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担保法 第四节质押 概念和特征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出质的财产移交 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 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 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五章 担保法 ◼ 第四节 质押 ◼ 一、概念和特征 ◼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出质的财产移交 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 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 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五章担保法 二、质押合同 (一)概念和特征 ■概念 ■特征 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 质押合同是单务合同 质押合同是从合同 质押合同是有名合同
第五章 担保法 ◼ 二、质押合同 ◼ (一)概念和特征 ◼ 概念 ◼ 特征 ◼ 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 ◼ 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 ◼ 质押合同是单务合同 ◼ 质押合同是从合同 ◼ 质押合同是有名合同
第五章担保法 (二)形式和内容 形式 《担保法》第64条 ■内容 《担保法》第65条
第五章 担保法 ◼ (二)形式和内容 ◼ 形式 ◼ 《担保法》第64条 ◼ 内容 ◼ 《担保法》第6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