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 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开立、使用账户(不得为任 何单位个人查询冻结扣划款项) 单位、个人:必须有足够的资全保证支付 银行:应遵守存款保密原则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为任何 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不得代任何单位或个人冻结、扣划款项, 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 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开立、使用账户(不得为任 何单位个人查询冻结扣划款项)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为任何 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不得代任何单位或个人冻结、扣划款项, 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单位、个人: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 银行:应遵守存款保密原则
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2)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 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未使用统一票据和结 算凭证,票据无效,银行不受理) 对于票据,未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则票 据无效; 对于结算凭证,未采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格 式,银行不予受理
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2)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 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未使用统一票据和结 算凭证,票据无效,银行不受理) 对于票据,未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则票 据无效; 对于结算凭证,未采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格 式,银行不予受理
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 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重点) A。伪造签章 B。伪造、变造票据和结算凭证 ①金额、②出票或者签发日期、③收款人名称 (不得更改的票据项目)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 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 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重点) A。伪造签章 B。伪造、变造票据和结算凭证 ①金额、②出票或者签发日期、③收款人名称 (不得更改的票据项目 )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 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1、签章: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 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 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②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2、伪造: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 法、千如面欢更据小内突的人础更据上签毒以外的江事 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 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 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 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票据和结算凭证不得更改的项目 出票全额、出票日期或签发日期、收款人的名称 更改的票据,则为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则银行不予受理
1、签章: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 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 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②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2、伪造: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 变造: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 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当事人真 实签章的行为。 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不得更改的项目 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或签发日期、收款人的名称 更改的票据,则为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则银行不予受理。 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 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 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之后 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4)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 数字正确。 票据和结算凭证须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 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银行不予受理
(4)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 数字正确。 票据和结算凭证须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 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银行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