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发明专利的审查与答复 发明专利实质性缺陷一细则第53条(R53) 新颖性 单一性 创造性 A31.1 专利 A22.2,A22.3 权利要求 禁止 保护客体 清楚简要 重复授权 A2.2,A5,A25 说明书 A26.4 修改/分案 A9.1 充分公开 不得超范围 保密审查 必要 A33,R43.1 A20.1 A26.3 实用性 遗传资源 A22.4 技术特征 A26.5 以说明书 R20.2 为依据 A26.4
第五讲 发明专利的审查与答复 发明专利实质性缺陷——细则第53条(R53) 新颖性 创造性 专利 A22.2,A22.3 保护客体 A2.2,A5,A25 说明书 充分公开 A26.3 权利要求 清楚简要 A26.4 必要 技术特征 R20.2 实用性 A22.4 以说明书 为依据 A26.4 单一性 A31.1 禁止 重复授权 A9.1 保密审查 A20.1 修改/分案 不得超范围 A33,R43.1 遗传资源 A26.5
第五讲 发明专利的审查与答复 发明专利实质性缺陷 细则第53条(R53) 专利法第22条(A22) 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 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 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五讲 发明专利的审查与答复 发明专利实质性缺陷——细则第53条(R53) 专利法第22条(A22)
第五讲 发明专利的审查与答复 发明专利审查通知书一 主要作用 ■通知与交流,告知问题和倾向性结论 ■证据,以备后续程序使用 体现请求原则、听证原则、程序节约原则
第五讲 发明专利的审查与答复 发明专利审查通知书——主要作用 ▪通知与交流,告知问题和倾向性结论 ▪证据,以备后续程序使用 ▪体现请求原则、听证原则、程序节约原则
第五讲 发明专利的审查与答复 发明专利审查通知书—一形式与内容 表格 ment 正文 审查意见通知书 (Office Action,OA) 附件 (对比文件)
第五讲 发明专利的审查与答复 发明专利审查通知书——形式与内容 表格 正文 附件 (对比文件) 审查意见通知书 (Office Action, OA)
第五讲 发明专利的审查与答复 发明专利审查通知书—一表格 著录项目 审查文本 表格 审查中引用的证据 审查结论 对前景的倾向性意见
第五讲 发明专利的审查与答复 发明专利审查通知书——表格 表格 著录项目 审查文本 审查中引用的证据 对前景的倾向性意见 审查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