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 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 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 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 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 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 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 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 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
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 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 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 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 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 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 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 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 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
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 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 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 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 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 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 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 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 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 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 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 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 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 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 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 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 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 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 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 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 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 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 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 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 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 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 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 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 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 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 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 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 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 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 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 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 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 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
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 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 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 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提前的时间 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 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 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 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 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 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 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 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査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 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 验,为检査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 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 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査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査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 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 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 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 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 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 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 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 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 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 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 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 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 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 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 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 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 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 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