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体类1 一、人体类 1.人的系列 人n天地之性最贵者也。此籀文。象臂胫之形。凡人之 属皆从人。 甲骨文作个,象人侧立之形。这是一个基本词汇,古今意义 没有什么变化。它概括了所有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 等动物,因而文字表现出的形象也是高度抽象的。它非男非女,非 老非少,字形表现的形象就是“人”。由于人类观察事物离不开人 的视角和思维,因而人字在汉字中,是个极其活跃的造字部件。除 了人的系列以外,大、尸、P、女等系列都是它的变体。作为文字 的偏旁,它们往往是相通的。 儿n仁人也。古文奇字人也。象形。孔子日:“在人下故 诘屈。”凡儿之属皆从儿。 儿是人的变体。古文人字用为偏旁,变化比较多,往往随宜所 施,不拘一格。从小篆来看,人出现在文字的下方,则写作儿,如 允、羌等。但由于它只是形变而音义未变,因而不能视为独立的文 字。 仁rn亲也。从人从二。 甲骨文与小篆同,从人从二。人乃“天地之性最贵者也”,仁 字从二,正表示天地,可见仁原本只是人的繁文。人是“天地之性
2汉字字源系统研究 最贵者”,引伸人有精华义。果实之心乃果木的精华,故果实之心 称果人。瞳孔乃人目之精,故称瞳人。古人认为,爱亲之心乃道德 的精华,故爱亲之心也可称人。后世以仁专表精华义,遂使仁和人 分化为二字。 元yun始也。从一从兀。 甲骨文作不,在人上以一横指示人首的部位。金文作》, 突出人首的形象。这说明了两个问题:一、元和兀原本是一个字, 古文凡指示性的符号,从一从二无别,如正或作正;二、元的本 义是人首。《左传·僖三十三年》:“狄人归其元。”杜预注:“元,首 也。”可为明证。《说文·八下·儿部》:“兀,高而上平也。”“高而上 平”正是人首的特征,也正是人首义的引伸。故凡“高而上平”之 物均可称元、称兀,如髡为剃发之刑,軏为车辕端持衡者,因而其 字均从兀(也即从元)得音义。由此可知,所谓“高原”、“平原” 的原,本字当为元。元为人首,人首乃人体的顶端,由此引伸方得 “始”义。参见原下。 儿W心高而上平也。从一在儿上。读若复。茂陵有兀桑里。 兀和元双声,韵为曷、寒对转音。许慎认为“读若复”,复字 古读寒韵,明汉时兀和元尚同音。《说文·九上·髟部》“髡”下出重 文作凳,也可证明兀和元是一个字。 完r孺子也。从儿,象小兒头囟未合。 甲骨文作牙,非“象小兒头囟未合”,而是在人上增两个总 角之形。《礼记·内则》:“三月之末,择日剪发为馨,男角女羁。” 可见在上古社会,总角是男孩子的特点,故为造字者取象。《玉篇》 引《苍颉篇》云:“男曰完,女曰婴。”这就是说,兒的本义是指男 孩子
一、人体类 3 鬩恒讼也。《诗》云:“兄弟闐于墙。”从鬥从完:完, 善讼者也。 小完“善讼”,故脚字从兒。段玉裁认为“兒亦声”,其说可 从。这就是说,鬨字无论字源还是语源,都是得自兒。 陘è危也。从阜,从毁省。徐巡以为,阻,凶也。贾侍 中说,陧,法度也。班固说,不安也。《周书》日:“邦之隉。” 读若虹蜕之蜿。 金文瑯字作影,所从之完作兰,与且形近。可知陧字所从 之皇系兒的讹舛。许慎认为“读若虹蜕之蚬”,也可证明陧和兒古 音相通。《苍颉篇》云:“堄,城上小垣也。”古文偏旁从土和从阜 相通,隉和堄当为一字。“城上小垣”是古代战争的重要阵地,故 引伸隍有凶义,危义,以及不安义。