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指针的定义、使用和运算 7.2.2指针的操作 4.指针比较 ●两个指针指向同一串连续的存储单元时,可以在关系表达式中对 其进行比较,判断指针的位置关系,两个指针变量的值相等 表示它们指向同一个存储单元。还可进行是否是空指针的判 断 指针基类型对指针相关操作的约束和限制: (1)基类型使指针只能指向基类型定义的一类变量。 (2)限制引用操作满足基类型的约束。(范围、运算、内存表示) (3)限制指针移动操作的跨度
7.2.2 指针的操作 4. 指针比较 两个指针指向同一串连续的存储单元时,可以在关系表达式中对 其进行比较,判断指针的位置关系,两个指针变量的值相等, 表示它们指向同一个存储单元。还可进行是否是空指针的判 断。 指针基类型对指针相关操作的约束和限制: (1)基类型使指针只能指向基类型定义的一类变量。 (2)限制引用操作满足基类型的约束。(范围、运算、内存表示) (3)限制指针移动操作的跨度。 7.2 指针的定义、使用和运算
7.2指针的定义、使用和运算 7.2.3指针变量的初始化 指针变量在定义时可以用任何合法的指针(地址)值进行初始化 如果在定义指针变量时没有进行初始化,全局变量和局部静态变 量将被自动地初始化为空指针(0)。局部自动变量、寄存 器变量将不自动初始化,这些变量建立后的值不能确定。 定要有明确的变量关联后,才能使用这些变量。 7.3函数与指针 形式 类型名函数名(类型名形参1,类型名形参2 /*头部* 说明部分/*函数体* 语句部分
7.2.3 指针变量的初始化 指针变量在定义时可以用任何合法的指针(地址)值进行初始化。 如果在定义指针变量时没有进行初始化,全局变量和局部静态变 量将被自动地初始化为空指针(0)。局部自动变量、寄存 器变量将不自动初始化,这些变量建立后的值不能确定。一 定要有明确的变量关联后,才能使用这些变量。 7.3函数与指针 形式: 类型名 函数名(类型名 形参1,类型名 形参2…) /* 头部 */ { 说明部分 /* 函数体*/ 语句部分 } 7.2 指针的定义、使用和运算
7.3函数与指针 7.3.1指针作函数参数 若函数的形参为指针类型,调用该函数时,对应实参必须是基类 型相同的地址值或已指向某个存储单元的指针变量。虽然实 参和形参之间还是值传递方式,但由于传递的是地址值,所 以形参和实参指到了同一个存储单元,函数中,通过形参操 作的存储单元,与实参所指是同一单元,因此实参的值发生 改变。利用此形式,可以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数据从被调 用函数中返回到调用函数。 当需要通过函数改变变量值时,使用指针作函数参数。 7.32返回指针的函数 指针是变量,可以由函数返回。返回指针的函数定义方法: 类型名*函数名(类型名形参1,类型名形参2…) 说明部分 语句部分
7.3.1 指针作函数参数 若函数的形参为指针类型,调用该函数时,对应实参必须是基类 型相同的地址值或已指向某个存储单元的指针变量。虽然实 参和形参之间还是值传递方式,但由于传递的是地址值,所 以形参和实参指到了同一个存储单元,函数中,通过形参操 作的存储单元,与实参所指是同一单元,因此实参的值发生 了改变。利用此形式,可以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数据从被调 用函数中返回到调用函数。 当需要通过函数改变变量值时,使用指针作函数参数。 7.3.2 返回指针的函数 指针是变量,可以由函数返回。返回指针的函数定义方法: 类型名 *函数名(类型名形参1,类型名形参2…) { 说明部分 语句部分 } 7.3函数与指针
7.3函数与指针 7.3.2返回指针的函数 函数体内, return语句的表达式的值必须是地址。 返回值可在任何有意义的引用处使用。 733函数指针 函数指针提供了用指针调用函数的机制(间接调用)。 通过函数名得到的是函数的入口地址。函数指针变量存储的是函 数的入口地址。 函数指针变量的定义形式为: 类型名(*指针变量名)(参数类型表); (*p)O)表示p是一个指向函数入口的指针变量,它不固定指向哪 个函数,只是定义了这样一个类型的变量,专门存放函数的 入口地址,程序中可以先后指向不同的函数
7.3.2 返回指针的函数 函数体内,return语句的表达式的值必须是地址。 返回值可在任何有意义的引用处使用。 7.3.3 函数指针 函数指针提供了用指针调用函数的机制(间接调用)。 通过函数名得到的是函数的入口地址。函数指针变量存储的是函 数的入口地址。 函数指针变量的定义形式为: 类型名 (*指针变量名)(参数类型表); (*p)()表示p是一个指向函数入口的指针变量,它不固定指向哪一 个函数,只是定义了这样一个类型的变量,专门存放函数的 入口地址,程序中可以先后指向不同的函数。 7.3函数与指针
7.3函数与指针 733函数指针 使用函数指针的步骤 (1)定义函数指针变量。形如in*pO (2)函数指针变量赋值:如P=函数名:只需给出函数名,不必 (3)通过函数指针调用函数:如c=(*p)(实参) 调用由p指向的函数,返回值赋给c 讨论函数指针和返回指针的函数在定义形式上的差别。 734函数体内指针 函数体内的指针有可能通过与指针形参的赋值等操作,指向函数 体外的存储单元,因此有可能改变调用函数环境中的值
7.3.3 函数指针 使用函数指针的步骤: (1) 定义函数指针变量。形如int *p(); (2) 函数指针变量赋值:如 p = 函数名;只需给出函数名,不必 给出参数。 (3) 通过函数指针调用函数:如 c = (*p)(实参); 调用由p指向的函数,返回值赋给c。 讨论函数指针和返回指针的函数在定义形式上的差别。 7.3.4 函数体内指针 函数体内的指针有可能通过与指针形参的赋值等操作,指向函数 体外的存储单元,因此有可能改变调用函数环境中的值 7.3函数与指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