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破产申请的受理(2) 2、法院进行通知和公告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 管理人。 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 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 二、破产申请的受理(2) • 2、法院进行通知和公告 •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 管理人。 • 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 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受理破产案件的法律效力(1)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 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应 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债务人的财产持有人应当 向管理人交付财产。如果债务人的债务人故意违 反规定,不是向管理人而仍然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规定,不是向管理人而仍然 向债务人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 除其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 三、受理破产案件的法律效力(1) •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 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应 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债务人的财产持有人应当 向管理人交付财产。如果债务人的债务人故意违 反规定,不是向管理人而仍然向债务人清偿债务; 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规定,不是向管理人而仍然 向债务人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 除其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未履行完 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 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 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 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 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 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 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未履行完 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 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 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 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管理人 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 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 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 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5.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 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 继续进行。 ·6.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 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 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 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 5.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 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 继续进行。 • 6.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 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四、债务企业有关人员的义务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 账簿、文书等资料;2.根据人民法院、管 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 4.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 四、债务企业有关人员的义务 • 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 账簿、文书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管 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 问; • 4.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 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