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熊掌:熊的脚掌是一种珍贵的食品。 得兼:同时得到。 舍:舍弃。 所欲:所想要的所喜爱的。取:选取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 的东西,(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 那么,我要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熊掌: 得兼: 熊的脚掌,是一种珍贵的食品。 同时得到。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 的东西,(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 那么,我要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所欲: 所想要的/所喜爱的。 舍: 舍弃。 取: 选取
原文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生命义:大义 译文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东西,正义也是我所想 要的东西,(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 到,那么,我就要舍弃生命而选取正义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 生命 义:大义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东西,正义也是我所想 要的东西,(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 到,那么,我就要舍弃生命而选取正义
文章开头写“鱼”和“熊掌”有什么作 用 运用了比喻论证、类比论证,以鱼与 居掌不可得兼而的掌为喻,引出生 与义不可得兼则“舍生取义”的中心 论点
文章开头写“鱼”和“熊掌”有什么作 用? 运用了比喻论证、类比论证,以鱼与 熊掌不可得兼而取熊掌为喻,引出生 与义不可得兼则“舍生取义”的中心 论点
原文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有甚于:比.更重要。 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恶:w,厌恶,与“欲”相反。 患:祸患,灾难 辟:通“避”躲避。 译文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然而我所想要的东 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 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事情,但所厌恶的事情 有比死亡更为严重的,所以有祸患我也不躲避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 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有甚于: 苟得: 恶: 患: 辟: 比……更重要。 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wù,厌恶,与“欲”相反。 祸患,灾难。 通“避” ,躲避。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然而我所想要的东 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 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事情,但所厌恶的事情 有比死亡更为严重的,所以有祸患我也不躲避
原文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义同。 莫:没有。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译 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 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 使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为 严重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 不可以使用呢?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如使: 何不用也: 莫: 假如,假使。下文“使”义同。 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没有。 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 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 使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为 严重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 不可以使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