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 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 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 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 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 有关资料 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 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 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 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 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 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 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 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 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 年内达到 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万元,合理支出 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 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 方经济损失;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 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 年内达到 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 万元,合理支出 万 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 %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 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 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 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并应 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 方按节余额 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 元(全国)、 元(省)、 元(市);获 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 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 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 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 元的罚款,直至终止 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并应 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 方按节余额 %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 币 元(全国)、 元(省)、 元(市);获 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 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 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 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 至 元的罚款,直至终止 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
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 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 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 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为合同 的有效组成部分
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 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 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 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为合同 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 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 (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时间: 年月 日 附: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 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 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 (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附: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 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