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5.承包人的监督权 承包人应本工程进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师认为是正当履行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承 担的义务所必需的期间,给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经工程师书面认可 的(该认可随时可予撤销)一名有法定资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当常驻本工程, 并应把他的全部时间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督。如果工程师撤销此项认可,承包人应在 接到撤销此项认可的书面通知以后,尽快(在考虑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换他的情况下) 将该处理人撤离现场,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担任现场任何工作,并应由经工程师 认可的其它代理人来替换他。这种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代表承包人领受工程师或 (在按本文件第2条规定的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导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员 (1)承包人有关本工程的进行和维护应在现场提供和雇用 仅属具有各该行业的熟练技能与经验的技术能手,和能对要求他们监督的工作 进行适当监督的助副代理人、领班和工长,以及为本工程的正确而及时的进行和维 护所必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5.承包人的监督权 承包人应本工程进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师认为是正当履行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承 担的义务所必需的期间,给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经工程师书面认可 的(该认可随时可予撤销)一名有法定资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当常驻本工程, 并应把他的全部时间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督。如果工程师撤销此项认可,承包人应在 接到撤销此项认可的书面通知以后,尽快(在考虑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换他的情况下) 将该处理人撤离现场,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担任现场任何工作,并应由经工程师 认可的其它代理人来替换他。这种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代表承包人领受工程师或 (在按本文件第2条规定的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导和指示。 16.承包人的雇员 (1)承包人有关本工程的进行和维护应在现场提供和雇用: 仅属具有各该行业的熟练技能与经验的技术能手,和能对要求他们监督的工作 进行适当监督的助副代理人、领班和工长,以及为本工程的正确而及时的进行和维 护所必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2)承包人为了或关于本工程的进行或维护而雇用的任何人员,如果工程师 认为其行为不当或不称职或玩忽职守,或者工程师另外认为雇用该人是不合需要的, 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将该人撤离本工程,而且非经工程师书面允许, 不得再雇用该人从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离本工程的人员应尽快地由经工程师认 可的称职的替换人员接替。 7.工程定位 承包人应负责按工程师书面规定的原始基准点、线和高程对本工程进行准确和 正确的定位,负责本工程所有各个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线正确无误(按上所 述),并负责提供与此有关的一切必需的仪表器具和劳动力。如果在本工程进展中 的任何时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线上出现或发生任何错误, 承包人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要求,应自行承担费用纠正此种错误,使工程师或 工程师的代表满意,除非此种错误是由于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书面提供的不正确 的数据资料所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纠正此种错误的费用应当由雇主承担。工程 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定位或任何线或高程所作的检查决不应免除承包人对此项 定位的准确性所承担的责任,因此,承包人应当仔细保护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 的一切水准基点、龙门板、标桩和其它各物。 18.钻孔和勘探挖掘
(2)承包人为了或关于本工程的进行或维护而雇用的任何人员,如果工程师 认为其行为不当或不称职或玩忽职守,或者工程师另外认为雇用该人是不合需要的, 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将该人撤离本工程,而且非经工程师书面允许, 不得再雇用该人从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离本工程的人员应尽快地由经工程师认 可的称职的替换人员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应负责按工程师书面规定的原始基准点、线和高程对本工程进行准确和 正确的定位,负责本工程所有各个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线正确无误(按上所 述),并负责提供与此有关的一切必需的仪表器具和劳动力。如果在本工程进展中 的任何时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线上出现或发生任何错误, 承包人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要求,应自行承担费用纠正此种错误,使工程师或 工程师的代表满意,除非此种错误是由于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书面提供的不正确 的数据资料所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纠正此种错误的费用应当由雇主承担。工程 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定位或任何线或高程所作的检查决不应免除承包人对此项 定位的准确性所承担的责任,因此,承包人应当仔细保护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 的一切水准基点、龙门板、标桩和其它各物。 18.钻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进行中的任何时候,工程师要求承包人进行钻孔或进行勘探挖掘, 应以书面命令提出此项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单中已列有关于这种预期的工作 的临时金额,否则应被认为是根据本文件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所命令的一项追加的要 求 19.守卫与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者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或者经合法当局提 出要求时,应自行承担费用为有关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卫、围栏和看守 以保护本工程或保障公众或其它人员的安全和方便。 20.对工程的照管 (1)从本工程开始到完成,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临时工 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例外风险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 的任何部分或任何临时工程遭受任何损坏、灭失或伤害,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予 以修理和弥补,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时处于良好的状态,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 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果任何这种损坏、灭失或伤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风险 引起的,承包人在经工程师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下,应予以 修理和弥补,如上所述,其费用则由雇主承担。承包人还应对他在为了履行本文件 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所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任何损害负
