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税金 (14)+(15) 17专项费用 专项费用=独立计算的费用+专项费用税金 18建筑安装工程费(7)+(8)+(10)+(11)+(13)+(16)+(17 3港口设施维护工程中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 程各项费用计算程序按《港口设施维护工程预算编制规定》 (JTS117-1-2016)执行。 四、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 营改增后,执行《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 套定额(交基发〔1997246号)等计价依据,按以下规定 进行调整: (一)费用项目内容调整。 疏浚工程的税金指计入疏浚工程造价內的增值税应纳 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按増值税 应纳税额乘以相应附加税率计算。 (二)各项费用要素计算方法。 1.除税后的定额直接费按下列规定计算: (1)除税后的船舶艘班费一类费用和管线台班费用, 16
16 16 税金 (14)+(15) 17 专项费用 专项费用=独立计算的费用+专项费用税金 18 建筑安装工程费 (7)+(8)+(10)+(11)+(13)+(16)+(17) 3.港口设施维护工程中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 程各项费用计算程序按《港口设施维护工程预算编制规定》 (JTS117-1-2016)执行。 四、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 营改增后,执行《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 套定额(交基发﹝1997﹞246 号)等计价依据,按以下规定 进行调整: (一)费用项目内容调整。 疏浚工程的税金指计入疏浚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应纳 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按增值税 应纳税额乘以相应附加税率计算。 (二)各项费用要素计算方法。 1.除税后的定额直接费按下列规定计算: (1)除税后的船舶艘班费一类费用和管线台班费用
应根据《疏浚工程船舶艘班费用定额》交基发〔1997)246 号),按下列公式计算 除税船舶艘班费一类费用=含税船舶艘班费一类费用/ (1+一类费用综合抵扣率) 除税管线台班费用=含税管线台班费用/(1+管线综合 抵扣率) 式中 除税船舶艘班费一类费用和管线台班费用,指不含可抵 扣进项税的船舶艘班费一类费用和管线台班费用 含税船舶艘班费一类费用和管线台班费用,指根据《疏 浚工程船舶艘班费用定额》(交基发〔1997〕246号)计算 的船舶艘班费一类费用和管线台班费用; 船舶艘班费一类费用和管线台班费用综合抵扣率见表 0 表10船舶艘班费一类费用和管线台班费用综合抵扣率 序号 项目名称 综合抵扣率(%) 船舶艘班费一类费用 698 2|管线台班费用 605 17
17 应根据《疏浚工程船舶艘班费用定额》(交基发﹝1997﹞246 号),按下列公式计算: 除税船舶艘班费一类费用=含税船舶艘班费一类费用/ (1+一类费用综合抵扣率) 除税管线台班费用=含税管线台班费用/(1+管线综合 抵扣率) 式中: 除税船舶艘班费一类费用和管线台班费用,指不含可抵 扣进项税的船舶艘班费一类费用和管线台班费用; 含税船舶艘班费一类费用和管线台班费用,指根据《疏 浚工程船舶艘班费用定额》(交基发﹝1997﹞246 号)计算 的船舶艘班费一类费用和管线台班费用; 船舶艘班费一类费用和管线台班费用综合抵扣率见表 10。 表 10 船舶艘班费一类费用和管线台班费用综合抵扣率 序号 项目名称 综合抵扣率(%) 1 船舶艘班费一类费用 6.98 2 管线台班费用 6.05
(2)除税后的船舶艘班费二类费用,应根据《疏浚工 程船舶艘班费用定额》(交基发〔1997〕246号),按下列 规定计算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定额船员人工费,不含可抵扣进项 税 ②除税后的燃料基价按下式计算: 除税燃料基价=含税燃料基价/(1+燃料综合抵扣率) 式中 除税燃料基价,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的燃料基价 含税燃料基价,指根据《疏浚工程船舶艘班费用定额》 (交基发〔1997246号)计算的燃料基价; 燃料综合抵扣率为16.58%,当燃料综合抵扣率与实际 情况不同时,可据实调整。 (3)管线安拆费用,不计可抵扣进项税 2.除税后的其他直接费按下列规定计算: (1)除税后的其他直接费(不含施工队伍调遣费)按 下式计算: 18
18 (2)除税后的船舶艘班费二类费用,应根据《疏浚工 程船舶艘班费用定额》(交基发﹝1997﹞246 号),按下列 规定计算: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定额船员人工费,不含可抵扣进项 税; ②除税后的燃料基价按下式计算: 除税燃料基价=含税燃料基价/(1+燃料综合抵扣率) 式中: 除税燃料基价,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的燃料基价; 含税燃料基价,指根据《疏浚工程船舶艘班费用定额》 (交基发﹝1997﹞246 号)计算的燃料基价; 燃料综合抵扣率为 16.58%,当燃料综合抵扣率与实际 情况不同时,可据实调整。 (3)管线安拆费用,不计可抵扣进项税。 2.除税后的其他直接费按下列规定计算: (1)除税后的其他直接费(不含施工队伍调遣费)按 下式计算:
除税其他直接费=含税其他直接费/(1+其他直接费综 合抵扣率) 式中 除税其他直接费,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的其他直接费 含税其他直接费,指按《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交基发〔1997)246号)计算的其他直接费; 其他直接费综合抵扣率为6%。 (2)除税后的施工队伍调遣费按定额直接费计算方法 计算 3除税后的现场经费按下式计算: 除税各项现场经费=含税各项现场经费/(1+各项现场 经费综合抵扣率) 式中: 除税各项现场经费,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的各项现场经 费 含税各项现场经费,指按《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 定》(交基发〔1997〕246号)计算的现场经费; 19
19 除税其他直接费=含税其他直接费/(1+其他直接费综 合抵扣率) 式中: 除税其他直接费,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的其他直接费; 含税其他直接费,指按《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交基发﹝1997﹞246 号)计算的其他直接费; 其他直接费综合抵扣率为 6%。 (2)除税后的施工队伍调遣费按定额直接费计算方法 计算。 3.除税后的现场经费按下式计算: 除税各项现场经费=含税各项现场经费/(1+各项现场 经费综合抵扣率) 式中: 除税各项现场经费,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的各项现场经 费; 含税各项现场经费,指按《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 定》(交基发﹝1997﹞246 号)计算的现场经费;
各项现场经费综合抵扣率见表11。 表11各项现场经费综合抵扣率 序号 项目名称 综合抵扣率(%) 1|临时设施费 4.07 2 现场管理费 2.00 4间接费按下列规定计算 (1)除税后的企业管理费按下式计算 除税企业管理费=含税企业管理费/(1+企业管理费综 合抵扣率) 式中 除税企业管理费,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的企业管理费; 含税企业管理费,指按《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交基发〔1997246号)计算的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综合抵扣率为355 (2)财务费用,不含可抵扣进项税 5利润,不含可抵扣进项税 6专项费用,按下列规定计算 20
20 各项现场经费综合抵扣率见表 11。 表 11 各项现场经费综合抵扣率 序号 项目名称 综合抵扣率(%) 1 临时设施费 4.07 2 现场管理费 2.00 4.间接费按下列规定计算: (1)除税后的企业管理费按下式计算: 除税企业管理费=含税企业管理费/(1+企业管理费综 合抵扣率) 式中: 除税企业管理费,指不含可抵扣进项税的企业管理费; 含税企业管理费,指按《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交基发﹝1997﹞246 号)计算的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综合抵扣率为 3.55%。 (2)财务费用,不含可抵扣进项税。 5.利润,不含可抵扣进项税。 6.专项费用,按下列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