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选择复议范围 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含义 选择复议,是指发生税务行政争议后,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或其他当事人既可以先 经过税务行政复议,再提出行政诉讼,也可以直 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例如,对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就要以采取选 择复议的方式 在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中,除征税行为属于必经复 议范围外,其他行为均属于选择复议范围
属于选择复议范围 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含义 • 选择复议,是指发生税务行政争议后,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或其他当事人既可以先 经过税务行政复议,再提出行政诉讼,也可以直 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例如,对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就要以采取选 择复议的方式。 • 在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中,除征税行为属于必经复 议范围外,其他行为均属于选择复议范围
属于选择复议范围 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 税务机关做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行为。 2. 税务机关做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3. 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 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4. 税务机关做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5. 税务机关做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6. 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 7. 税务机关做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8. 税务机关做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税务机关做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属于选择复议范围 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 1. 税务机关做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行为。 2. 税务机关做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3. 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 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4. 税务机关做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5. 税务机关做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6. 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 7. 税务机关做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8. 税务机关做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9. 税务机关做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