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错误认识和倾向: 一是庸俗的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它们香认 或忽视人的理性认识能力,一切凭自己的 C经验”事或切凭自己的“需要”办 事,不尊重法律的客观规律性 二是唯意志论,它否认或忽视法律的客观规 律性,夸大法律的意志性和人的主观能动作 用。这两种理论倾向都不利于人们正确认识 和把握法律的本质属性
两种错误认识和倾向: ❖ 一是庸俗的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它们否认 或忽视人的理性认识能力,一切凭自己的 “经验”办事,或一切凭自己的“需要”办 事,不尊重法律的客观规律性。 二是唯意志论,它否认或忽视法律的客观规 律性,夸大法律的意志性和人的主观能动作 用。这两种理论倾向都不利于人们正确认识 和把握法律的本质属性
二、法律的利益性和正义性 现代法律是以权利与义务的形式来调整 各种社会关系并规范人们的行为方式。 构成为权利与义务的基础性要素无疑是 利益问题
二、法律的利益性和正义性 ❖现代法律是以权利与义务的形式来调整 各种社会关系并规范人们的行为方式。 构成为权利与义务的基础性要素无疑是 利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