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公用工程 供电系统: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用电量为410万千瓦时作。本项目不设备用 发电机等燃油设备 供水系统: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生产过程用水主要为注塑冷却循环用水 丝印移印网版晒版洗版用水和喷漆有机废气喷淋净化柜喷淋用水;生活用水用员工日常 工作生活用水,项目员工均在工业区内食宿。 排水系统:注塑冷却水经管道引至冷却塔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丝印/移印网 版晒版洗版集中收集,与经喷漆有杋废气喷淋浄化装置配套水槽集中收集的喷漆废水 并委托有资质的废水处理单位拉运集中处理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工业区化粪池预 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所在区域内排水属于不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沙井污 水处理厂集污范围,目前,项目选址片区沙井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尚不完善, 近期,在沙井污水处理厂集污管网未完善时,应由园区统一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将生 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茅洲河水系;远期,在沙井污水处理厂集 污管网完善时,项目生活污水可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沙井污水 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人员规模:本项目定员2600人,均由工业区统一安排食宿。 工作制度:一日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 8、项目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现场勘査时,新增租赁场所设备正在调试,尚未正式投入 运营,拟于2018年1月正式投产
6 6、公用工程 供电系统: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用电量为 410 万千瓦时/年。本项目不设备用 发电机等燃油设备。 供水系统: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生产过程用水主要为注塑冷却循环用水、 丝印/移印网版晒版洗版用水和喷漆有机废气喷淋净化柜喷淋用水;生活用水用员工日常 工作生活用水,项目员工均在工业区内食宿。 排水系统:注塑冷却水经管道引至冷却塔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丝印/移印网 版晒版洗版集中收集,与经喷漆有机废气喷淋净化装置配套水槽集中收集的喷漆废水, 一并委托有资质的废水处理单位拉运集中处理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工业区化粪池预 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所在区域内排水属于不完善的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沙井污 水处理厂集污范围,目前,项目选址片区沙井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尚不完善, 近期,在沙井污水处理厂集污管网未完善时,应由园区统一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将生 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茅洲河水系;远期,在沙井污水处理厂集 污管网完善时,项目生活污水可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沙井污水 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人员规模:本项目定员 2600 人,均由工业区统一安排食宿。 工作制度:一日一班制,每天工作 8 小时,全年工作 300 天。 8、项目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现场勘查时,新增租赁场所设备正在调试,尚未正式投入 运营,拟于 2018 年 1 月正式投产
项目的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状况 地理位置:项目选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芙蓉工业城百汇厂厂房 ABCDEFGH栋(项目所在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经核实,本项目选址所在区域属 茅洲河流域,不在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周边环境状况:本项目所在区域东面隔区间路约15米为空地和芙蓉工业区其他厂 房,北面隔芙蓉七路约25米为芙蓉工业区厂房,西面隔新玉路约35米为广深高速新桥 出口绿化带,东南面约5米为芙蓉工业区厂房,西南面隔空地和区间路约50米为在建商 务中心(规划为工业用地,拟建为湾景商务中心,新増H栋厂房工模制造车间距离在建 商业中心大于60米,新增G栋厂房调整的注塑车间距离商业中心大于250米)。项目周 围没有医院、学校及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项目四至图、现场照片见附图3、附图4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一)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现对项目进行回顾性影响分析 百汇精密塑胶模具(深圳)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经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 务局审査同意(深宝环水批[2013]602843号)在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芙蓉工业城百汇 厂厂房A.B.C.D.E.F栋扩建,增加D栋厂房和新增注塑、碎料、工模制造等生产工艺, 按申报的工艺生产电话机壳、电视机壳及五金塑胶配件、各种家庭电器、电子和玩具产 品及塑胶/五金配件、工模制造,主要工艺为注塑、碎料、喷漆、晒版、冲版(显影) 丝印/移印、组装、检验、包装、切割、铣床、磨床、火花机、钻孔、刀具打磨。项目喷 漆、洗版废水产生量48吨/年。项目已于2013年9月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4403062013000368)。项目原有污染和治理情况如下: (1)废水:原注塑加工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添加新 鲜自来水;原喷漆加工水帘柜和净化设备会产生喷漆废气处理废水,丝印/移印网版冲版 显影)加工会产生洗版废水。根据原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局审査批复(深宝环水批 2013]602843号)核定,喷漆、洗版废水产生量48吨/年,喷漆、洗版废水经自建废水 收集池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交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废物(液)处理处 置及工业服务合同见附件5)进行集中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见附件6)。 项目原有员工人数为2500人,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40500m3,生活污水经工业园化
