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列报遵守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是指在合理预期下,财务报表某项 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 决策的,该项目具有重要性
(四)项目列报遵守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是指在合理预期下,财务报表某项 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作出经济 决策的,该项目具有重要性
重要性应当根据企业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 性质和金额两方面予以判断,且对各项且重要性的 判断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判断项日性质 的重要性,应当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企业 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 应当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 者友益总额、营亚收入总额、营业成不总额、净利 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 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 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但不具有重要性的项 官除外
重要性应当根据企业所处的具体环境,从项目的 性质和金额两方面予以判断,且对各项目重要性的 判断标准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判断项目性质 的重要性,应当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企业 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 应当考虑该项目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 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成本总额、净利 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 属报表单列项目金额的比重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 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但不具有重要性的项 目除外
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其所属类别具有重 要性的,应当按其类别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 某些项目的重要性程度不足以在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 单独列示,但对附注却具有重要性,则应当 在附注中单狂披露。 《企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 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的项目,应当单 独列报。 其他会计准则规定单独列报的项目, 应当增加单狂列报项目
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其所属类别具有重 要性的,应当按其类别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 报。 某些项目的重要性程度不足以在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 单独列示,但对附注却具有重要性,则应当 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的项目,应当单 独列报。其他会计准则规定单独列报的项目, 应当增加单独列报项目
(五)保持各个会计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列报的一 致 性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 保持一致,除会计准则要求改变财务报表项 目的列报或企业经营业务的性质发生重大变 化后,变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能够提供更 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外,不得随意变更
(五)保持各个会计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列报的一 致 性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 保持一致,除会计准则要求改变财务报表项 目的列报或企业经营业务的性质发生重大变 化后,变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能够提供更 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外,不得随意变更
(六)各项目之间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 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 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直接计人当期利润的利得 项且和损失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但其他会计 准厕另宥规定的除弥。 一组类似交易形成的利得和损失应当以净额列示, 但具有重要性的除外。 资产或负债项目按扣除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列示,不 属于抵销。 非日常活动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以同一交易形成 的收益扣减相关费用后的净额列示更能反映交易实 质的,不属于抵销
(六)各项目之间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 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 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直接计人当期利润的利得 项目和损失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但其他会计 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组类似交易形成的利得和损失应当以净额列示, 但具有重要性的除外。 资产或负债项目按扣除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列示,不 属于抵销。 非日常活动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以同一交易形成 的收益扣减相关费用后的净额列示更能反映交易实 质的,不属于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