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 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 表批准后执行。 第10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 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 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 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 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 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 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 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 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 自行复。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 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
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 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 表批准后执行。 第10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 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 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 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 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 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 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 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 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 自行复。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 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
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 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 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 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
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 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 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 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 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