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编社会保障法 第二十六讲社会保障法导论
第二十六讲 社会保障法导论 第六编 社会保障法
教学目的:让学生掌握社会保障法的调整 对象及其制度功能;熟悉社会保障法的立法宗 旨及其基本原则;了解社会保障法的基本法律 结构及其具体法律形态 教学重点:(1)社会保障法的地位及调整对 象;(2)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让学生掌握社会保障法的调整 对象及其制度功能;熟悉社会保障法的立法宗 旨及其基本原则;了解社会保障法的基本法律 结构及其具体法律形态。 教学重点:(1) 社会保障法的地位及调整对 象;(2) 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社会保障法概述 (一)概念及特征 1.概念。 社会保障,一般是指国家为了保障社会 安全和经济发展而依法建立的,在公民由于 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灾害、战争等原 因而生活发生困难的情况下,由国家和社会 通过国民收入分配,提供物质帮助,以维持 公民一定生活水平或质量的制度
一、社会保障法概述 社会保障,一般是指国家为了保障社会 安全和经济发展而依法建立的,在公民由于 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灾害、战争等原 因而生活发生困难的情况下,由国家和社会 通过国民收入分配,提供物质帮助,以维持 公民一定生活水平或质量的制度。 (一) 概念及特征 1. 概念
基本涵义: (1)责任主体为国家和社会 (2)权利主体为社会弱者。 (3)保障方式为国民收入分配 (4)目的是维护社会的安全线。 (5)依据是专门法律、法规
(1) 责任主体为国家和社会。 (2) 权利主体为社会弱者。 (3) 保障方式为国民收入分配。 (4) 目的是维护社会的安全线。 (5) 依据是专门法律、法规。 基本涵义:
2.特征。 (1)强制性 )社会性。 (3)权利性。 (4)人道性 (5)互济性
2. 特征。 (1) 强制性。 (2) 社会性。 (3) 权利性。 (4) 人道性。 (5) 互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