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方式的风险平衡 风险的公平度: 汇款 托收 D/A D/P 由不公平到公平 信用证 出囗商 进囗商
结算方式的风险平衡 ◼ 风险的公平度: ◼ 汇款 ◼ 托收 ◼ D/A ◼ D/P ◼ 信用证 由 不 公 平 到 公 平 出口商 进口商
本节重点 国际结算的分类 各类结算方式的比较 基本结算方式与从属结算方式的关系
本节重点 ◼ 国际结算的分类 ◼ 各类结算方式的比较 ◼ 基本结算方式与从属结算方式的关系
第四节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与搭配 案倒 出口商:上海M公司 进口商:香港S公司 结算方式:D/P 60 days 贸易条件: FOB shanghai 承运人:香港K公司驻上海办事处 事件
◼ 案例 ◼ 出口商:上海M公司 ◼ 进口商:香港S公司 ◼ 结算方式:D/P 60 days ◼ 贸易条件:FOB shanghai ◼ 承运人:香港K公司驻上海办事处 ◼ 事件: 第四节 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与搭配
M公司按合同规定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K, 委托其运往伊斯坦布尔。K公司随即签发已接管上 述货物的全套正本联合运输提单交给M公司,同时 载明货物“凭香港S公司指示交付”( consigned to order of s co),M公司将汇票连同各单据交于上 海W银行办理托收,委托其通过香港代理行向S公 司收款 S公司到期后拒不付款,银行将单据退还M公司。 M公司向K查询货物,被告知已将船公司出具的正 本海运提单交给S公司,现在货已被S提走。K公司 建议M公司直接与S公司交涉,但此时S已破产
◼ M公司按合同规定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K, 委托其运往伊斯坦布尔。K公司随即签发已接管上 述货物的全套正本联合运输提单交给M公司,同时 载明货物“凭香港S公司指示交付”(consigned to order of S Co.),M公司将汇票连同各单据交于上 海W银行办理托收,委托其通过香港代理行向S公 司收款。 ◼ S公司到期后拒不付款,银行将单据退还M公司。 M公司向K查询货物,被告知已将船公司出具的正 本海运提单交给S公司,现在货已被S提走。K公司 建议M公司直接与S公司交涉,但此时S已破产
诉讼承运人K: M公司向上海海事法院起诉K,请求判K赔偿无单放 货给他人而使原告蒙受重大损失。一审判定:被告 签发的提单已明示货物凭香港S公司指示交付,原 告收款不着与被告交货无因果关系,不支持请求。 上海市高法:K公司理应对M公司持有的正本联运 提单却提不到货的损失负责赔偿。 结果:K公司驻上海办事处撤销,内地判决要在香 港执行要经过复杂程序和支付高额费用,想挽回损 失几乎不可能
◼ 诉讼承运人K: ◼ M公司向上海海事法院起诉K,请求判K赔偿无单放 货给他人而使原告蒙受重大损失。一审判定:被告 签发的提单已明示货物凭香港S公司指示交付,原 告收款不着与被告交货无因果关系,不支持请求。 ◼ 上海市高法:K公司理应对M公司持有的正本联运 提单却提不到货的损失负责赔偿。 ◼ 结果:K公司驻上海办事处撤销,内地判决要在香 港执行要经过复杂程序和支付高额费用,想挽回损 失几乎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