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公共秩序罪
11 一、扰乱公共秩序罪
(一)★妨害公务罪(第277条) 1、妨害公务罪的概念和特征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 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在自然 灾害和突发事件中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 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 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2 (一)★妨害公务罪(第277条) 1、妨害公务罪的概念和特征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 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在自然 灾害和突发事件中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 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 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妨害公务罪的特征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上述四 类人员的公务活动。所谓公务是指公 共事务,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 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活动,红十字会 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活动,国家 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 全工作任务的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 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上 述四类人员
13 妨害公务罪的特征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上述四 类人员的公务活动。所谓公务是指公 共事务,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 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活动,红十字会 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活动,国家 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 全工作任务的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 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上 述四类人员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 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 在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 胁方法阻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虽未使 用暴力、威胁方法,但故意阻碍国家安 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 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14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 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 在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 胁方法阻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虽未使 用暴力、威胁方法,但故意阻碍国家安 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 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 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成为 本罪的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即明知对方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 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或红 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有意对其实施暴力 威胁,使之不能或不敢正常执行职务或者 履行职责,或者明知对方正在依法执行国 家安全工作任务,而有意进行阻碍。至于 犯罪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15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 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成为 本罪的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即明知对方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 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或红 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有意对其实施暴力、 威胁,使之不能或不敢正常执行职务或者 履行职责,或者明知对方正在依法执行国 家安全工作任务,而有意进行阻碍。至于 犯罪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