7 项目的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状况 地理位置:项目选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芙蓉工业城百汇厂厂房 A.B.C.D.E.F.G.H 栋(项目所在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经核实,本项目选址所在区域属 茅洲河流域,不在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不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周边环境状况:本项目所在区域东面隔区间路约 15 米为空地和芙蓉工业区其他厂 房,北面隔芙蓉七路约 25 米为芙蓉工业区厂房,西面隔新玉路约 35 米为广深高速新桥 出口绿化带,东南面约 5 米为芙蓉工业区厂房,西南面隔空地和区间路约 50 米为在建商 务中心(规划为工业用地,拟建为湾景商务中心,新增 H 栋厂房工模制造车间距离在建 商业中心大于 60 米,新增 G 栋厂房调整的注塑车间距离商业中心大于 250 米)。项目周 围没有医院、学校及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 项目四至图、现场照片见附图 3、附图 4。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一)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 1、本项目为扩建项目,现对项目进行回顾性影响分析 百汇精密塑胶模具(深圳)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经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和水 务局审查同意(深宝环水批[2013]602843 号)在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芙蓉工业城百汇 厂厂房 A.B.C.D.E.F 栋扩建,增加 D 栋厂房和新增注塑、碎料、工模制造等生产工艺, 按申报的工艺生产电话机壳、电视机壳及五金塑胶配件、各种家庭电器、电子和玩具产 品及塑胶/五金配件、工模制造,主要工艺为注塑、碎料、喷漆、晒版、冲版(显影)、 丝印/移印、组装、检验、包装、切割、铣床、磨床、火花机、钻孔、刀具打磨。项目喷 漆、洗版废水产生量 48 吨/年。项目已于 2013 年 9 月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4403062013000368)。项目原有污染和治理情况如下: (1)废水:原注塑加工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添加新 鲜自来水;原喷漆加工水帘柜和净化设备会产生喷漆废气处理废水,丝印/移印网版冲版 (显影)加工会产生洗版废水。根据原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复(深宝环水批 [2013]602843 号)核定,喷漆、洗版废水产生量 48 吨/年,喷漆、洗版废水经自建废水 收集池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交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废物(液)处理处 置及工业服务合同见附件 5)进行集中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见附件 6)。 项目原有员工人数为 2500 人,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 40500m3,生活污水经工业园化
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废水经上述处理后,基本不对周围水环境产 生影响。 (2)废气:项目原磨床加工和刀具打磨均会产生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已 在磨床加工和刀具打磨加工工位设置粉尘收集装置,将粉尘集中收集后引至高效旋风除 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原注塑加工会产生塑胶有机废气,已在注塑成型车间设置塑胶有 机废气收集装置,将塑胶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引至楼顶经“高效絮凝喷淋设备+高活化植 物净化塔”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为23.5米。 原喷漆、调油加工会产生喷漆有机废气,加工期间车间保持密封,各加工工位均设 置集气罩,将喷漆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引至楼顶经“髙效絮凝喷淋设备+髙活化植物净化 塔”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米。 丝印/移印加工和使用洗车水清洁网版均会产生油墨有机废气,加工期间车间保持密 封,各加工工位均设置集气罩,将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引至楼顶经“高效絮凝喷淋设备 高活化植物净化塔”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不低于15米 项目原注塑、喷漆、丝印/移印等加工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净化处理,分别于2017 年8月4日和2017年10月23日委托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对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进行检测(废气监测报告见附件7),检测结果表明有机废气经 收集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有原生产过程中机器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在70~85dB(A)之间,噪 声经隔声、降噪和厂区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原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交 有资质废物回收单位加以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委托定期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 司(废物(液)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同见附件5)进行集中处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见 附件6)。