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货;下午,甲厂将25吨钢材送到。建筑公司告知甲厂他们已 决定购买乙厂的钢材,因此不能接收甲厂送来的水泥。甲厂认 为建筑公司拒收货物构成违约,遂向法院起诉。 问题: 1、建筑公司向甲、乙厂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什 么行为?甲、乙厂回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建筑公司第二次向 厂发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建筑公司与乙厂之间的买卖合同 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厂与建筑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建筑公司有无 义务接受甲厂发来的货物?本案中甲厂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发货;下午,甲厂将25吨钢材送到。建筑公司告知甲厂他们已 决定购买乙厂的钢材,因此不能接收甲厂送来的水泥。甲厂认 为建筑公司拒收货物构成违约,遂向法院起诉。 问题: 1、建筑公司向甲、乙厂分别发函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属于什 么行为?甲、乙厂回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建筑公司第二次向 乙厂发函的行为是什么行为?建筑公司与乙厂之间的买卖合同 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厂与建筑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建筑公司有无 义务接受甲厂发来的货物?本案中甲厂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四、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生效 概念合同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力 1、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 应具为能力 备的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条件 3、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时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 等手续生效的,在合同签定后并办理了批 准、登记等手续时才能生效
四、 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生效 概念 合同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力 应具 备的 条件 1、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 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生效 时间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 等手续生效的,在合同签定后并办理了批 准、登记等手续时才能生效
(二)无效合同 概念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 的合同 特征2、自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 家利益 种2、题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类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无效合同 概念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 的合同 特征 1、具有违法性 2、自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种 类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 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可变更和可撤销的合同 概念合同成立后因法定事由,人民法院或者仲 裁机构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变更合同的有关 内容或者将合同予以撤销 应具备的条件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当事人 标的物、标的品质等发生误解 必须具有法定事由显失公平订时不公平 欺诈、胁迫 必须有一方当事 转背真实意思 人行使请求权 乘人之危 必须是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变更或者撤销权 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三)可变更和可撤销的合同 概念 合同成立后因法定事由,人民法院或者仲 裁机构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变更合同的有关 内容或者将合同予以撤销 应具备的条件 必须具有法定事由 重大误解——对合同性质、当事人、 标的物、标的品质等发生误解 显失公平——签订时不公平 欺诈、胁迫 乘人之危 必须有一方当事 违背真实意思 人行使请求权 必须是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变更或者撤销权 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四)合同无效与合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无效合同的处理 1、返还财产 2、折价补偿 3、按照责任赔偿损失 4、收归国家、集体、第三人所有一当事人恶意 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
(四)合同无效与合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无效合同的处理 •1、返还财产 •2、折价补偿 •3、按照责任赔偿损失 •4、收归国家、集体、第三人所有—当事人恶意 串通,损 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