,哪些词属于哪一类,这是词类;就一个词来 说,它 属于哪一类,这 是这个词的词性。” 因此,就某一个词来说,我们可以说“这个词属于哪 一类”或“这个词的词性是什么”,但不能说“这个词的词类是什么”。 例如“国旗”这个 词,我们可以说“它属于名词”或“它的词性是名词”, 但不能说“它的词类是名词”。 (三) 从分类的角度看,各类词因其意义和语法特点不同而互相区别,它们的 界限是明显的 ;从归 类的角度看,有些词经常具备两类或两类以上的词的 语法特点,这种词当然就应该归属几类 了,这就是兼类词。例如:“在” 这个词,在“他在学校”中,是动词;在 “他在学校读书 ”中,是介词; 而在“他在考试”中,它又是表示时间的副词了。“低”这个词,在“声 音
第四章语法 兼类词是指一个词可能属于哪几类来说的。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 词只能属于某一类,而不能既是这类词又是那类词。例如“代表”一词 在“他是人民代表”中,只能是名词;而在“他代表了我们大家”中 只能是动词 常见的兼类情况有以下几种 兼动、名的:病、圈、领导、工作、代表等; 兼名、形的:左、锈、科学、道德、经济等; 兼形、动的:忙、破、丰富、密切、明白等 确定一个词属于哪一类,必须看这个词在绝大多数的句子里表示什么意 义,经常充当什么成分,看它能和哪些词组合。有时甲类词在特定的语 言环境中临时具备了乙类词的意义和语法特点,这是词的活用,不能算 是兼类。例如,“他们总算夫妻了一场”,“夫妻”本是名词,这里活 用为动词了,但“夫妻”不算兼类词;“你这个人真是太自由主义了”, “自由主义”本是名词,这里活用为形容词 这儿又是满满堂堂 屋子的人”,“屋子”本是名词,这里活用为量词了;“这种突然的进攻 给了敌人一个沉重的打击”,“进攻”和“打击”本是动词,这里带上 定语后活用为名词了;“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散发出来的清香,夹 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鲁迅《社戏》), “朦胧”本是形容词,原应修饰另一个动词作状语的(月色便朦胧地照在 这水气里”),现在不用那动词而用形容词取代了那个动词作了谓语中心 这是形容词活用为动词;
30 兼类词是指一个词可能属于哪几类来说的。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一个 词只能属于某一类, 而不能既是这类词又是那类词。例如“代表”一词, 在“他是人民代表”中,只能是名词; 而在“他代表了我们大家”中, 常见的兼类情况有以下几种: 确定一个词属于哪一类,必须看这个词在绝大多数的句子里表示什么意 义,经常充当什么成 分,看它能和哪些词组合。有时甲类词在特定的语 言环境中临时具备了乙类词的意 义和语法 特点,这是词的活用,不能算 是兼类。例如,“他们总算夫妻了一场 ”,“ 夫妻”本是名词,这里活 用为动词了,但“夫妻”不算兼类词;“你这个人真是太 自由主义了”, “自由主义”本是名词,这里活用为形容词了;“这儿又是满满堂 堂一 屋子的人”,“屋子”本是名词,这里活用为量词了;“这种突然的进攻 给了敌人一个沉重的打击”,“进攻”和“打击”本是动 词,这里带上 定语后活用为名词了;“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散发出来的清香,夹 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鲁迅《社戏》), “朦胧 ”本是形容词,原应修饰另一个动词作状语的(“月色便朦胧地照在 这水气里”),现在不用 那动词而用形容词取代了那个动词作了谓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