如果在本工程进行中的任何时候,工程师要求承包人进行钻孔或进行勘探挖掘, 应以书面命令提出此项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单中已列有关于这种预期的工作 的临时金额,否则应被认为是根据本文件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所命令的一项追加的要 求。 19.守卫与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者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或者经合法当局提 出要求时,应自行承担费用为有关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卫、围栏和看守, 以保护本工程或保障公众或其它人员的安全和方便。 20.对工程的照管 (1)从本工程开始到完成,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临时工 程,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例外风险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 的任何部分或任何临时工程遭受任何损坏、灭失或伤害,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费用予 以修理和弥补,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时处于良好的状态,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 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果任何这种损坏、灭失或伤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风险 引起的,承包人在经工程师要求并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情况下,应予以 修理和弥补,如上所述,其费用则由雇主承担。承包人还应对他在为了履行本文件 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所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任何损害负
责 例外风险 “例外风险”有:战争、战争行动(不论是否已经宣战)、入侵、外国敌人的行 动、判乱、革命、暴动或者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员之间的) 动乱、骚动或骚扰,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经对之出具竣工证书的本工程的任何 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师对本工程的设计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 人方面的合理预见性和能力所能预见或合理预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 有这些,在此都统称为“例外风险”)。 21.工程的保险等 承包人在其根据本文件第20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应以 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对他根据本合同条款应予负责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风 险)所引起的一切灭失或损坏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险的范围包 括本工程施工期间,也包括维护期间由于维护期开始以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引起的灭 失或损坏以及承包人在为了履行其根据本文件第49条所承担的义务而进行任何作 业的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灭失或损坏 (1)对本工程和临时工程按随时所进行的这种工程的全部价值保险
责。 例外风险 “例外风险”有:战争、战争行动(不论是否已经宣战)、入侵、外国敌人的行 动、判乱、革命、暴动或者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员之间的) 动乱、骚动或骚扰,或者是雇主使用或占有已经对之出具竣工证书的本工程的任何 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师对本工程的设计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 人方面的合理预见性和能力所能预见或合理预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 有这些,在此都统称为“例外风险”)。 21.工程的保险等 承包人在其根据本文件第20条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应以 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对他根据本合同条款应予负责的由于任何原因(非例外风 险)所引起的一切灭失或损坏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险的范围包 括本工程施工期间,也包括维护期间由于维护期开始以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引起的灭 失或损坏以及承包人在为了履行其根据本文件第49条所承担的义务而进行任何作 业的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灭失或损坏: (1)对本工程和临时工程按随时所进行的这种工程的全部价值保险
2)对材料、施工设备和承包人运至现场的其它各物,按这处材料、施工设 备和其它各物的全部价值保险 这种保险应按雇主认可的条件(不得无理拒绝认可)向保险人投保,承包人凡 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但是,在 承包人上述义务与责任不受限制的情况下,本条所载任何规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责 任对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 (1)承包人(除说明书另有规定者外)应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维护而可能 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对任何人身或任何财产所受伤害或损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 遭受的对现场的土地或庄稼的表面或其它损害)的权利主张,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 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但 是,此处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被认为使承包人应有责任就对下列情况的任何补偿或损 害赔偿费给雇主以补偿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规定者外)遭 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损害 ②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对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进行施工的权
(2)对材料、施工设备和承包人运至现场的其它各物,按这处材料、施工设 备和其它各物的全部价值保险。 这种保险应按雇主认可的条件(不得无理拒绝认可)向保险人投保,承包人凡 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但是,在 承包人上述义务与责任不受限制的情况下,本条所载任何规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责 任对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 (1)承包人(除说明书另有规定者外)应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维护而可能 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对任何人身或任何财产所受伤害或损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 遭受的对现场的土地或庄稼的表面或其它损害)的权利主张,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 一切权利主张、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但 是,此处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被认为使承包人应有责任就对下列情况的任何补偿或损 害赔偿费给雇主以补偿: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规定者外)遭 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损害; ②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对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进行施工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