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处理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与原环保批复(深宝环水批[2013]602843号)的相符性分析 1)按申报的工艺生产电话机壳、电视机壳及五金塑胶配件、各种家庭电器、电子和 玩具产品及塑胶/五金配件、工模制造,主要工艺为注塑、碎料、喷漆、晒版、冲版(显 影)、丝印/移印、组装、检验、包装、切割、铣床、磨床、火花机、钻孔、刀具打磨, 如改变性质、规模、地点或生产工艺,须另行申报。 项目原生产内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均与环保批文相符;现拟进行扩建,增加生 产场所,扩大生产规模,故另行申报,符合原环保批文的要求
8 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废水经上述处理后,基本不对周围水环境产 生影响。 (2)废气:项目原磨床加工和刀具打磨均会产生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已 在磨床加工和刀具打磨加工工位设置粉尘收集装置,将粉尘集中收集后引至高效旋风除 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原注塑加工会产生塑胶有机废气,已在注塑成型车间设置塑胶有 机废气收集装置,将塑胶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引至楼顶经“高效絮凝喷淋设备+高活化植 物净化塔”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为 23.5 米。 原喷漆、调油加工会产生喷漆有机废气,加工期间车间保持密封,各加工工位均设 置集气罩,将喷漆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引至楼顶经“高效絮凝喷淋设备+高活化植物净化 塔”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不低于 15 米。 丝印/移印加工和使用洗车水清洁网版均会产生油墨有机废气,加工期间车间保持密 封,各加工工位均设置集气罩,将有机废气集中收集后引至楼顶经“高效絮凝喷淋设备+ 高活化植物净化塔”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放口高度不低于 15 米。 项目原注塑、喷漆、丝印/移印等加工产生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净化处理,分别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和 2017 年 10 月 23 日委托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对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进行检测(废气监测报告见附件 7),检测结果表明有机废气经 收集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有原生产过程中机器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在 70~85dB(A)之间,噪 声经隔声、降噪和厂区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原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交 有资质废物回收单位加以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委托定期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 司(废物(液)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同见附件 5)进行集中处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见 附件 6)。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处理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与原环保批复(深宝环水批[2013]602843 号)的相符性分析 1)按申报的工艺生产电话机壳、电视机壳及五金塑胶配件、各种家庭电器、电子和 玩具产品及塑胶/五金配件、工模制造,主要工艺为注塑、碎料、喷漆、晒版、冲版(显 影)、丝印/移印、组装、检验、包装、切割、铣床、磨床、火花机、钻孔、刀具打磨, 如改变性质、规模、地点或生产工艺,须另行申报。 项目原生产内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均与环保批文相符;现拟进行扩建,增加生 产场所,扩大生产规模,故另行申报,符合原环保批文的要求
2)不得从事除油、酸洗、磷化、电镀、电氧化、卬刷电路板、染洗、砂洗、印花等 生产活动。 项目不从事除油、酸洗、磷化、电镀、电氧化、印刷电路板、染洗、砂洗、印花等 生产活动,符合原环保批文的要求。 3)排放废水执行DB44/26-2001的二级标准。 项目生产过程中没有工业废水排放;目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 网,但因周边污水管网未完善,无法进入沙井污水处理厂,待管网完善后进入沙井污水 处理厂,近期应与工业园其他企业合建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将生活污水处理达到 DB44/26-2001的二级标准后排放,符合原环保批文的要求。 4)排放废气执行DB4427-2001的二级标准,所排废气须经处理,达到规定标准后 通过管道高空排放。 项目原磨床加工和刀具打磨加工产生的粉尘经粉尘收集装置集中收集后引至高效旋 风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原注塑、喷漆、丝印/移印等加工产生的废气经9套有机废气 收集净化装置集中收集净化处理,分别于2017年8月4日和2017年10月23日委托中 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对有机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检测(废气 监测报告见附件⑦),检测结果表明排放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排放口高度不 低于15米,符合原环保批文的要求。 5)噪声执行GB12348-2008的3类区标准,白天≤65分贝,夜间≤55分贝。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边界噪声可达到上述要求,符合原环保批文要求。 6)根据申请,该项目喷漆、洗版废水产生量48吨/年,该废水须妥善收集委托经环 保部门认可的工业废物处理站集中处理,有关合同须报我局备案。 