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第59条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20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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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事行为: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 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 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 规定。 20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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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事行为:代理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被 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相对人)进行意思表 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而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 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以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为标准,代理可分 为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20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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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 托授权行为所产生的代理,这种代理是根据被代 理人委托的意思表示,将代理权授与代理人。因 此,它也称为授权代理或意定代理。在委托代理 关系中,被代理人称为委托人,代理人称为受托 人 ■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 系的存在设立的代理。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是 确定法定代理的前提和依据。法定代理最突岀的 特点在于,代理权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 代理的权限范围也由法律直接规定。法定代理主 要是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设立的 代理方式。 2021-2-20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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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是指根据指定单位或 人民法院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通常,对 于无法定代理人的未成年人和丧失行为能 力的人,有关指定机关如未成年人的父母 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等,可以 为其指定监护人,由监护人代理他们参与 民事活动。另外,如果法定监护人不愿或 无资格作为法定代理人时,可以由人民法 院在审理过程中作出裁决,指定由关心其 成长和生活的其他亲属或朋友担任法定代 理人 202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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