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理论通常将法定刑分为三种方式: ■(1)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2)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3)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 刑法理论通常将法定刑分为三种方式: ◼ (1)绝对确定的法定刑。 ◼ (2)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 (3)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的表现方式有以下几种: 1.分则条文仅规定法定刑的最高限度,其最低 限度决定于刑法总则对该刑种下限的规定。 2.分则条文仅规定法定刑的最低限度,其最高 限度则取决于刑法总则的规定。 ■3.分则条文同时规定法定刑的最高限度与最低 限度。 4.分则条文规定两种以下的主刑或者规定两种 以上主刑并规定附加刑。 ■5.分则条文规定援引性的法定刑
◼ 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的表现方式有以下几种: ◼ 1 .分则条文仅规定法定刑的最高限度,其最低 限度决定于刑法总则对该刑种下限的规定。 ◼ 2 .分则条文仅规定法定刑的最低限度,其最高 限度则取决于刑法总则的规定。 ◼ 3 .分则条文同时规定法定刑的最高限度与最低 限度。 ◼ 4 .分则条文规定两种以下的主刑或者规定两种 以上主刑并规定附加刑。 ◼ 5 .分则条文规定援引性的法定刑
第二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节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特殂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 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国家政权和 社会主义制度安全,依照法律应当受刑 罚处罚的行为
第二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特征 ◼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 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国家政权和 社会主义制度安全,依照法律应当受刑 罚处罚的行为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即国家 主权、领土完整、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安 (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n(三)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主体是自然人,且多 数是一般主体,仅有背叛性质的犯罪的主体是 特殊主体,单位不能成为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主 体
◼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即国家 主权、领土完整、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安 全。 ◼ (二)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 (三)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主体是自然人,且多 数是一般主体,仅有背叛性质的犯罪的主体是 特殊主体,单位不能成为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主 体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心理 状态,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二、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种 刑法共有十二个罪名: 1.危害国家、颠覆政权的犯罪。 ■包括(1)背叛国家罪、(2)分裂国家罪 (3)煽动分裂国家罪、(4)武装叛乱、暴乱 罪、(5)颠覆国家政权罪、(6)煽动颠覆国 家政权罪、(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 罪
◼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心理 状态,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 二、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种类 ◼ 刑法共有十二个罪名: ◼ 1 .危害国家、颠覆政权的犯罪。 ◼ 包括(1)背叛国家罪、(2)分裂国家罪、 (3)煽动分裂国家罪、(4)武装叛乱、暴乱 罪、(5)颠覆国家政权罪、(6)煽动颠覆国 家政权罪、(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 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