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司立法(单行法与判例法) 英国 ●l856年第一部合股公司法(]oint Stock Companies Act) ·1929年公司法和1948年公司法 ·只调整特定公司类型;公司法中规定破产法 美国 ·公司立法权在各州(标准公司法、特拉华州公司法) 判例法具有重要作用(公司人格否认)
•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司立法(单行法与判例法) • 英国 •1856 年第一部合股公司法(Joint Stock Companies Act) •1929 年公司法和1948 年公司法 • 只调整特定公司类型;公司法中规定破产法 • 美国 • 公司立法权在各州(标准公司法、特拉华州公司法) • 判例法具有重要作用(公司人格否认)
我国公司立法 清末公司立法 光绪29年12月(1904年1月)颁布《公司律》,这是第一部公司法。 共131条,同时借鉴了英国公司法和日本商法,是英美法与大陆法的混 合产物。 北洋政府与国民党政府的公司立法 ·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了《公司条例》,共6章251条,仿效了日本商 法和德国商法。 •1929年国民党政府颁布了《公司法》,1946年对其进行了大幅度修 改,该法几经修改后至今仍在台湾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立法 建国初期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政务院颁布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是新中国第一部有关公司的立法。 ●1979年改革开放以后 ●1992年《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1993年12月29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年12月 25日对该法进行了修正
•我国公司立法 •清末公司立法 •光绪29年12月(1904年1月)颁布《公司律》,这是第一部公司法。 共131条,同时借鉴了英国公司法和日本商法,是英美法与大陆法的混 合产物。 •北洋政府与国民党政府的公司立法 •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了《公司条例》,共6章251条,仿效了日本商 法和德国商法。 •1929年国民党政府颁布了《公司法》,1946年对其进行了大幅度修 改,该法几经修改后至今仍在台湾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立法 •建国初期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政务院颁布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 是新中国第一部有关公司的立法。 •1979年改革开放以后 •1992年《有限责任公司规范意见》、《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1993年12月29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年12月 25日对该法进行了修正
第二章公司的法律属性 第一节公司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是依照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设立的 企业法人。 ·公司的特征 法定性: 公司设立法定、公司形态法定 营利性:是公司区别于其他社团组织的重要特征,如机 关法人等。 社团性:是传统公司法所界定的公司特征,现已突破。 ● 法人性:独立的人格和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股东投资的产权模式
第二章 公司的法律属性 第一节 公司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一、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公司是依照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设立的 企业法人。 •公司的特征 • 法定性:公司设立法定、公司形态法定 • 营利性:是公司区别于其他社团组织的重要特征,如机 关法人等。 • 社团性:是传统公司法所界定的公司特征,现已突破。 • 法人性:独立的人格和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股东投资的产权模式
二、公司的沿革 ●公司的萌芽 ●家族经营团体-无限公司 ●康孟达(Commonda)-两合公司 ·公司的发展 ·1600年的英国东印度公司 特许成立 法人地位 股份制 有限责任制 ●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公司 ·一人公司的出现 ●法人股东的出现 ●投资公司的出现 我国公司的产生与发展 •清末至建国前 ●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 。1979年改革开放后
二、公司的沿革 •公司的萌芽 •家族经营团体--无限公司 •康孟达(Commonda)--两合公司 •公司的发展 •1600年的英国东印度公司 •特许成立 •法人地位 •股份制 •有限责任制 •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公司 •一人公司的出现 •法人股东的出现 •投资公司的出现 •我国公司的产生与发展 •清末至建国前 •建国后至改革开放前 •1979年改革开放后
三、公司的作用 ●公司是资本聚集的最有效形式 ·股份融资对象广泛 ·股份融资吸引力大 •股份融资成本低 ·公司是科学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 ·公司管理的专门化和独立化 ·公司权力机构的多元化 ●公司负责人的选任和聘任制 ●公司是企业平等竞争的有效形式 ●公司是企业产权结构的有效形式
三、公司的作用 •公司是资本聚集的最有效形式 •股份融资对象广泛 •股份融资吸引力大 •股份融资成本低 •公司是科学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 •公司管理的专门化和独立化 •公司权力机构的多元化 •公司负责人的选任和聘任制 •公司是企业平等竞争的有效形式 •公司是企业产权结构的有效形式