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 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 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 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 应站、调压站
26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 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 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 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 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 应站、调压站
、除需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 外,其他建设工程都实行备案抽查制度。这里所规定的 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不影响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 后的开工和自验收合格后的投入使用。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 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 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 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应当进行抽查
27 三、除需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 外,其他建设工程都实行备案抽查制度。这里所规定的 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不影响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 后的开工和自验收合格后的投入使用。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 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 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 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应当进行抽查
四、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 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 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 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 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 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 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28 四、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 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 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 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 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 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 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五条是关于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消 防安全检查的规定。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 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 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 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29 第十五条是关于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消 防安全检查的规定。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 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 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 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1、明确了申报的责任主体: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 2、明确了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时限和工作要求:公 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 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3、明确了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处理方式:未经消 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 使用、营业
30 1、明确了申报的责任主体: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 2、明确了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时限和工作要求:公 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 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3、明确了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处理方式:未经消 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 使用、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