项目喷漆、洗版废水产生量48吨/年,喷漆、洗版废水经自建废水收集池集中收集 后,定期委托交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废物(液)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 同见附件5)进行集中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见附件6),符合原环保批文的要求 6)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不准擅自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倾倒,工业 危险废物(废漆渣、含有机溶剂废抹布等)须委托经环保部门认可的工业废物处理站集 中处理,有关委托合同须报我局备案。 项目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面废品站处理;工业危险废物单独存放在仓库中,并委 托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废物(液)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同见附件5)拉 运集中处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见附件6),符合原环保批文的要求
9 2)不得从事除油、酸洗、磷化、电镀、电氧化、印刷电路板、染洗、砂洗、印花等 生产活动。 项目不从事除油、酸洗、磷化、电镀、电氧化、印刷电路板、染洗、砂洗、印花等 生产活动,符合原环保批文的要求。 3)排放废水执行 DB44/26-2001 的二级标准。 项目生产过程中没有工业废水排放;目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 网,但因周边污水管网未完善,无法进入沙井污水处理厂,待管网完善后进入沙井污水 处理厂,近期应与工业园其他企业合建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将生活污水处理达到 DB44/26-2001 的二级标准后排放,符合原环保批文的要求。 4)排放废气执行 DB4427-2001 的二级标准,所排废气须经处理,达到规定标准后, 通过管道高空排放。 项目原磨床加工和刀具打磨加工产生的粉尘经粉尘收集装置集中收集后引至高效旋 风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原注塑、喷漆、丝印/移印等加工产生的废气经 9 套有机废气 收集净化装置集中收集净化处理,分别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和 2017 年 10 月 23 日委托中 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对有机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检测(废气 监测报告见附件 7),检测结果表明排放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排放口高度不 低于 15 米,符合原环保批文的要求。 5)噪声执行 GB12348-2008 的 3 类区标准,白天≤65 分贝,夜间≤55 分贝。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边界噪声可达到上述要求,符合原环保批文要求。 6)根据申请,该项目喷漆、洗版废水产生量 48 吨/年,该废水须妥善收集委托经环 保部门认可的工业废物处理站集中处理,有关合同须报我局备案。 项目喷漆、洗版废水产生量 48 吨/年,喷漆、洗版废水经自建废水收集池集中收集 后,定期委托交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废物(液)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 同见附件 5)进行集中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见附件 6),符合原环保批文的要求。 6)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不准擅自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倾倒,工业 危险废物(废漆渣、含有机溶剂废抹布等)须委托经环保部门认可的工业废物处理站集 中处理,有关委托合同须报我局备案。 项目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面废品站处理;工业危险废物单独存放在仓库中,并委 托深圳市宝安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废物(液)处理处置及工业服务合同见附件 5)拉 运集中处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见附件 6),符合原环保批文的要求
3、遗留环境问题 根据对原项目的分析可知,原有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 垃圾、危险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但因周边市政排污管网尚未完善,造成 生活污水无法进入沙井污水处理厂,项目近期应与工业园其他企业合建生活污水处理设 施将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待周边污水管网完善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沙井污水处 理厂统一处理。 (二)区域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所在位置为工业聚集小区,周围皆为污染较轻的工业厂房,无重污染的大型企 业或重工业,存在的主要污染问题为这些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废水及固 废等,但这些污染通过采取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区域声、大 气环境质量良好,现场调査没有严重环境污染问题
10 3、遗留环境问题 根据对原项目的分析可知,原有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 垃圾、危险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但因周边市政排污管网尚未完善,造成 生活污水无法进入沙井污水处理厂,项目近期应与工业园其他企业合建生活污水处理设 施将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待周边污水管网完善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沙井污水处 理厂统一处理。 (二)区域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所在位置为工业聚集小区,周围皆为污染较轻的工业厂房,无重污染的大型企 业或重工业,存在的主要污染问题为这些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废水及固 废等,但这些污染通过采取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区域声、大 气环境质量良好,现场调查没有严重环境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