陧训“法度”,则是桌的同音 借字,与造字之旨无关。 尿niào人小便也。从尾从水。 甲骨文作?,在人的下部增一水柱,是“人小便”的形象。 这个形象是直观的,在后世儒者看来,有伤大雅,故小篆改为从尾 从水,造字意图未变,却含蓄多了。 菌shi粪也。从蝉,胃省。 甲骨文作尽,在人之下增点画,象人遗屎之形,楷书之屎即 源此。小篆非“从艸,胃省”,而是从艸,图声。图就是真的讹字, 与秽古音相通。参见宝下。 王ting善也。从人、士;士,事也。一曰象物出地挺生
4 汉字宇源系统研究 也。凡王之属皆从王。 甲骨文作了,非“从人、士”,而是在人之下增土或一画, 象人在地上挺立之形。故王的本义就是挺立,王就是挺的初文。种 子破土而出,也是一个由曲伸直的过程,故“物出地挺生”也可称 王。凡人能够挺立,均是健康有生命力的表现;凡种子能够挺生, 也必然是无虫害、发育良好者,故引伸王有善义。许慎以“善”立 训,未合造字的初意。 徵zhg召也。从王,从微省。王微为徵。行于微而闻达 者即徵也。 徵字“从王从微省”,犹言从隐微中显示出来。《尚书·洪范》: “念用庶徵。”郑玄注:“徵,验也。”这才是徵的本义。引伸则徵有 明义、信义、审义、成义。所谓徵召,就是天子对官员庶民的召 集,也指官府对百姓的召集,被召的人未必都是“行于微而闻达 者”。徵本身不得有“召”义。徵和登古音相通。證训验,正是徵 的借用;而徵训“召”,则是登的借用。登训进,所谓徵召,核心 意义就是使之进用。 寇kòu暴也。从支从完。 甲骨文作,非“从攴从完”,而是在人之上增一,人之手 侧增杖形物,点状表示什物狼藉,这是人他人住宅行暴的形象。金 文与小篆同,但非“从完”,而是象手持杖人宀一击人之形。故寇可 指外来的人侵者。 老ǎ0考也。七十日老。从人、毛,匕言须发变白也。凡 老之属皆从老。 甲骨文作帝,非从人、毛、匕,而只是人的变体。其变有 三:一、头部增加毛发或冠饰;二、突出曲背的形象;三、手下增
二、人体类 5 一拐杖。这样,老人的形象便显示出来了。故老的本义是名词, 《猛子·粱惠王上》“老吾老”的第二个“老”正用其本义。引伸之 后,方产生形容词的用法。 長chng久远也。从兀从匕。兀者,高远意也;久则变 化:丛声。T者,倒丛也。凡長之属皆从度。卡,古文長。身, 亦古文長。 甲骨文作,非“从兀从匕”,“达声”,而是在人的头部突 出长发森森的形象。可见古文長和髟实际上同字异词。用为象形, 则为影:用为指事,则为長。長的本义就是长短的长,所谓“久 远”,只是长短义的引伸。甲骨文或作号,古文和小篆均缘此而 讹。 影biā0长发森获也。从度从乡。凡影之属皆从影。 影和度古文同字,增乡只是为了区别二字。 散Wi妙也。从人从支,豈省声。 甲骨文作4,非“从人从支,豈省声”,而是在長字旁增手 持簪子之形,象手持簪子为长发人梳理。凡长发未梳理必粗乱,梳 理之后便细致,故散的本义含有妙和细两重意思。《楚辞·大招》: “丰肉微骨。”王逸注:“微,细也。”微就是微的初文。许慎说形不 足取。 丸W们圆倾侧而转者。从反仄。凡丸之属皆从丸。 甲骨文老字作,長字作烹,可知丸字并非“从反仄”,而 是省去头部的老人形象,这个形象突出了弯腰垂手的特点。《广雅· 释站一》:“歆,曲也。”骩就是孰的讹字,啟从丸得声,当为丸的 后出分化字。《文选·长笛赋》:“丸挺影琢。”李善注:“丸,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