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围绕 着设立、变更与终止保险法律关系而达 成的协议。它是合同的一种形式,适用 于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另一方面它又是 种特殊的民事合同 保险职业学院
保 险 职 业 学 院 二、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一)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围绕 着设立、变更与终止保险法律关系而达 成的协议。它是合同的一种形式,适用 于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另一方面它又是 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
(二)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1.射幸性 2.附合与约定并存性。 3.双务性。 4.要式性。 5.有偿性。 6.诚信性。 7.保障性。 保险职业学院
保 险 职 业 学 院 1.射幸性。 2.附合与约定并存性。 3.双务性。 4.要式性。 5 6 7 (二)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三)保险合同的分类 1.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 2.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 3.补偿性保险合同和给付性保险合同。 4.特定风险合同和综合风险合同。 5.特定式合同、总括式合同、流动式合 同和预约合同。 6.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 保险职业学院
保 险 职 业 学 院 1.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 2.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 3.补偿性保险合同和给付性保险合同。 4.特定风险合同和综合风险合同。 5.特定式合同、总括式合同、流动式合 同和预约合同。 6.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
三、保险合同的形式、主体、客体与内容 (一)保险合同的形式 1、保单 投保单又称要保书,是投保人申请保险的 种单证,由保险人印制,具有统一格式,投 保人按所列项目逐一填写,即向保险人陈述有 关保险的事项,保险人据此决定是否接受投保 如果投保单填写不实或者有隐瞒和欺诈行为, 这将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保险职业学院
保 险 职 业 学 院 三、保险合同的形式、主体、客体与内容 (一)保险合同的形式 1 投保单又称要保书,是投保人申请保险的 一种单证,由保险人印制,具有统一格式,投 保人按所列项目逐一填写,即向保险人陈述有 关保险的事项,保险人据此决定是否接受投保。 如果投保单填写不实或者有隐瞒和欺诈行为, 这将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一)保险合同的形式 2、暂保单 暂保单又称临时保险单。一般在下列情况下使用暂 保单: (1)保险代理人在争取到业务时还未向保险人办妥 正式手续前给投保人开出一张保险证明。 (2)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接受投保后还未得到总 公司批准前先出立一张保险证明 (3)保险合同双方在没有完全谈妥条件时,保险人 给予被保险人一张保险证明。 暂保单的法律效力与保险合同相同,但有效期较短, 般貝有30天。当企式保险单出立后,暂保单就自动失 效。在正式保险单出立之前,保险人有权终止暂保单的 效力,但必须事先通知投保人 保险职业学院
保 险 职 业 学 院 2、暂保单 暂保单又称临时保险单。一般在下列情况下使用暂 保单: (1)保险代理人在争取到业务时还未向保险人办妥 (2)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接受投保后还未得到总 (3)保险合同双方在没有完全谈妥条件时,保险人 暂保单的法律效力与保险合同相同,但有效期较短, 一般只有30天。当正式保险单出立后,暂保单就自动失 效。在正式保险单出立之前,保险人有权终止暂保单的 效力,但必须事先通知投保人。 (一)保险合同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