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民用建筑中设置商店的规定 存放和使甩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 严禁附设在民 筑内 住宅建筑的底层如设有商业服务网点时,应采用耐火极 不低于3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楼板与住 分隔开 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出口必须与住宅部分隔开。 民团建中设胃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 消防水泵房另有规定 5、消防控制室 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的建筑,宜设消防 控制室。 在建筑物丙的消防控制室,宜设在建筑物内的底层或地设 层,应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h的隔墙和2h的楼板,并与 箕它部莅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四、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设计 )安全出口设置 )安全疏散距离 )安全疏散宽度 乙级防火门 名词解释 >安全出口:保证人员安全疏散 的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出区封闭楼梯间 图]底层扩大封闭楼梯间 封闭楼梯间:设有能阻挡烟气 的双向 的楼梯间。高层 筑的封闭楼梯同的应为艺「m 走道 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 阳台 设有前室(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 并设看防排烟设施)或设专 a封闭式 b开敞式 排烟用的阳食、叫廊等,且通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形式 向前寓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 防火门的楼梯间
(一)安全出口设置 1,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 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 ①个房间的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 于走道尽端的房间(托儿所、 园除外)内由最选 点到房门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4m,且人数不超过80人时 也可设一个向外开启的门,但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 ②二层或三层的建筑(医院、疗养院托儿所、幼儿园除外)符 合下表的要求时,可设一个疏散楼涕。 ③单层公共建筑(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如面积不超过200平方 米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④设有不少于?个薴教楼梯的 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 层局部升高时,其蒿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两层,每层面积不超过 00平方米,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楼梯,但应另 设一个直通平屋面的安全出口。 设置一个疏散楼梯的条件 表5.3.1 耐火等级层数每层最大建筑面积(m2) 第二层和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 二级二、三层 第二层和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 尽端房间 三层 四级 200 第二层人数不超过30人 图11走道尽端房间示意图
2、①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塔式住宅, 可设一个楼梯。 ②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且每 层人数不超过30人的单元式宿舍,可设一个楼梯。 ⑧超过六层的组合式单元住宅和宿舍,各单元的楼梯间均应 通至平屋顶,如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通至屋顶。 3、①剧院、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安全出口的数目均不应少于 两个,且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容纳 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过2000人的部分,每个安全出口 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 ②体育馆观众厅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且每个安全 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700人。(规模较小的观 众厅,宜采用接近下限值;规模较大的观众厅,宜采用接近 上限值)
4、①地下、半地下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 两个。但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且人数不超过10人时可设一个。 ②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内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 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一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 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③人数不超过30人且建筑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的地下、半地 下建筑,其垂直金属梯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④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的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 时,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⑤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 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或半地下层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 低于200h的隔墙和乙级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直通室外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可作第二安全出口 防火门→ 防火分区防火分区 三≤30人,≤500m 4地下室的安全出口 5地下室金属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