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工程期限 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 _月 日开工 日竣工验收。 、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四通一平”、图纸供应不齐全不及时,供应的材料 设备和工程拨付不及时,以及不可抗力、外部关系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 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签证后,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 致延误工期时,工期不予顺延。 四、提前或延误交工,每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 支付提前竣工费或承 担违约金。 第四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 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二、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四通一平”、图纸供应不齐全不及时,供应的材料、 设备和工程拨付不及时,以及不可抗力、外部关系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 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签证后,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 致延误工期时,工期不予顺延。 四、提前或延误交工,每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 支付提前竣工费或承 担违约金。 第四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 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
、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装等单位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见附表3)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的工程质量标准检验。 三、甲方要求的“创优”工程,工程竣工后,经质量验收达到优质工程,甲方应 按工程造价的%支付优质工程增加费(最髙不超过该工程原预算造价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应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 行抽验复验,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和工程质量监 督站。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经上级主管部门、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 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甲方和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乙 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五、工程验收 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由甲乙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月度验收和中间验收, 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证书上签字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装等单位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见附表3)。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的工程质量标准检验。 三、甲方要求的“创优”工程,工程竣工后,经质量验收达到优质工程,甲方应 按工程造价的 %支付优质工程增加费(最高不超过该工程原预算造价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应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 行抽验复验,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和工程质量监 督站。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经上级主管部门、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 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甲方和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乙 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五、工程验收 1.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由甲乙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月度验收和中间验收, 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证书上签字
2.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或监理单位参加检验,双方确认工程合格后在工程验收证书上签字, 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参加检验,乙方可自行检査验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甲 方应予承认。工程隐蔽后若甲方提出复验,乙方应予同意,复验合格,工期相应顺 延,其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复验不合格,费用应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如乙 方未通知甲方而对隐蔽工程自行验收,甲方提出复验,不论合格与否,费用由乙方 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3.竣工验收。乙方在单位工程预计竣工前天向甲方提出竣工报告及相 关图纸、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在 天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在验收证 书上签字,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级并认证。如验收不合格,应分清责任,限期整改, 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发生费用及工期由责任方负责。 4.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备齐全部竣工资料一式份,移交 甲方。 六、工程保险。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保修办法,负责保修。保修期为: 土建工程 年;安装工程年(暖气工程按一个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实 行保修。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价差处理
2.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或监理单位参加检验,双方确认工程合格后在工程验收证书上签字, 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参加检验,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甲 方应予承认。工程隐蔽后若甲方提出复验,乙方应予同意,复验合格,工期相应顺 延,其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复验不合格,费用应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如乙 方未通知甲方而对隐蔽工程自行验收,甲方提出复验,不论合格与否,费用由乙方 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3.竣工验收。乙方在单位工程预计竣工前 天向甲方提出竣工报告及相 关图纸、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在 天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在验收证 书上签字,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级并认证。如验收不合格,应分清责任,限期整改, 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发生费用及工期由责任方负责。 4.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备齐全部竣工资料一式 份,移交 甲方。 六、工程保险。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保修办法,负责保修。保修期为: 土建工程 年;安装工程 年(暖气工程按一个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实 行保修。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价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