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环境法以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调整的 是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 关系。 其二,环境法是独立的部门法,它的调整对象包括全部与环 境相关的人为活动。 其三,环境法体系的范畴还包括其他调整与环境相关社会关 系部门法的法律规范
其一,环境法以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的。调整的 是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 关系。 其二,环境法是独立的部门法,它的调整对象包括全部与环 境相关的人为活动。 其三,环境法体系的范畴还包括其他调整与环境相关社会关 系部门法的法律规范
、环境法的特征 其一,环境法是社会法。环境法除了具有法的 般性质外,还具有比较明显的社会法特征 其二,环境法是与科技发展应用密切相关的法 律规范。 其三,环境法以可持续发展观为价值理念 其四,环境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具有特殊性
二、环境法的特征 其一,环境法是社会法。环境法除了具有法的 一般性质外,还具有比较明显的社会法特征。 其二,环境法是与科技发展应用密切相关的法 律规范。 其三,环境法以可持续发展观为价值理念。 其四,环境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具有特殊性
三、环境法的立法目的 综观世界各国环境立法,其立法目的各异。 金瑞林教授认为,可以从理论上把环境法的目的分为两 种:一是基础的、直接的目标,即协调人与环关系、保护 和改善环境;二是最终的发展目标包括保护人群健康和保 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他认为,在保护和改善环境这一直 接目的方面,世界各国立法都是相同的;但是,在最终目 的方面,各国规定是有差异的
三、环境法的立法目的 综观世界各国环境立法,其立法目的各异。 金瑞林教授认为,可以从理论上把环境法的目的分为两 种:一是基础的、直接的目标,即协调人与环关系、保护 和改善环境;二是最终的发展目标包括保护人群健康和保 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他认为,在保护和改善环境这一直 接目的方面,世界各国立法都是相同的;但是,在最终目 的方面,各国规定是有差异的
我国环境法学学者吕忠梅教授在其《环境法新视野》一书中 提出了公平与安仝构成环境法的两大目的。她认为公平是环境 法整个人类社会所追求的目标,安全则是环境法自身所应当确 立的基本任务和予以实现的目标。公平与安全既是可持续发展 的基本观念在环境法中体现,又是保障可持续发展实现的法律 前提和基础。在此意义上,环境法的目的具有了现实性与普遍 性,也具有了适应传统的模式进行转变更新的内在动力
我国环境法学学者吕忠梅教授在其《环境法新视野》一书中 提出了公平与安全构成环境法的两大目的。她认为公平是环境 法整个人类社会所追求的目标,安全则是环境法自身所应当确 立的基本任务和予以实现的目标。公平与安全既是可持续发展 的基本观念在环境法中体现,又是保障可持续发展实现的法律 前提和基础。在此意义上,环境法的目的具有了现实性与普遍 性,也具有了适应传统的模式进行转变更新的内在动力
四、环境法律关系 (一)环境法律关系主体,是指环境权利的享有者和环境乂 务的承担者,即参加环境法律关系享受环境权利和承担环 境义务的当事人 (二)环境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 环境权利和承担的环境义务的总和 (三)环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环境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 指向的对象
四、环境法律关系 ◼ (一)环境法律关系主体,是指环境权利的享有者和环境义 务的承担者,即参加环境法律关系享受环境权利和承担环 境义务的当事人。 ◼ (二)环境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 环境权利和承担的环境义务的总和。 ◼ (三)环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环境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 指向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